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申请书范文第1篇
___县地方税务局:
___县城关镇新华福利印刷厂是开办多年的印刷福利企业,符合国家福利企业标准,2006年12月换发了新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之规定。据此现就减免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申请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厂属集体企业,位于县城青峰路66号,注册资金61.4万元,法人代表李朝林,现有职工16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生产人员14人,安置“四残”人员10人,占职工总数的62.5%.本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帐簿设置齐全,能准确计算收入和核算税收并能及时报送各项报表。
本厂主要产品商标印刷及其它印刷,很适合“四残”人员工作。
二、减免税的原因:
我厂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为残疾人员建有“四表一册”和个人挡案,安置“四残”人员10人,占职工总数的62.5%,同时给每位残疾职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通过银行向每位残疾职工支付了不低于省政府批准的600元最底工资标准:本厂所从事的印刷业适宜“四残“人员工作,都有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及适应残疾人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保护措施。
鉴于上述理由,根据财税(2009)70号文件的规定,呈请___县地方税务局减免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20113.80.
三、经营情况及申请减免数额:
2010年度实现收入1612322.67元,销售成本1493018.58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0993.40元,管理费用27855.51元,销售利润80455.18元,全年实际支付残疾职工工资总额81716.00元,依据财税(2009)70号文件100%加计扣除法纳税调整减少额81716.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260.82元,申请减免2010年度企业纳税所得80455.18元,企业所得税20113.80元。
四、减免税的用途:
享受优惠政策取得的款项,用于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经济效益。
五、声明:
以上各项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内容愿承担法律责任。
___县城关镇新华福利印刷厂
减免申请书范文第2篇
您好!我叫***,1988年生,是**07—1班的一名学生。
在这里已有两年的大学生活,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全面发展。经过大一一年的努力,我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提高现特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如下:
我来自石家庄赵县,父母都是朴实无华的农民。我家中有四口人,父母亲文化浅薄,在家中务农,由于多年的劳累,父母两人身体状况均较差,母亲因患眩晕症不得不花大量的钱用药物维持,尤其是父亲,因患腰椎间盘突出而不能重体力劳动,为省钱供我们兄弟两个上学,患病多年没有舍得买过药,疼痛时就吃两片安乃近止疼。家里农业收入低微,所以全年收入十分微薄。我还有一个因不能支付学费而不得不辍学的弟弟,家中一年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供给了我和弟弟读书,与此同时家里也欠下了一定的债务。
父母以种地为生,家庭收入要来源于农田收入,家庭生活条件很差,尤其在我考上大学以后,为支付高昂的学费家里生活情况更加糟糕。但是农村的生活赋予我吃苦耐劳,不畏一切艰难险阻的品质。
在节假日我进行了大量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课余时间做家教,寒暑假去做家政,去一些、工厂打工等。
我始终牢记:学习是学生的第一要务。学习永远是大学生活的主旋律,在进入大学后我刻苦努力,在期末考试中一次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每学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班级中都名列前茅。
XX年开学时候攥着众多亲友帮忙凑齐的学费,才有机会来这里上学,接下来的两年为了我的学费父母含辛茹苦拼命劳作可是仍然杯水车薪,只好再次四处求借,如今不富裕的亲朋好友都已经竭尽全力了.每当开学之初看见父母为我的学费发愁而唉声叹气,偷偷落泪时候,每当看见父亲越来越佝偻的背影的时候我多想能够自食其力,能够让父母再为我的学费担心,减轻他们的负担.我不知道我欠他们多少,我只知道用我的努力来打造他们后半生的幸福安乐是最好的回报.大学的最后一年中我不想失去学习的机会,更不想因为学费无法交齐而半途而废。
正是由于以上所述,为了能够保证我圆满的完成学业,为了将来能够更好的孝顺父母,回报社会,我郑重的向学校递交申请——申请减免学费!希望学校领导批准!
申请人:***
减免申请书范文第3篇
听到学校学院下发的减免学费的通知,欣喜之余,找来纸和笔,慎重地写下了这份申请。
我是思想政治教育1202班的赵__,严格说来,写这份申请,我的条件都还不够,因为我的学习在班上并不优秀,但我又想,学习的原因并不纯是自身的原因。至少我还坚持每天上课不旷课,按时上交作业,每天晚上去上自习,我的态度是认真的,我尽了一个学生的本分。又想到如果学费减免,不管可以减多少,对家里的父母来说,都会给他们省下好多活,省好几份心,于是我写下这份申请,不管能否被申请,我想,还是试一试。
我本人来自云南,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父母均务农。家里没有兄长,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农作物。父母亲都奔六十岁了,父母含辛茹苦把我送到大学,明知读大学会花掉一大笔费用,但孩子读大学的荣耀明显盖过了艰辛体力劳动的疼痛,他们毫不犹豫、义无反顾的送我来到这个梦中的天堂,于是我成了村里第一个上大学的孩子,我的心里很懂得作为一对父母看到自己培养长大的孩子有出息那种心情,我也很高兴能给父母带来这份惊喜和成年礼。
来到武汉这座城市,我的生活费也在见涨。之前父母从我姐夫那里打听到说武汉的消费每月得400块,都显得有些担忧。因此,来到学校,我首先就考虑和打听贷款的事,我的贷款申请书甚至在家里就已写好带了过来。幸好贷款最后妥善解决,学费暂时得以省心。但父母都知道,贷款就是一笔债,不管什么债,都是有期限的,都是要还的,期限一到必须还给国家。因此,尽管我贷款事宜也解决,父母在家却更加不敢放松,一年到头辛苦地筹钱,为了每年能多赚点钱,他们种起了烤烟这种强体力活,本来家里就没有劳动力,谁不想过得清闲,何况都是几十岁的老人了,但实在没办法,爸妈常说:“如果年轻一点,出门打工还有人要,就不用在家里做这些,这样的年纪,是没人要了”,言语伤感而无奈。我把爸妈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记在心里,因为那都与我相关。于是每年暑假,我都没有留在武汉打工,而选择回家。我有我的想法,一来可以陪爸妈,二来可以分担一下重担,越年迈的人,越经不起折腾,我总怕父母因劳累过度而受到伤害,留下什么可怕的后遗。而寒假过年的团聚日子我却放弃了回家而又留在武汉,要么去打工,要么在校内勤工俭学,我总结了一下我做过的活有家教、发单、餐饮、婚庆和校内勤工助学。我能力有限,赚的钱也不多,但有这样的心和行动,我就已经很高兴了。
在生活上,我坚持了多年的俭朴依旧坚持着,从离家住校上初中开始,我在生活上就没有给自己优待过,吃饭只保持在温饱或以上一点水平。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都思想幼稚,唯有好好读书勤俭节约这一点显得自己特别懂事,每次见父母给生活费的那种小心谨慎和饱含殷切都让自己不敢乱花钱,并在学习上始终保持上进的状态。在大学里来,也一样,只求吃饱,不讲色香味俱全;给家里打电话也只用寝室的座机,快上大三了才买了个便宜手机,买“电脑”这种事想都不敢想,与我无关,也不用去想,看到一些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同学争着买电脑,觉得很好笑,似乎没有电脑就活不下去了。不管我周围的环境怎么变化,我始终知道我在做什么,我要做什么,我来自这样一个家庭,我该有这样的生活,没有羡慕、没有自卑,真实地过着我的大学生活,有什么困难,克服一下就过去了。为何要去想入非非、绞尽脑汁地去为一些本来很自然的事而费尽心思、心神不宁。
也快到大四了,回顾这三年的大学,在这里依旧要特别感谢学校学院对我的关心和照顾,尤其是一部分经济上的补助,我也会在学习上对自己不放松。本次我权衡了一下我的条件,有意申请( )元的学费减免,还望给位领导、老师和同学审查批准。静候佳音。
此致敬礼
申请人:
减免申请书范文第4篇
您好!我叫***,1988年生,是**07_1班的一名学生。
在这里已有两年的大学生活,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全面发展。经过大一一年的努力,我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提高现特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如下:
我来自石家庄赵县,父母都是朴实无华的农民。我家中有四口人,父母亲文化浅薄,在家中务农,由于多年的劳累,父母两人身体状况均较差,母亲因患眩晕症不得不花大量的钱用药物维持,尤其是父亲,因患腰椎间盘突出而不能重体力劳动,为省钱供我们兄弟两个上学,患病多年没有舍得买过药,疼痛时就吃两片安乃近止疼。家里农业收入低微,所以全年收入十分微薄。我还有一个因不能支付学费而不得不辍学的弟弟,家中一年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供给了我和弟弟读书,与此同时家里也欠下了一定的债务。
父母以种地为生,家庭收入要来源于农田收入,家庭生活条件很差,尤其在我考上大学以后,为支付高昂的学费家里生活情况更加糟糕。但是农村的生活赋予我吃苦耐劳,不畏一切艰难险阻的品质。
在节假日我进行了大量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课余时间做家教,寒暑假去做家政,去一些、工厂打工等。
我始终牢记:学习是学生的第一要务。学习永远是大学生活的主旋律,在进入大学后我刻苦努力,在期末考试中一次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每学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班级中都名列前茅。
XX年开学时候攥着众多亲友帮忙凑齐的学费,才有机会来这里上学,接下来的两年为了我的学费父母含辛茹苦拼命劳作可是仍然杯水车薪,只好再次四处求借,如今不富裕的亲朋好友都已经竭尽全力了。每当开学之初看见父母为我的学费发愁而唉声叹气,偷偷落泪时候,每当看见父亲越来越佝偻的背影的时候我多想能够自食其力,能够让父母再为我的学费担心,减轻他们的负担。我不知道我欠他们多少,我只知道用我的努力来打造他们后半生的幸福安乐是最好的回报。大学的最后一年中我不想失去学习的机会,更不想因为学费无法交齐而半途而废。
正是由于以上所述,为了能够保证我圆满的完成学业,为了将来能够更好的孝顺父母,回报社会,我郑重的向学校递交申请__申请减免学费!希望学校领导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减免申请书范文第5篇
(1)“纳税单位全称” 工商企业填写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全称,其他纳税单位,填对外公章的全称。 (2)“纳税单位负责人” 填纳税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如厂长、总经理、经理等。 (3)“营业执照号码” 填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号码;未领营业执照的,应填“未领”。 (4)“生产经营业务范围” 填纳税单位生产的主要产品和兼营业务,或纳税单位的主营业务和兼营业务,以及自产自销、代销经销等经营方式。 (5)“申请减免税前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填纳税单位申请减免税前一年度本单位全年度总的经营成果和交纳营业税税额、增值税税额、所得税税额。 (6)“申请减免税时交纳各税情况” 填在申请减免税时,是否已按期交纳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交纳税款数额,以及应交未交和滞欠税款的情况和税款数额。 (7)“本年生产经营计划和计划利润” 填申请减免税年度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利润计划数。 (8)“申请减免税的产品或经营业务” 填申请减免税的产品名称或业务项目。 (9)“预计减免税款” 填写根据申请减免税的产品销售或经营业务在申请减免税期限内预计减免税的数额。 (10)“附送资料” 工业企业申请产品减免税,必须附送有关成本表;商业、服务业,以及事业单位申请减免税,必须附送经营情况表。 (11)本申请书应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不同税种分别填报,各项内容必须逐项如实填报,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12)税务分局、县税务局审核意见的审查程序由分局、县局自行确定。 (13)封面“编号”由税务分局、县税务局填写。 编号:___ 纳税单位减税、免税申请书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市税务局印制 纳税单位 全称 经济性质 地址 主管部门 负责人 电话 开业时间 营业执照号码 现有职工人数 税务登记证号码 生产或经营 业务范围 申请减免税前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总额或业务收入总额 利润 额率 纳税金额 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申请减免税时交纳各税情况 本年生产经营计划和计划利润 申请减免税的产品或经营业务 税种 要求免税或减税幅度 起止时间 减免期 预计减、免税款 纳税单位公章 企业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附送资料 申请减税、免税的理由 采取的措施和预计的经营效益 备注: 税务分局、县 税务局审查意见 专管员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税务所及税政科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分局、县税务局领导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税务分局或县税务局公章 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市税务局审批及批复情况记录 局长签章
减免申请书范文第6篇
破产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商品经济中必然出现的一种客观现象。商品经济社会中,企业之间为生存和发展进行相互竞争,竞争必然导致优胜劣汰,一些企业资不抵债。《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破产还债程序,即债务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在全体债权人中按比例进行分配,从而结束债权债务关系。破产还债程序是民事诉讼中处理破产问题的专门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之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债务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时,应提交破产还债申请书,破产还债申请书的提出,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件的前提。
破产还债申请书的提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1)申请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原因是该企业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这里的“严重亏损”,不仅指因经营不善,竞争失利导致亏损,而且还指因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企业无法维持日常生产和经营。“清偿”,指对债务全部清偿,而非部分清偿。“无力清偿”,指企业法人对于已到期债务缺少清偿能力,既不能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到期债务,又缺乏信誉不能取得债权人的谅解与同情,可以延期或减免债务,而只能宣告破产还债;(2)申请人只能是因严重亏损而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法人或其债权人。企业法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破产还债申请时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不论其人数多少或债权数额多少,都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3)被申请宣告破产还债的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体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可以宣告破产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都不能被申请宣告破产;(4)申请人必须向被申请宣告破产还债的企业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还债申请书。至于级别管辖,则视该破产还债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一般破产还债案件,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大、复杂的破产还债案件,由中级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人通过提交破产还债申请书,使人民法院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法人宣告破产还债,对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有利于及时、妥善地解决企业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问题,尽快了却债权债务关系,消除经济环境中的不稳定因素,从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其次,有利于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推动技术进步;再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既可以使债权人公平地从破产财产中受偿,最大限度地保护其合法权益,又可以使受债务困扰的企业摆脱重负。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消失,保障了民事流转的安全。
文书制作要点
破产还债申请书依其申请人不同,有两种格式,分别为适用于债权人的破产还债申请书和适用于债务人的破产还债申请书。其制作要点是:
首部:
(1)注明文书各称。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所列事项与其他申请书相同。适用于债务人的破产还债申请书中只有申请人,没有被申请人。
正文:
写明申请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简要说明申请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请求。
(2)事实和理由:扼要地阐明申请人申请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事实原因和法律依据。由债权人提出的申请书,应主要写明债权人与该企业法人间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事实,债权性质、数额、债权有无担保,债权是否已到履行期限的情况,然后阐述该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并提供有关证据予以证明。基于其与该企业法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及该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债务的事实,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提出宣告该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申请。
由债务人提出的申请书,应首先写明企业基本状况,包括其目前资产及负债情况,企业生产,经营及亏损以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然后列明企业法人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材料。基于企业基本情况,表明其已具备法定破产条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请求宣告破产还债。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日期。
(4)附项:破产还债申请书是由债务人提出的,应附上该企业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债权人清册及相关证据;申请书是由债权人提出的,应附上债权人名册、债权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据材料。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申请人为公民用)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适用于债务人的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减免申请书范文第7篇
2009年1月5日,A海关收到王某寄送的《政务公开申请书》,要求A海关公开主要领导成员名称及履历、2007-2008年各项财政专项基金分配、使用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以及购买小汽车、办公费用、公款出国、旅游公款报销等7项政府信息。
1月20日,A海关电话联系王某未果,电话留言告知王某须填写《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登录海关网站获取相关信息。3月27日王某向上级海关提起行政复议,认为A海关在接到其《政务公开申请书》后未在30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答复,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属于行政不作为。
A海关的上级海关依法受理了该复议申请。由于A海关在复议期间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曾对王某作出答复,上级海关依法作出复议决定,A海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答复期限的规定,应予纠正。之后,A海关对王某提交的《政务公开申请书》作出书面答复。
如何“知情”
案例中,王某并不是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但相关法律对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予以了充分保障。
海关公开信息包括两部分,一是海关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海关依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海关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是通过海关公告、门户网站、新闻会以及媒体等方式公开。有些地方还设立了资料索取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公布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更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海关申请获取海关信息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如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海关代为填写。
如果向海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海关信息,申请人还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有关“答复”的规定
海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第一,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理由和依据。第二,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第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四,依法不属于本海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名称、联系方式。第五,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海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海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海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海关在公开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审查。发现拟公开的海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海关不能公开,同时要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海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海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权利和救济途径
要求更正权。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海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海关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海关予以更正。如果该海关无权更正,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海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对获取信息的形式提出要求权。申请人可以要求海关按照其指定的形式提供信息。若海关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获得必要帮助权。申请人存在阅读困难或视听障碍的,海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获得费用减免权。海关依申请提供海关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海关有关部门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减免申请书范文第8篇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下同)及其附件;
(四)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五)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
(六)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
(七)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八)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
(十一)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下同)。
二、已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申请开设店铺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四)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五)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外商投资企业关于开设店铺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三、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商业领域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三)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
(六)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七)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八)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十)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十一)被投资公司的章程;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商业企业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下同)及其附件;
(四)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五)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六)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
(七)被并购境内公司有国有资产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及备案材料;
(八)并购后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九)并购后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十)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
(十一)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十二)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十三)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十四)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五、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关于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三)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五)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外商投资企业原合同章程复印件;
减免申请书范文第9篇
第一条为规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市、区人民政府推行“阳光政务”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行政审批的实施,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局设立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窗口设在*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第四条本局确定法规处作为督办行政审批内部流转的行政审批工作联络员。
第五条本局局长对行政审批工作负总责。
本局确定的分管局领导负责本局的行政审批工作,并领导窗口的工作。
本局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窗口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搞好服务。
第二章行政审批实施程序
第一节受理
第七条本局采取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告栏等方式在办公场所长期公示以下内容:
(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主要领导姓名;
(二)窗口的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其工作人员的姓名;
(三)服务承诺及投诉渠道;
(四)行政许可项目及其内容;
(五)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六)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七)行政许可条件;
(八)申请材料;
(九)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十一)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十二)行政许可程序;
(十三)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十四)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十六)行政许可收费;
(十七)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本局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参照以上内容公示。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本局工作人员须给予说明、解释,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八条本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窗口负责受理。
本局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的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市环境监察支队直接受理。
第九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除即办件外,窗口在受理阶段不审查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也不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仅对下列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局职权范围;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事项;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即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形式;
(五)申请材料是否有明显的计算错误、书面错误、装订错误或其他类似错误。
第十条经过形式审查,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应根据下列具体情况,向申请人出具相应的书面回执:
(一)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种类、数量的规定形式,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补正
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行政审批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通知申请人补充更正。可以当场补充更正的,应当当场通知申请人补充更正。
申请人当场进行了全部补充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回执》;申请人当场不能进行全部补充更正的,应当当场向申请人出具《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退回
全部申请材料。
(三)不予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或者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由窗口印制,一式三份,在申请人和工作人员签字后,一份交申请人、一份交主办科室、一份由窗口存档。
第十一条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除依法应当不予受理的外,窗口不得拒绝受理。
除法定的不予受理条件外,不得增设不予受理条件;不得将行政审批条件转作受理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其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申请人委托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委托手续完备、其它条件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办公场所提出行政审批申请的除外。
第十三条窗口应当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示范文本和一次性告知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一次性告知单由主办部门制定,窗口配合。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一次性告知单内容发生变化的,由主办部门重
新制作。
一次性告知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业务解释和业务范围;
(二)行政审批程序;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即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形式等;
(四)办结期限;
(五)收费标准和依据;
(六)其它:如机关的名称、地址、业务电话、监督电话等。
第二节内部流转
第十四条本局职权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及主办部门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由本局监督管理处主办;
(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由本局污染控制处主办;
(三)环保限期治理项目验收,由本局污染控制处主办;
(四)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核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危险废物转移许可,由*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主办;
(五)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由本局污染控制处主办。
本局职权范围内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主办部门如下:
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办;
第*条窗口受理的行政审批申请,窗口应在1个工作日内交办到主办部门。
第十六条本局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时限分别为: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办理时限分别为:报告书自受理之日起28个工作日内批复,报告表自受理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批复,登记表自受理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批复;
(三)环保限期治理项目验收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核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办理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批复。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
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七条主办部门应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和申请人是否具备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
见,报局分管领导。
行政许可事项: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其中报告书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告表在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登记表在受
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在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环保限期治理项目验收,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四)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核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五)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非行政审批事项:
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需要由多个处室共同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主办处室应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请分管领导召开初审会议,或者自行协调相关处室,形成初审意见,报局分管领导。
第十八条本局分管局领导应当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及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处理决定:
行政许可事项: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其中环境影响书审批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8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
定;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应在组织现场验收后5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环保限期治理项目验收,应在组织现场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核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非行政审批事项:
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自本局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由主办部门制作加盖本局印章的书面决定并送交窗口;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处理决定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制作加盖支队印章并于
1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审批决定及不予办理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应当在书面决定中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依法需要听证、勘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由主办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即时将告知书复印件送交窗口存档。
第二十一条因客观原因致使本局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主办部门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即时将告知书复印件送交窗口存
档。
第二十二条窗口应当在办结期内了解并向联络员反馈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联络员应根据办理情况适时督办,确保按期办结。
第三节送达
第二十三条按照“谁受理、谁送达”的原则,本局受理的所有行政许可申请,其行政许可决定由窗口统一送达。本局受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其审批决定由主办部门负责送达。
第二十四条本局受理的所有行政审批申请,窗口应自本局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审批决定。本局受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需要送达的由主办部门自本局作出
处理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送达处理决定。
第二*条行政审批决定应采用以下方式送达:
(一)直接向申请人送达;
(二)向申请人委托的人送达;
(三)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
(四)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第三章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分办、送达等工作,协助做好内部督办和抄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保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窗口有工作人员在岗。
确因集中学习、职工大会等原因不能在岗的,需在窗口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明示人员去向、不在岗时间及联系电话。
第二十八条工作人员确需请假的按请假制度执行。
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或因公出差的,由窗口负责人安排好临时补岗人员后,方可准假或公出。临时补岗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工作和服务规范。
第二十九条严格交接班工作并作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应包括日期、申请人姓名、申请事项、办理情况等。
第四章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本局法规处负责受理对本局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审批的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调查实施行政审批的违法行为并提出过错责任追究建议。
第三十一条本局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责任。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第三十二条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方式有:
(一)诫免谈话或责令书面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暂扣行政执法证;
(四)责令离岗培训;
(五)调离执法岗位;
(六)取消执法资格。
以上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第三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窗口负责人追究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法定工作时间内窗口无工作人员在岗的;
(二)受理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或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申请事项的;
(三)对申请材料审查不严,致使已受理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形式的;
(四)申请材料可以当场补充更正,但不允许申请人当场进行补充更正的;
(五)出具《补正通知书》后,不向申请人退回全部申请材料的;
(六)在做出受理、收件、补正、不予受理等处理时,未向申请人出具相应的书面回执的;
(七)无法定依据,增设不予受理条件的,或者将行政审批条件转作受理条件的;
(八)要求申请人提供与其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九)窗口自行受理的行政审批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分办到主办部门的;
(十)窗口不向联络员及时反馈情况的;
(十一)窗口自做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
(十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抄告,或者抄告不规范不完整的。
第三十四条主办部门和其他处室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处室负责人追究责任:
(一)擅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擅自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
(二)主办部门不牵头制作申请书示范文本或者一次性告知单的,或者应当重新制作但未重新制作的;
(三)主办部门制作的申请书示范文本或者一次性告知单不详细不规范的;
(四)窗口分办的行政审批事项,主办处部门未及时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和申请人是否具备取得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进行审查,致使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初审意见的;
(五)对需要由多个科室共同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主办部门未及时提请分管领导召开初审会议或者未及时协调相关科室,致使未在规定期限内形成初审意见的;
(六)主办部门违反本制度第二十条,未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未即时将告知书复印件送交服务中心(窗口)的;
(七)主办部门违反本制度第二十一条,未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未即时将告知书复印件送交窗口的;
(八)自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办部门未制作书面决定的,或者未将书面决定送交窗口的,或者未在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中说明理由和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
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的。
第三*条主办部门、局分管领导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经承办人提请,主办部门领导未及时召开初审会议,致使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初审意见的;
(二)经主办主办部门提请,局分管领导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第三十六条因服务态度恶劣,导致申请人投诉的,查实后在局分管领导的监督下向申请人道歉。
第三十七条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审批的具体行政行为错误的,对不同责任人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而擅自做出的,追究承办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二)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追究承办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三)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内容实施的,追究承办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四)承办人提出错误意见,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按所起作用大小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五)审核人不采纳或者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按照审核人意见批准的,按所起作用大小追究审核人、批准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六)审核人未报请批准而直接做出错误决定的,追究审核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减免申请书范文第10篇
关键词:高新技术 企业发展 核心
中图分类号:F27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9(c)-0125-01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主要优惠政策是针对所得税的减免,由25%减按15%征收,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主要是对企业综合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经费以及高新收入上的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仅仅要求企业要有自己的研发,而且研发通过转化之后还要形成自己的高新产品或服务,只有这些问题都符合了,才能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下面就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做一简单介绍。
1 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
国家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后,给予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
1.1 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必须要做到坚持创新,而对高新技术产业来说,制定的政策能够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有利于企业内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企业向着自主创新的方向发展,是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调动企业创新热情的基础保障。
1.2 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表示企业负责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能够积极的开拓市场,保证经营管理的高效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对象,能够深度挖掘潜在经济效益。
1.3 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1.4 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在该领域中,高新技术产业拥有的高端技术开发及技术创新能力均处于较高水平,促进企业向海外市场的开拓,企业市场价值也作为投标的关键参考标准之一。
1.5 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同其他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产业获取资金扶持、优惠政策的机会更大,是行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重点关注对象,其雄厚的实力为吸引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奠定基础,加快企业向产业经营融合的速度。
2 申请程序
既然高新技术企业有这么多的好处,那么如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呢?根据([2008]17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相关申请认定程序为。
2.1 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2.2 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企业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附件);(2)企业内部员工分布状况,其中技术研发人员所占的比例;(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4)企业研发技术或产品的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5)研发活动介绍资料及通过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证实的企业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记录表;(6)资质较深的中介审核通过的企业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3 申请步骤
3.1 首先要认真研究条件,看企业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一个经营年限中所获取的总收益中,大于60%的利润均由高新技术服务或产品获得;(2)企业所经营的高新技术服务及产品包含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3)企业属于除港、澳、台地区外的中国境内企业,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采取并购、受赠或者自主研发、独占许可(大于五年)的途径对企业的服务及生产的产品享有资助知识产权;(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收益额中投资于研究和开发新技术或产品的额度满足规定标注,且企业运用科学技术,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开发,对技术进行改革,开展一系列的研究活动来实现服务或产品的创新性改变,从而不断获取新的技术知识。
以条件点,缺一不可,采用一票否决的方式。
3.2 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提交材料
(1)资质较深的中介审核通过的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附件);(3)通过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证实,且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的具体规定的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新技术服务或产品的收入收纳盒证明,并上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投资于研究和开发新技术或产品的额度审计报告;(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的网上申请资料;(5)含有高薪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中的大于五年的独占许可的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协议)及备案批复,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以及知识产权证书在内的相关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6)各级政府科技立项文件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科技成果转化证明,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
3.3 准备备查材料
各省市检查形式各不相同,很多地方收到材料专家审查后会要求现场考察或抽企业答辩,各项材料应准备好电子版备查,并做好索引。
最后有一点要特别留意,申请书中最重要的是PS表和RD表,专家会根据RD表判定你企业是否从事高新技术活动,研发投入是否合理,该项研发是否属于领域;根据PS表判定你公司的产品是否是高新技术产品(不符合被删除了几个会影响你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不达60%),根据知识产权表、成果转化表、PS表、RD表又综合判断你的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和主营产品是否是对应关系。
4 结语
由于材料比较繁杂,应尽量提早准备;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仔细对照检查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出具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时,注意选择经认定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且研发项目和销售合同必须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领域。所有提供的材料的证据必须提供足够的、有说服力的佐证材料,例如:知识产权证明的所有人必须是申请企业,必须在有效期内等。
参考文献
[1] 邹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2] 朱雅帅.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管理创新研究[D].华侨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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