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南平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时间安排

文/ 星启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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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中学:

 

  根据《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6年建阳区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户籍或学籍在建阳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或原毕业学籍在建阳区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2.报考部分职业院校还须具备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

  3.以下对象不得报名:高中阶段的在校生;被职业院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含未成年考生);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年限未满者;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以下简称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

  三、学科分值

  2026年中考总分分值为800分。

  1.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2.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3.以下6科均以卷面分数100分按下列各科分值比例折算后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物理按90%计入,满分90分;化学按60%计入,满分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按50%计入,满分各50分;地理、生物学各按30%计入,满分各30分。

  四、学科等级规定

  1.各科根据原始成绩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科目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D、E等级共20%);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过5%。鉴于体育与健康学科特点及技能考试特征要求,该科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24分)及以上,或辖区内本学科考生成绩在报考总人数95%以内的,确定为D等级或以上等级。缺考视为0分。

  2.八年级地理、生物学2个科目考试成绩达不到D级(含缺考)的学生,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但不替换原学考成绩进行折分,重考通过的仅认定为D等级。往届生和因省外转入等原因2025年未参加我市地理、生物学科目统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参加今年地理、生物学科目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卷面原始分数30%折算并划定A、B、C、D、E五个等级记载。从省内其他地区转入我区的学生,按转出地中招管理部门出具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证明认定成绩和等级。

  3.往届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学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综合考查考试科目成绩,依其原毕业学校考查考试成绩认定,并由原学校提供。

  4.各科考试成绩和等级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允许核分或核等级,但不查卷。

  五、初中毕业资格

  南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高中阶段的基本依据。学生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D级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评定合格(C级及以上)为具备初中毕业资格。

  考试科目等级达不到D级的学生,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补考命题、考试、评卷等组织工作由区教育局基教部门负责。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考试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给予结业,发给结业证明。

  六、考试时间

  2026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安排在6月21日-23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体育科目现场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上旬至5月上旬举行,具体由建阳区教育局考试中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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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8:00-6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网址https://npzk.np.gov.cn。

  2.志愿设置

  (1)第一批:普通高中设八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可填报南平一中(武夷校区)、建阳第一中学;第三志愿至第六志愿可分别填报建阳第二中学、麻沙中学、武夷高级中学、建阳外国语学校;第八志愿可填报浦城二中美术班。

  (2)第二批: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设六个志愿。

  (3)第三批:五年制高职(含需面试院校)设六个志愿。

  (4)第四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设八个志愿。

  3.有关要求

  (1)2026年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分设高中志愿与职业院校两类志愿进行填报。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填报其他高中学校志愿,未被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考生按高中志愿录取。

  (2)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应做好志愿填报的培训、宣传和指导工作。

  (3)考生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志愿不允修改。学生须确保学校和专业代码选择准确无误,凡错选、漏选、未保存等原因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八、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高中招生计划。2026年我区高中计划招生3361名,其中:南平一中(武夷校区)高中部向建阳区招生270名;建阳一中招生699名(统招计划中含自主招生51人);建阳二中招生864名;建阳麻沙中学招生378名;福建武夷学校(民办)招生486名;建阳外国语学校(民办)招生648名;浦城二中美术班向建阳区招生16名。

  2.高中学校代码(代码填错视为无效志愿)

  南平一中(武夷校区)0201;建阳一中8401;建阳二中8402;麻沙中学8403;福建武夷学校8417;建阳外国语学校8418;浦城二中美术班2232。

  特别说明:第一批第一、第二志愿栏填报南平一中(武夷校区)或建阳一中的考生,视为兼报南平一中(武夷校区)或建阳一中定向生志愿,若未填报则视为放弃南平一中(武夷校区)或建阳一中定向生资格。第一批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浦城二中美术班在普通高中正常批次录取结束后,再视志愿填报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原则与依据。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普通高中低等级要求:综合素质评定为C级及以上;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等10门成绩和物理、化学、生物学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综合考查考试科目成绩均为D级及以上。

  4.加强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管理。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下同)必须严格按照南平市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范围招生,公民办高中学校未经南平市教育局批准,只能录取在本地报名且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优质高中自主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

  5.落实定向招生政策。2026年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不少于70%;2026年定向生录取低降分分值为70分。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从南平一中(武夷校区)270名招生计划中划出192名作为定向生;从建阳一中招生计划699名中按70%的比例划出490名作为定向生分配指标。根据2011年10月31日建阳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水吉中学在建阳一中的定向生名额比例比其他乡镇中学提高5%。

  定向生名额按各校中考应届报考考生数为基数进行分配,实行分校择优录取。定向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南平一中(武夷校区)及建阳一中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其他学校录取之前进行。初中学校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分配指标,将收回进行全区统筹,从尚未录取的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中按志愿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先将未完成的统筹定向生名额中的50%在全区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再将另50%在农村中学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若农村中学定向生再次分配名额仍完不成时,则将剩余的名额在城区公办中学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根据《2023年秋季建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潭招委〔2023〕9号)文件规定,我区2026年初中毕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高中定向生资格。

  (1)2023年招生至建阳城区公办中学并在学籍校实际就读至毕业,且具有连续三年该校初中学籍和建阳区城区户籍的。

  (2)2023年招生至建阳乡镇中学并在学籍校实际就读至毕业,且具有本省户籍和连续三年该校初中学籍的。

  (3)2023年招生至建阳区民办中学并在学籍校实际就读至毕业,且具有连续三年该校学籍和连续三年建阳区户籍的。

  (4)建阳区乡镇户籍且在乡镇中学学籍校实际就读,因户籍迁入城区(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九年级上学期学期结束之前)并转入城区公办学校实际就读的。

  (5)因市政府搬迁,转学至建阳辖区内初中就读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干部子女,或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因组织工作调动(需提供调令)其子女在建阳区学籍转入校实际就读的享受转入学校定向生资格。

  市属学校定向生资格由南平市教育局基教中心提供审核结果。

  以下情况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①外县市户籍学生在建阳二中、建阳三中、建阳旭辉实验学校、建阳外国语学校、建阳武夷学校就读,迁入建阳城区户籍不满3年的学生,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②外省户籍考生具有我区初中学校学籍的可报考南平一中(武夷校区)或建阳一中,但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③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6.统一招生平台录取。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市集中统一录取(含民办高中),并通过全市中考中招报名录取统一管理平台,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民办普通高中若线上生源不足,允许线下招收未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在我市当年全市低录取控制线上的学生,但不允许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录取名单8月20日前报南平市局审核、备案。

  7.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线。全市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线为南平市中考总分在第75%位学生的分数。往届生从中考总分中扣32分后再参加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各高中学校均不得招收全市划定的普高低录取控制线以下学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录取的学生。

  8.分数并列录取。如中考录取低分数并列且线上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优先录取顺序为: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地理、生物学10科总分高的考生;③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总分高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物理4科总分高的考生;⑤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数学2科成绩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9.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同批次学校录取。自愿放弃高中录取的考生,须于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的2日内,向建阳区教育局考试中心提交放弃申请报告,申请经南平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职业学校录取。

  九、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与中职录取

  1.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招生一律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不允许线下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在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情况下,中职本科“3+4”录取分数不低于普高低录取控制线、五年制高职按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划定低录取控制线,依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体育、艺术类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确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依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网上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再组织实施补报名录取的办法招生,具体由各中职学校汇总报告南平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3.凡报考需面试学校、专业的考生,考生必须自行了解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4.凡报考职业院校招生计划中有特别要求(身高、视力等)的学校、专业,考生结合身体情况,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5.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由南平市教育局另文通知。

  十、照顾政策

  1.按照《关于下发2021年起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照顾政策方案的通知》(南招委〔2021〕3号)文件规定和办理流程规范组织实施。根据该文件规定,2026年起取消两项照顾内容:①2026年起取消驻军部队军人子女享受加5分照顾,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2026年起取消在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享受加5分照顾,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政策照顾。

  3.运动员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十一、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省、南平市有其他新政策规定的,按新政策规定施行。

  附件:1.南平市建阳区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2026年南平一中(武夷校区)及建阳一中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南平市建阳区招生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2026年福建南平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时间安排》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中学:   根据《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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