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5篇[通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通过开展书画赛、体育运动会、六·一、元旦、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英语竞赛、作文展评等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歌曲演唱。
美术: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四、评价结果与方法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2
为确保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兰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1、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教师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三、原则与内容
评价工作原则: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评价内容:
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
四、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资料建设。初中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及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
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奖励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描述。
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成绩记录、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情况描述、学生特长发展的有关信息以及学生自评、互评、教师和家长评价等评定等级和阶段性、总结性评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切实加强初、高中课程改革衔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构建科学、全面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各类教育的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原则。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公民素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既要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又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选拔学生的错误做法。
(二)评价目标的发展性原则。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表扬学生的进步,分析和理解学生的不足,提供诚恳的建议和帮助,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明确自己发展的努力方向,促进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原则。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描述性、质性评语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不同评价方法的优越性和互补性。
(四)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的自评和学生间的互评,使评价成为学生、教师、管理者、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激发评价主体和客体各自在学生评价中的能动作用。充分发挥家长评价这一环节应有的功能,让家长广泛参与学校的评价改革。
(五)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原则。学生评价的着眼点要瞄准学生自身的纵向发展,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终结性评价要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形成性评价。评价要贯穿于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体质健康等学生素质发展的全过程。
(六)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原则。评价要做到客观、具体,实事求是。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1、内容及标准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各纬度及其要素内容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附件1)。
2、组织实施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等方式组织。学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学生的6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为D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⑤撰写评定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2)毕业综合评价
①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②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件2)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附件3),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3、结果呈现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附件1)
五、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各县区教育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③关键性作品、作业;④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医学检查等证明;⑧自我描述;⑨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使用“山东省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作为管理平台,相关数据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综合素质评价”模块,并按要求逐级上报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备案。纸质档案可参照管理系统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格式印制和填写或使用管理系统打印,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基础信息;②身体素质发展状况;③学科学习目标评价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④班主任评语;⑤综合实践活动项目评价;⑥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⑦综合评价;⑧附录。
六、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初中、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①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②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③对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④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2、各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④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3、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
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
通过开展书画赛、体育运动会、六·一、元旦、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英语竞赛、作文展评等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
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
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
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
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
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
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
歌曲演唱。
美术:
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
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四、评价结果与方法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xx年8月5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5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为主要载体,决定在我校小学生中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坚持“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坚持形成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学校评价与家庭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与“三个快乐”办学理念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评价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共六个方面,并且按三个层次(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主任评)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进行评价。
三、评价过程与方法
《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每学期填写一次,学年末综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期的评价结果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并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和申诉。班主任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书面结果进行妥善保管,以便学生在转学、升学等过程中随学生流动而流动。评价具体过程和方法为:
(一)宣传与准备
1、评价宣传
学校每学期均应将评价各要素对学生的具体要求提前以各种形式告知学生,少先队大队部要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大力宣传评价要素,并结合评价要素修改、完善和进一步健全学校和班级的德育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过程与目标相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少先队大队部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各要素发展情况的'教育与引导、检查、督促力度,以达到在过程中教育学生、提高素质的目的。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诉家长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基本方法,以赢得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手册中家长的话一栏应由家长评定签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调动家庭因素,共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积极的工作环境。
2、人员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力量对班级评价成员进行培训,为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序地进行奠定基础。
(二)评价方法:
1、学期评价:学期评价是在班级评价小组共同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学生自评与小组同学互评,学期末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互评,学生互评前应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学低年级段的学生,班主任还应将评价要素的各种关键表现,以浅显、生动的语言进行描述、说明,以保证低段学生自评和互评的准确性。评价按“优、良、及、待及”四个等级,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同学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保存好,作为学期末的依据。
3、自评,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并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
自评与互评结束后,班主任应组织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首先,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学生互评结果原则上应成为学生该次评价的结论主要依据,但评价小组若发现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由评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
(三)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学年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学年评价结果的参考,学年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性评价。
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认真填写在评价手册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接受和妥善处理家长和学生的相关申诉。
四、与评价有关的政策
在学期评价中该学期受过学校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及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待及。对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为待及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应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最后裁定。
五、平价结果的运用
1、在学期中各项均评为优秀的学生,在评市级、县级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的评定时优先考虑。
2、学校对优秀的学生予以奖励。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6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建立具有我校特点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中小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xx】8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及天长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中小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小学生毕业标准要求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特长六个维度,共十二个评价要素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从而推动我市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办学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基本原则
汊南小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应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和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激励学生发展。
2.激励性原则。评价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并及时给以鼓励和肯定,使之强化,重视培养学生自信心,注意激励学生。
3.差异性原则。评价既要体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又要关注学生个体间差异和个性特长的发展需求,充分体现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
4.科学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注重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5.参与性原则。学生既是评价的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要尊重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评价活动变成被评价者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过程。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1.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关于“对学生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要求和教育部《基础教育工作分类推进与评估指导意见》中关于“形成学生学业质量定期抽样监测的制度”精神,确定我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和个性特长发展目标三个方面,具体分为道德品质 、学习成绩与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7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三、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四、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8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综合素质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主要内容有:从情感与态度、行为与习惯、交流与合作、身心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培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等综合素质,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成立领导班子
组长:
副组长:初中教导、小学教导
成员:各班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和处理;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1)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2、健全相关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评定小组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小组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学校评定小组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监控制度。学校评定小组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学校评定小组应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四、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自评是促进学生自我表现发展的有效方式之一,学生应是主动的自我表现评价者。学生在自我表现评价中学会,了解自我表现发展的状况,通过反观自己的学习过程,比较自我前后学习情况的变化,了解自己本阶段掌握的知识技能情况,改进学习策略,从而明确自我发展的目标。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一定的描述性,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
2.同学互评。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相互评议,以发展他们的合作精神与竞争意识。评完后统一交回给老师,再由老师检查核定。
3.教师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基础上,参照综合素质手册对各项内容的细化,教师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实证材料,参考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依据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
4、家长评价。以班为单位定期召开,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的学习情况,相互了解学生的变化,以便参与对孩子做正确的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9
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号)、《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xx〕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突出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使评价过程成为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了解学生发展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过程。
(二)科学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学生自评、互评为主,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对学生发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做到阶段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二、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基础性发展目标。
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附件1)执行。具体的评价标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
三、评价方式及结果呈现
(一)评价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教师、家长参与。教师要全程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开展评价,促进学生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使评价过程民主、真实、和谐;家长要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公正客观评价自己的'孩子。
学生成长记录是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学校要引导学生以事实为基础做好成长记录,如实反映学生在基础性发展目标上的各方面表现,其中应重点包含学习情况的记录,如选修课的修习及所获学分的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社团活动等基本信息。要特别鼓励学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和个性特色的重要实证性材料,真实、准确地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学生成长记录应主要由学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导学生在收集成长记录材料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进步,形成正确的自我评价。
(二)评价结果呈现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的评定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的评定采用“合格”(记为h)、“尚需努力”(记为s)形式呈现。学生行为表现符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基本要求,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具备一定的交流与合作能力的,应评为“合格”。有严重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基本要求,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评为“尚需努力”。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体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力推进班级学生自主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和有个性的发展,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二)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职责:按照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班级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对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认定,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职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培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指导学生做好成长记录,组织开展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交流及认定,解答学生与家长的咨询等。
三、评价内容、时间及评价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民主评价、自主管理常规评价、课程评价、标志性成果4部分组成,评价结果由三年(六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的比例累计生成,用等级制表述。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级不高于学校当届在籍毕业生总数的30%,B等级不高于50%,D等级的认定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根据该年级学情认定。遵循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指标多元性、评价标准科学性、评价方式公正性、评价结果合理性、评价过程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四、日常评价、学期评价、毕业评价的结果呈现方式及各等级比例
(一)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期末学生民主评价成绩10%+班级自主管理常规评价20%+课程评价65%+标志性成果5%。
(二)学期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级的比例不超过30%,B等级不超过50%。D等级严格控制。班级在期末总评中在一档的班级适当增加A等级奖励名额(名额数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决定),奖励名额从B等级中扣除。评价结果经校评价委员会复审分学期在班级、年级内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公示(年级张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年级评价工作小组签字,结果由学校备案保存。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评价委员会申请复议(2个工作日内答复),评价结果变动的重新公示。
(三)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毕业前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毕业年级、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包括确认毕业评价成绩,分配各班A、B等级比例、认定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校复审、公示认定等级、学生确认认定等级等环节。
1、三年所占比例分别是初一30%,初二30%,初三40%。最后得分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数生成该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成绩,学生本人对生成成绩进行确认,年级评价工作小组审核评定。
2、学校评价委员会以班级在籍人数的不高于30%、50%的比例分别作为各班级认定A、B等级的基础指标,另外按照最后学年班
级量化成绩划分三档进行A等级奖励名额分配,最终确定毕业年级内各班的综合素质总评A、B等级人数。
3、毕业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按A、B、C等级评价比例和奖励名额生成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等级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学生和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评价委员会申请复议,评价结果变动的重新公示。
5、毕业年级评价小组将无异议后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打印,发放到班级进行学生签名确认、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签字生效。
6、最终评价结果经学校盖章后备案保存。
五、操作流程
班级是评价的主体,班主任是每个班级评价的具体组织者。每个班级要在年级、级部统一指导下切实建立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既要搞好学生日常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的过程性评价又要做好期末总结性评价,期末评价期间邀请本班家委会代表做好监督,期末评价结果向学生公示并通知家长。
(一)期末学生民主评价(10分)
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主持,学生民主选举本班10名学生评委对全班每个学生进行打分评价,所得的平均成绩(满分是2分,各去掉一个最高最低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中;全班互评平均成绩(满分是5分,各去除3个最高分最低分)、小组互评平均成绩(满分是2分,各去一个最高最低分)、个人自评(满分是1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
(二)自主管理常规评价(20分)
根据每个在校学生一日常规量化打分到每个学生,按最高分20分,最低分10分的级差划定每个学生的`成绩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生每周的常规量化成绩每周汇总一次,班内公示。
(三)课程评价(65分)
(四)标志性成果得分(此项得分,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1、评优树先: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5分;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3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1分。市级优秀团员得3分、县级优秀团员得2分、校级优秀团员得0.5分。以最高荣誉称号为基础计分,增加称号校级及以上每一次加0.5分。
2、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活动单项奖或荣誉类,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0.5分。以最高奖项、荣誉为基础计分,增加奖项校级及以上每一次加0.1分。
3、积极参加学生自主管理工作,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得2分,部长得1分,干事得0.3分;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得1分,部长得0.5分,干事得0.2分;班级七个自主管理团队部长每人得0.5分。本项目以最高管理层次为基础计分,每增加年级及以上一个职位加0.2分。
4、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社团活动,社团负责人得0.5分(最高计0.5分),社员(可参加多个社团)得0.1分(最多计0.3分);学校优秀社团双倍计分;县级以上优秀社团负责人同区以上三好、优干得分,成员得1分。本项目以最高管理层次职位为基础计分,每增加年级及以上一个职位加0.2分。
5、在本校校报校刊发表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学生论文、作品评选获奖作品以及在国内公开出版的报刊(国内统一刊号CN—)和书籍(标准刊号ISSN或ISBN)上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等。国家、省、市、区、校级每件分别赋分2分、1分、0.3分、0.2分、0.1分,以最高级别记分,每增加校级及以上作品每件加0.1分。该项得分最高计2分。
6、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如社会艺术水平等级结果等)不计分。
7、标志性成果的记入:以上各项标志性成果,由各组织部门发放证书或提供证明,学生本人持证书原件或论文作品刊物原件,由各班级工作小组进行统计、赋分,期末汇总由年级工作小组审核后记入评价档案,报学生成长中心备案。
六、底线认定办法为了充分发挥评价的管理功效,对受到学校重要表彰或重大违纪的学生,实行“一票肯定”或“一票否定”。
“一票肯定制”:受到学校重大表彰(对学校整体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当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可直接划为A等级。
“一票否定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学生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可直接划为D等级。
(一)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对其他同学造成身心伤害者;
(二)将火机、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内者;
(三)触犯其他相关法律底线,造成不良影响者。
七、残疾学生及转学、休复学等特殊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
残疾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予以评定。转学来的同学由原学校开具之前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休学的学生休学的学期不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复学后重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认定。 八、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
(一)制定、修订及备案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定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方案的制定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人士的意见。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以学校正式文件印发,并通过公开栏、网络等方式公布后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正式实施后要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接受社会监督。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作为每年新生入校课程之一,使学生一入学就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要通过开学第一课、家长会、发放“明白纸”、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全部新生家长宣传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政策,确保家长知晓率100%。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调整的要及时告知所有学生家长,修订之后的方案要重新公示、备案、上传。
(二)公示制度为规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减少随意性,增加透明度,保证公正公平的对待所有学生,真正发挥该制度的积极引导、激发潜能的功能,促进学生的健康积极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公示内容及时间公示内容:
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接受师生监督;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制度;于招生录取参考的材料,接受全体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公示时间:各项制度建设在每学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前一周进行。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在该工作完成后一周进行,公示期5天。
2、公示工作实施及反馈公示工作的实施: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批准,年级具体实施。采用政务公开栏、校园网、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公示意见回收:通过电子邮箱(学校电子邮箱)或投诉举报电话:(学校电话)回收反馈意见。对于反馈的意见,年级进行汇总,级部具体落实。公示期届满,概不受理。
(三)举报和申诉制度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家长、导师或社会其他人士若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结果等环节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评价领导机构逐级举报或申诉,评价领导机构要对举报或申诉做出答复或处理,并对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过程和结果作详细记录。
(四)监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评估,及时改进和纠正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级,并将抽测学生和年级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培训制度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吃透精神,领会实质,使教师对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节把握清晰,保证做好评价工作;要利用多种形式,向家长,向学生、向社会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理念,引发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向学生、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宣传解读;学校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及时有效地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
(六)评价质量监控和完善机制在评价工作进行中和结束后,学校评委会人员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保证评价工作公正,公开。
(七)诚信制度
1、推行评价工作“阳光工程”,建立并坚决执行“公示、监督、申诉、举报制度”,做到评价工作公平、公正。
2、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列为学校重点工作,以诚信的态度,认真做好评价工作。
3、学校评价领导委员会要与所有组成人员及各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校长和教师要在相应的承诺书上签字,学校要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4、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要以诚信的态度、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对学校评价工作各个环节予以全程指导和监督,对学生所有证件严格审核和发放,认真做好申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5、全体教师以对学生高度负责之心,做好过程性评价、阶段性评价、总结性评价。评价一定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决不搞暗箱操作,评价做到透明公开,让评价主体心悦诚服。
6、各评价主体要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评价表上签字盖章。
7、评价的各职能部门和全体人员要加强自我管理,要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8、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袋的诚信机制。学校评价领导委员会要与所有组成人员及各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校长和教师要在相应的承诺书上签字,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9、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10、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协助配合学校、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价工作。要建立学生、家长、社区评价制度,确保评价的公信度。
(八)违规处理办法学生整理上传的材料要经过审查人审核,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一律不予计入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等处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要计入诚信档案,加强以后上传材料的审核力度。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的级部主任、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要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评价审核,对于出现违规现象的成员,下学期取消评价小组资格。对于协助学生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操作的评价小组成员要计入诚信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三年内评优资格、晋级晋档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违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1
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为确保我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标准及要求项目
等第
评价标准及要求
责任人
一、道德品质
合格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3、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行为要符合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政教处团委
不合格
违反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而被学校记通报以上处分的,至今仍未撤消处分的。
二、公民素养
合格
1、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
2、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学校布置的各种有益的活动;
3、对个人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政教处团委
不合格
1、在校期间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曾经发生不文明行为的,且在师生中产生很坏影响的;
2、经常去营业性网吧,看不健康书籍,有不正当交往,且经多方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学习能力
合格
1、各考试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2、考查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3、在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县级以上等级奖的;
4、被评为百优少年的。
5、在各种学科比赛活动中,曾获校级以上表彰的。学部
不合格学习成绩差,没有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
四、交流与合作
合格
1、平时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为实现目标探究合作的;能约束自己行为的;
2、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学部
不合格
平时不与他人合作,性格孤癖,长期有自闭行为的;从不参与探究活动的。
五、运动与健康
合格
热爱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水平,学习评价成绩较好,在校级以上各种体育竞赛中获奖的学部体育组
不合格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学习成绩评价为较差的。
六、审美与表现
合格
1、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在校内外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比赛中获奖的;
2、其他有突出表现的。
3、艺术课程评价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学部团委音体美组
不合格
没有完成艺术课程的学习,音乐和美术学科考核成绩不及格或较差的。
三、评价组织
为加强对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初中部教师和初中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长:成员: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四、评价工作原则
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
五、评价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1、资料建设。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生等级评价表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各类表彰、奖励以及处分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成长计划和成长小结;
9)《成长的足迹》;
10)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表;
11)家长通知书;
12)学生荣誉申评表;
13)《学生学习成长记录》册;
14)其它有效材料。
2、评价程序: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上交班级评价小组。然后按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最后评价材料如实填写于相应记录中,并将材料放入成长档案袋。
1)学生自评: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鉴定。
2)学生互评:学生所在小组的每一个成员参与,集体形成评价结果。
3)教师评价:评价小组的教师,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对照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
4)结果合成:每个维度的评价,学生互评占20分,教师评价占30分,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果占50分。学生自评不纳入结果合成,无统一考查的等级评价,学生互评占40分,教师评价占60分。
毕业生最终评价结果的合成:七年级评价结果占30%,八年级评价结果占30%,九年级评价结果占40%。
5)结果审定: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负责解释。
6)反馈与公示:各班级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家长,评定等级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7)监察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也可直接向县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学校负责调查与处理。学校在接到投诉后1周内作出答复。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和请求复议;
8)对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降低标准,以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
六、呈现与使用
1、评价结果: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1)综合性评语:学生自我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
2)评价等级: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级时应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须的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对符合直接认定为A等级条件的,必须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
3)等级比例:学和毕业生最终评价均以学校为单位划分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维度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个维度A等占实际参加测评人数30%,B等占35%,C等占30%,D等不高于5%。
2、评价结果的使用
1)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2)作为学校评估和监控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
3)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4)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9、本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七、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
1、全体师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合理,要签订诚信责任状。
2、如学生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综合素质评价一、二项等第均为“不合格”。
3、如老师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核实,将与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工资晋升挂钩。
以上细则未尽事宜,待后完善,解释权归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2
一、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将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评估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学校教育发展的提高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二、评价的原则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要将评估的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评估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要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评估过程中,既可以单一指标的评估,又可以综合评价,从而达到全面评估的目的,使评估的过程成为指导的'过程,学生实践的过程,使学生朝着指向目标的努力过程。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 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这三方面的评定,参照《x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检测内容”所列的具体指标。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另外,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工作小组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
(二)学生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式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
同时,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这一阶段学习成就或持续进步信息的一连串表现、作品、评价结果以及相关记录和的汇集。
(三)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估。一般来说,其评估程序为:
①学生自评
②结伴互评
③任课教师评价
④班主任评价
⑤学校评价
⑥评价结果反馈。
(四)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五、 结果应用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学校应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
(一)班主任、校长诚信承诺制度。班主任须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三)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3
依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学校实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要求的重要依据。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公正,体现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的统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建立发展性学生评价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作用,将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与学生日常量化管理相结合,对学生“道德修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六个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价,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实施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多元评价的发展性原则。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科学的发展 观为指导,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从学生一生的健康成长出发,关注每一个学生的长远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注重学生一学年来的发展结果,更要注重学生在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增强体质等学生素质全面与和谐发展全过程中的变化情况。
3.坚持评价过程的激励性原则。
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面对全体学生,以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改进自己的学习行为和学习方式。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发展目标为导向,激励评价对象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4.坚持多元主体评价原则。
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参与评价,使评价活动成为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共同构建的过程。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程序,加强公示和监督,确保综合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
6.实证性原则。
利用档案袋把学生平时的表现以及代表作品加以记录并保留下来,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到有事实依据。
三、评价工作的领导机制
学校在市、区教育局领导下,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组织委员会,负责评价的组织和监督工作。由校长、政教主任、教务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
1.在本方案的指导下制定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规定与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2.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3.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4.组织学校负责人与教师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接受学生及家长和社会的咨询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四、评价的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应以有关基础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从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六个方面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主要表现和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保证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可行性。
五、评价的主体
评价的主体包括: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学生自评占10%,学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占50%,教师评价占40%。在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每个班成立1个由班主任、任科教师(2—3名)和学生代表(不少于10人)组成的评价小组。教师代表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小组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则需要做相应调换。小组成员确定后,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备案。
六、评价的过程与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特别注重过程性评价,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采用民主评议与量化计分相结合的方式。
1.常量化(1000分)。
以每学期20周计算,每周每生50分,可根据每学期情况调整。日常量化评价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参与,由学生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执行记录。班级参照学校制定的方案,结合本年级、本班级特点,制定更适合的量化细则,建章立制,由教师、班主任、学生共同执行,将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日常评价量化表》上,以达到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全方位、全程监控,任课教师使用评价量表内容针对课堂教学、作业等学习能力进行评价。(见附表一)
2.学业成绩(1000分)。
每学科满分100分,根据课程设置语、数、英、理、化、史、地、生、政、音、体、美、信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计15门课程总计1500分,根据学生每学科等级赋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E:40分,各学科成绩之和,为该生学业成绩基本分M,(M/1500)*1000为该生学业成绩。(见附表二)
3.民主评议(1000分)。
教师评议:400分,由班主任带领作业组全体教师结合学生各方面表现,合理给出每生分数。
学生互评:500分,由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全班学生对每位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具体做法将班级分为至少六个小组,每小组对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议,但不评议本小组成员。
个人自评:100分。学生根据日常学习、生活情况给自己打出合理的分数。
(见附表三、四)
4.标志性成果。
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对学生取得的各类实证性成果进行量化计分,具体标准如下:获国家级竞赛、荣誉的加20分;获省级竞赛、荣誉的加15分;获市区级竞赛、荣誉的加10分;获区级竞赛、荣誉的加5分;获校级竞赛、荣誉的加2分。同一成果在六项指标项中只记取一次,同一荣誉称号只记取最高项,其他成果可累计。二是对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优秀组织者、学生社团优秀负责人或对学校其他工作成绩突出的,最高加10分。三是学生参加活动但无证书等实证性材料,如:运动会、文艺演出等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级别最高加5分。
5.违纪行为的处理。
根据学校政教处记录,对有违纪行为、在全校通报批评的学生,在“道德素养”项中酌情扣分。对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直接评价为“较差”等级。
6.学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
根据本学期日常量化计分、学业成绩、民主评议得分、标志性成果得分,按不同年级的折合办法,计算出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A、B、C、D四个等级,A等30%、B等50%,D等为不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要严格控制,主要指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
七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50%+民主评议分数*30%+学业成绩*20%+标志性成果得分。
八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40%+民主评议分数*30%+学业成绩*30%+标志性成果得分。
九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30%+民主评议分数*30%+学业成绩*40%+标志性成果得分。(见附表五、六)
七、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认定
将初一、初二、初三六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赋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取每学年两学期的平均值,计算办法可按:初一20%、初二30%、初三50%的比率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划定等级,确定A、B、C、D四个等级,A等30%,B等50%,D等为不合格,不合格等级严格控制,主要指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
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及格等级的,运动与健康指标不能认定为良好等级及以上,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认定为优秀等级。
八、评价结果的呈现
1.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应根据学生六个评价方面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性评语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评价结果,在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写出。
2.等级评定。以班级为单位,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汇总全班学生各项成绩,根据方案,确定综合素质等级。
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进行调研处理。评定等级应予以公示。
九、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评价结果的使用
1.作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
2.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制度保障
为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学校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制度和申诉制度。
1.公示制度
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和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解释。评定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在所在班级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2.诚信制度
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评价过程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在全校通报批评。信用记录作为高中阶段录取的重要参考。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
3.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打下基础。
4.举报和申诉制度
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发现评价过程中存在可能危害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参照外地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校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基本原则
1 、方向性原则:评价应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体现知识经济时代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 、客观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评价。评价要多主体参与,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可不采用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同时,还要适当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价。
3 、全面性原则: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学业考试的内容要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注重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具体情况,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 、发展性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需要,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 、参与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谐的学校文化的形成。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性发展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
1 、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占15%)、公民素养(占10%)、学习能力(占40%)、交流与合作(15%)、运动与健康(占10%)、审美与表现(占10%)等六个方面。
2 、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侧重于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置口试、听力测试、成果展示、实验操作、上机操作等形式测试,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纸笔测验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开闭卷结合考试等不同形式。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可适当细化六项评价内容)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各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班级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评定班级的学生公布。
(3)、综合素质评定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1)、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通过对相应等级赋分的办法进行换算,取所有阶段性评价的平均分值作为终结性评价结果,记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赋分转换标准:优秀记10分,良好记8分,合格记6分,不合格记4分。
五、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优”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最后,学生和家长要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上签字。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既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2、健全相关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5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工作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评定机构的组成与主要职责
1、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1)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委员会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宣传工作。
②制订评定的具体时间、操作程序。
③对整体评定工作进行协调、调控。
④认定本校评定小组。
⑤对班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仲裁及上报。
⑥对班级评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与指导。
⑦对评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2、教师评定小组
(1)由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五人组成。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
3、班委会评定小组:
(1)由班长负责,由五名学生组成,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2)职责:负责班级学生日常学习、表现、生活、纪律、表彰等情况记录及评价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
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五、评定内容、评价方法、等级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提出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含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两个部分。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是所有初中学生通过学习都应达到的目标,包括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个性发展评价指标是体现个人与众不同的个性发展目标,包括个性特长、个人成果及其他学生自主选择的内容等三个方面。
(二)评价方法:
1、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严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在7年级上学期到9年级上学期,由学生本人与教师共同记录学生的成长事实,在9年级下学期,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2、基本素质评价中的思想品德一级指标,按二、三级指标的评价要点进行写实性描述,其它四个一级指标按总评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现评价结果。A:优秀(≥9分);B:良好(≥7分,<9分);C:基本达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个性发展评价指标在九年级下学期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教师据实填写。
4、评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参评的学生及家长发布评定结果。
5、如实填写综合素质评价表,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等级设立分配
我校等级名额比例:A级学生不超过25%,C级学生为10%左右,其余为B级。(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处分未撤消的学生,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可定为:D级)。班级等级名额与学校相一致。
(四)评定的信息来源
1、学生的成长记录手册和日常表现。
2、学生的平时成绩(所有学科)。
3、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
4、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
(五)操作流程
1、确定机构:由班主任推荐并选举产生班级教师评定小组和学生评定小组,并及时予以公布。
2、宣传动员:召开综合素质评定主题班会以及教师动员大会,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意义及其重要性,学习有关综合素质评定的相关知识,并分发“告家长书”,以便取得家长的支持。
3、学生自评:即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包括描述性评语(150字左右)和给各个要素打分。
4、家长评定:即家长根据子女在小学发展阶级的表现及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项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评价。
5、班委会评定:即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同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先由学生评定小组每个成员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给每个同学进行打分,再由副组长计算班委会评定的最后实际得分,评定者要签名。
6、教师评定:即班主任教师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问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评价,对予5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如实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安每学期做出班主任评语,其他教师评定小组成员应该参考学生本人、家长及班委会成员评定所提供的信息综合考虑,依据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实事求是给每位同学进行打分,评定者要签名。
7、综合实践活动评定:综合实践活动根据成绩和学生平时参与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的具体情况,由班主任实事求是进行填写。
8、其他事项记录: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运动会比赛中的成绩及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获奖后,按学期填写记入其他事项记录。
9、评定结果公示:班级评定结束后将评定结果呈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将评定结果告诉学生本人。期间:
(1)由学校设立投诉电话评定监督小组应接受投诉与提出复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2)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箱一次,对有异议评定结果,由校评价工作监督小组领导组织专人调查,决定是否复议,并做好解释及各项工作。
10、评价结果的审定与归档: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一位学生评定结果进行评定,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存档,供中招录取使用,其它原始资料及各种评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处存档,评价结果一旦归档、原则上不予以变动。
11、评语表述:班主任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内容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的评语(要体现学生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填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并签名)。
12、填写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的相关内容:由班主任亲自填写报告册中各科期中、期末、总评成绩及相关栏目,并要求学生和家长认真填写报告册中相关栏目,并按要求签名或盖章。
13、每学期放假前,报告册分发给学生,在新学期学生注册时收回报告册,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注:评定内容一律用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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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5篇[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