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新菜园和竹头坑的土地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壹年,从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协议租赁地1:新菜园,东界为道路,南邻曾典祥,西邻曾友凡,北界为道路。
本协议租赁地2:竹头坑,东邻姜伟香,南邻曾理凡,西邻曾庆山,北邻曾柏凡。
四、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
五、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六、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
八、乙方不可将承租的土地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
十、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届满后,本协议租地内的附作物应处理干净。
十二、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十三、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堆龙德庆县乃琼镇 土地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地面积为 亩,租赁期限为 年,租地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土地租金为年租金为 元,于每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但 年后土地价格按市场价格增长。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负责保护好租地周围的自然景物、植物,做好环境保护,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土地租赁期间,如国家重点建筑项目征地时,甲、乙双方必须服从大局,建筑物拆迁工程补贴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由乙方获得。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公共设施,如发现违章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承租地的两间库房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占用,甲方可在该库房存放物品,但不能有人员入住。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所约定的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八、协议解除:土地租期到后,协议自行解除;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应在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优先保证乙方有权继续租地使用。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xxxxxxxxxx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xxxxxxxxxxx元。
2.每年xxxxx月xxx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xxxxxxxxxxxxxxxx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xxxxx份,甲乙双方各xxxxx份。
出租方:(签字)xxxxxxxxxxxxx
承租方:(签字)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签约日期:xxxxxxx年xxx月xxx日
签约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土地租赁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原乙方在20xx年9月1日与委签订租地协议一份,合2.4亩。20xx年关于我组群众强烈要求,土地分类,统一管理,取消原乙方与甲方订立的协议,现已作废,自20xx年9月1日由赵彦礼与12组订立手续,本组商议决定将武树山1.96亩,12组0.44亩,四邻:东至本组土地,南至本组道路,北至南环路,西至村道路,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租用期为5年,20xx年9月1 日—20xx年9月1日止;
二、租赁费用交付办法:每亩每年按1800斤小麦,注:(2.4亩×1800斤),共计:4320斤,或按当年市场价折款兑付,时间:20xx年9月1日,一次性付清。(注:收款方:芝田村12组,如拖期,每天按总产量8%滞纳金计算,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权);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其他公益项目或转让,必须经12组商议解决处理,乙方不得擅自做主,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期满后,或本组调整土地时,乙方所占土地2.4亩全部归属集体,现土地所有权属芝田村12组。(注:复耕土地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村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签证单位:
甲方时任组长:
甲方时任代表:
乙 方:
土地租赁合同 篇5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师傅搞网站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师傅搞网站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将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事项: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经村委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将其承包的位于 乡______村面积____亩(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农用集体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 .
二、年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年,每年总计 元, 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整合法的耕地使用权。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
5、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的;
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但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首轮承包杨静、杨永成、龙文、王楚平的位于连山境内“炎帝山庄”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饭店概况: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是位于209国道旁林城镇大桥村与连山大坪村相邻的原“炎帝山庄”。山庄内除“大堂”上的二楼和五楼的三间办公室以外。宾馆、茶楼、大厅、餐饮厨房整体租赁给乙方,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以原“炎帝山庄”经营相同,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空调设施、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原“山庄”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经营设备。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10年,即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7月1日前,将现有的物业交付乙方。如果原山庄饮食用的餐具、冰箱、大园桌、外移,必须及时归位移交给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双倍赔偿。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1、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每年的全年租赁费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款项分一次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以后每年的七月一日支付当年租费。
第四条、租赁时间: 租赁期10年,即自**年7月1日起至**年6月30 日止。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六条 租赁
甲方将第三方所建的“炎帝山庄”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并特声明转租给乙方的一切财产均已取得炎帝山庄原所有权人即全体股东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或因甲方原因中止与原出租方股东的首合同。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转租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提请原始出租方股东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因设施,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从第三方承担给乙方承包所有标的物的.的物业使用权,并征的原始承包股东同意交给乙方经营。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完全是原“炎帝山庄”的物业。
3、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达到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应当支付诉其它费用,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如原山庄移交的物资被2甲方,遗失或转移的或被他人占用的,由甲方负责追回交给乙方。否则视甲方违约。
6、甲方应从第三方获取并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食品卫生、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给乙方备案或到按要求提交给有关行政部门,否则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7、甲乙双方所用的水、电费由各自负责。乙方承包前,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外楼电源所使用的电费由甲方负责收取。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照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承担财物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5、乙方可以根据经营上的需要,进行适当、必须的改造。甲方及甲方的上线出租方不得干涉,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拆除自己投入的设施或协商折旧后作价给乙方。如协商无果,乙方可以折除或转移属乙方承包经营添置的一切财物(包括所栽树木、水、电、餐饮设备等)。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已付租赁费,并要求赔偿损失。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行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行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0.2‰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超过60天则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营运受到影响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专人传递。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必须答复好的,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其他
1、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经营所产生的矛盾,由乙方解决,但乙方未能解决的,甲方必须向“炎帝山庄”董事会捉出申请,提请出面解决。
3、该饭店出租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它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第十八条 附则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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