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篇1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2号)精神和xx区人民政府、xx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整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教育局20xx年8月24日《关于转发20xx年xx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学校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校(园)也要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
二、整顿范围
乡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整顿内容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顿行动方案。乡中心学校制定本辖区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二)落实阶段(6月1日1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20xx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整顿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顿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小商店、小摊点的经营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学、幼儿园食堂要纳入食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堂量化管理体系评价。
2、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各校(园)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生饮食安全管理。
(七)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学校食品安全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依据,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整顿学校饮食服务从业秩序,全面改善学校食品安全条件,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安全的饮食服务,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依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由县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学校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承担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县卫生局要把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职责范围,加强监控与指导。各乡(镇)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明确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责,保证各个岗位职责明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对食品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各个环节都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完善《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原料采购验收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烧煮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张贴上墙。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三)严格整顿规范食堂经营管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全县中小学校食堂严禁对外承包。招商引资建设的食堂由投资商自行经营管理,并由投资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政府投资建设的食堂由学校经营管理,已签订合同但合同没有到期的学校食堂仍由承包商经营管理,学校指定专人监管,承包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承包商承担责任,对已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学校可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学校经营。已签订合同且合同期满的食堂必须立即收回学校经营管理,不得再对外承包。学校食堂收回学校自己经营管理后,学校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按用餐人数的一定比例聘请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的聘请必须严格按照县办字号文件要求的程序规定执行,对于编制范围内的临聘人员的工资由学校自行负担。校园内的小卖部(含学生公寓内的小卖部),不得经营“三无”食品,不得分拆零售,不得销售自制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
(四)努力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保证学校食堂有证经营。学校要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改善条件,规范食堂经营管理,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2011年春季开学始,所有面向学生服务的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严把“六个关口”,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必须严把“六个关口”,切实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1、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1)选择和采购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原辅料;(2)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3)应对采购食品进行感官检查;(4)以销定购;(5)防止运输过程的污染;(6)防止农药、畜药对食品的污染;(7)防止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对食品的化学污染。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野生菌菇类、腌菜、发芽土豆等易发生中毒食品原料;(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严把食品储存管理关。储存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食品摆放在货架上,应隔离10厘米,离地15厘米。需长期保存的肉类食品或熟制食品应有专门的冷柜保存,并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不宜混放。
3、把好食品的烹调加工关。(1)尽量使用新鲜的原料;(2)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3)彻底解冻食品;(4)彻底加热食品;(5)严格做到生熟分开;(6)正确处理剩菜剩饭;(7)警惕非食品原料引起的食物中毒;(8)严格规范冷菜加工;(9)认真做好留样,要求每餐菜和主食必须留样(分生、熟各一份),每个品种不得少于100g,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
4、把好餐饮用具消毒关。(1)所有餐具要求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2)常用消毒方法:分物理和化学消毒法;常用煮沸消毒法,要求煮沸后维持二分钟以上,以达消毒效果;化学消毒法,主要以含氯消毒剂为主。
5、把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关。(1)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从业;(2)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上班时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3)从业人员出现腹泻、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查明原因明确无传染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把好饮用水的卫生关。(1)保护水源,防止污染,饮用水一律用公共自来水或地下水,严禁将山泉水作为饮用水,没有公共自来水的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大的村完小应建设机井,一般村小、教学点可建设简易压水井,以保证饮用水的供应;(2)学校饮用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做到一学期一检测,检测结果报教育局备案;(3)学校必须建好沉淀池和消毒池,并定期清洗消毒,保留相关资料;(4)保证足够安全的开水供应,教育学生不喝生;(5)卫生监督部门要定期对乡(镇)自来水进行检测,加强监管,确保水质达标。
(六)加强食品教育引导,营造良好卫生安全环境。学校要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卫生常识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拒绝到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或卫生状况差的饮食摊点就餐或购买食品。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食品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中小学校还应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工作,坚决制止无照、无证商贩在校内、校门附近设点摆摊出售食品。
三、保障措施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食品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改正。学校食堂餐饮严格实行“1+2”管理模式(即凡是食品的供给方都必须与食堂签订一份采购合同或留下一份供货凭证;凡是供应师生食用的菜类,食堂都必须留下生、熟两个样品,并放入冰柜保存48小时以上)。学校设置专门冷柜容器用于保存生、熟两个样品,并进行登记,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便于查清原因,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学校必须完善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学校食品安全篇3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重视和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市、县教育卫生部门和各学校共同努力下,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学校卫生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学校卫生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法制意识有所增强,等等。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市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未能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摆上位置,错误地认为抓教学是硬任务,而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则是软任务,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表现为相关制度流于形式,管理松驰。有些学校甚至把学校食堂当成“摇钱树”、“聚宝盆”,把后勤社会化作为创收的手段,存在“以包代管”现象。二是发生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隐患较多,集中表现为食堂建筑、布局的规范化程度不高,食品加工流程不合理,操作不规范;卫生设施投入不足,与教学设施投入形成强烈反差。三是个别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没有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能,使得一些基层学校卫生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甚至酿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实一再告诉我们,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马虎不得,麻痹不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对教育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市教育局要继续与市直学校主要负责人签订学校卫生安全责任状,各县教育局也要与所辖学校签订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各学校要与卫生安全职能部门、责任人员签订卫生安全责任状,明确学校和有关职能机构以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与工作要求,使具体人员能明晰个人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与后果,从而增强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为保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在建立工作责任制的同时应强化责任追究。要依据省教育厅、卫生厅和,制定各部门各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办法,一旦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必须对照标准,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这里,我强调一下,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只要发生学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相应责任。在落实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并完善学校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机制。长效管理机制必须涵盖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涵盖各项具体的卫生管理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必须明确保证这项机制有效运行的机构、人员和物资保障。要加强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使学校卫生管理成为每一个具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要重视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辨识劣质不卫生食品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基础卫生设施和条件。各县教育局要加大农村中小学“六有”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农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合格学校建设,切实改变农村中小学基本卫生条件落后状况,同时,要积极推进城镇学校基础卫生设施改造。市直学校特别是一些不具备寄宿条件的学校,要将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学校建设与改造总体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力争在三年内,彻底改善学校基本卫生条件。新建、改建、扩建基础卫生设施时,必须自觉接受卫生部门预防性监督,基础卫生设施规划、设备配置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组织施工。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一要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理。要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制度,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必须持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要加强学校食堂环境管理,彻底整治食堂内外环境,灭鼠、灭蝇并消除其孳生条件要;严把食品及原料的采购关,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索证,粮油、肉蛋、蔬菜等大宗食品原料,一定要实行定点采购,严禁购买无厂名、无产地、无检疫证,价格明显偏低的产品,从源头上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作食品必须符合和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所有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和劣质食品一律不得给学生食用;要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学生生活饮用水设施及水源管理,各学校购买的纯净水,其生产厂家必须是经卫生监督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企业,否则不能购买给学生饮用,防止水污染造成疫病传播;要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各学校要明确校同志们,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事关每一个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事关每一个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事关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与合格人才的培养,来不得半点的松懈和麻痹。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为已任,把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摆上当前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实关键措施,改善基本条件,消除卫生隐患,还学生一个应有的学习生活环境,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学校食品安全篇4
一、明确责任,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会议,就春季学校学生食堂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全县各类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现状,校内食品经营店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切实督促整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切实按照甘市监发文件要求,就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从以下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检查学校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考核情况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四是检查学校秋季学期结束是否将学校食堂内食品、食品原料等进行清空,是否在春季学期开学前重新采购食品、食品原料;检查食品原辅料采购贮存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留样等重要环节管控情况。学校食堂是否制售高风险食品,是否采购含铝食品添加剂和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进口冷链食品。五是检查购进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学校不得向有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六是检查采购大宗食品(米、面、油、蛋、奶、肉等)及原料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以及同批次检验(测)报告,猪肉是否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证明,大米是否有查验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检测报告等。七是检查是否建立规范了所有进货查验记录。八是检查有害生物滋生情况,厨房、库房、就餐场所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九是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店资质、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山寨”和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春季专项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有部分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学校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较差。
2.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落实不到位。
3.有个别学校秋季学期结束是没有将学校食堂内食品原料进行清空。
4.部分学校食品加工制作不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食品添加剂管理未按要求使用、存在食品留样及处理不按要求记录等情况。
5.大部分学校采购的大宗食品(米、面、油、蛋、奶、肉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较差。
6.大部分学校采购的大米、面粉有检验报告,但不是购进的同批次的检验(测)报告,且有的检验(测)报告是厂家出的人工手写的,大米没有查验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检测报告等。
7.部分学校购买的猪肉是农户自宰的,没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证明。
8.部分学校所有进货查验记录不够健全。
9.个别学校厨房、库房、就餐场所环境卫生较差。
10.校园周边部分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经营环境卫生较差,“三防”设施不完善,食品操作不规范。
检查组到每个学校,所在乡镇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一起参加了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工作组召开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在会议上向学校负责人反馈了检查结果,要求立即整改,消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工作组对每个乡镇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学校校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作了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负责人进行了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要求对存在他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
学校食品安全篇5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 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1、县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篇6
为切实做好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后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依据《食品安全法》《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学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学校长期以来始终把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把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平时,重细节。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为副组长,食堂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安恕一中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郑绪光
副组长:房占伟 高吉军
采购员:高吉军 王洪军
管理员:刘兴君
本学期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食堂环境的排查。食堂环境清洁和保持,鼠、蟑螂、苍蝇和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消除,以及防护措施。
三、确保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由主管后勤的教师做好对食堂每周一次的检查。
五、把好五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索证索票,并做好进货台账记录,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消毒。(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无投毒现象发生。(5)、食品加工制作管理,贮存场所设备的清洁,原料清洗彻底生熟分开,食品的留样及留样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今后打算
为有效地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七、存在问题
(1)、学校对面有两个小卖点,学生上学进校门前和放学后个别学生吃涮面情况,学校管理不好掌控。
学校食品安全篇7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保证单位(签章):
保证人(签名):
学校食品安全篇8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周校长为组长,张校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班生活委员。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生活委员
二、自查情况
在学校食堂用餐的:现有学生400余人左右。学校本着勤俭节约,让利学生的原则,做好食堂销售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卫生制度:
a、食品卫生:
1、应采购新鲜、卫生、无污染的菜肉米面等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腐败、变质、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2、食品的防蝇、防鼠、防尘、防腐设施应正常使用。
3、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具及砧板分开使用。
4、加工前,菜必须洗净,食物要煮熟,保证饭菜卫生、安全。
5、盛放食品的餐具洗净,定期消毒,销售熟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不得随意用手取食。
b、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体检,符合要求者才能上岗。
2、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好清洁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勤换工作衣帽。
c、环境卫生:
1、餐厅、厨房等室内外环境按包干范围必须每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每周要大扫除,做到室内六面光,地面干净,墙壁、门窗、天花板无污痕、无涂画、无灰尘、无蜘蛛网,室外无污物,水沟通畅,无臭味,无卫生死角。
2、锅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食品橱、冰柜等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3、食堂周围水槽、水沟、剩饭菜池(桶)要经常清洗、清扫。
4、餐具和盛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洗净、消毒。
5、食品及原料的贮存应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
6、发现采购、销售病、死、变质肉类(包括母猪肉)米面等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堂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7、采购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大宗食品必须提供该食品的有效证照及发票。
8、食堂负责人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每餐尽可能多的,制作多个品种,力求每个学生都能吃到可口的饭菜。
9、对剩饭剩菜,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
(二)、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开饭,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要礼貌待人,不得使用粗暴语言。
3、开饭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三)、食品验收制度
1、凡采购入食堂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要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2、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名,不合格的,及时向采购人员反馈,采购员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食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4、食堂工作人员要根据季节变化和当地实际,努力提高操作水平,力求做到菜肴多样化,配餐科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价格,食堂不得擅自提价。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门窗无人时要上锁。食堂晚上实行值班制。
2、食堂操作场所和贮存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不准在厨房卖小食及点心。学校教职工及学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食堂,更不准进入操作间、原料间。
3、发现从业人员有可疑传染病者应立即向学校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4、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5、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一定要先学习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后再进行 操作。如不按以上规定操作,造成事故后果自负,设备受损个人赔偿。
8、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9、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一旦发生情况,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校长汇报,并保护好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10、每餐都及时留有样品。严禁销售剩饭剩菜。
11、餐厅卫生由专人及时清扫,全天保持整洁。
(五)、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食堂负责人要配合总务处及学校查清责任归属,对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严格执行学校的管理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1、我们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的部分问题。例如:部分蔬菜清洗方式不符营养卫生的要求;出售食品时,工作人员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对教职工及学生的疑问解释不到位,容易造成误解。
2、学生多是周边农村来的,年龄较小,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持餐厅环境卫生方面,意识相对较差。
3、由于市场的原因,蔬菜、肉类等食品,难以满足每个人的口味。
学校食品安全篇9
一、总体目标
通过检查与整治相结合、互查与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把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层层落实和责任到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通过集中整顿,力争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步入科学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要求各校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责任,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整顿重点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小商店的经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确保食品质量、卫生设施、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学校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食堂分区布局要合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凉菜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小商店一律不得经营食品。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局属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学校食品安全篇10
为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完善学校(含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健全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1.健全工作机构。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书记及分管安全、计财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化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人事副校长为副组长,业务副校长负责学校卫生、疾病防控、食品安全教育,会计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后勤副校长或后勤负责人为副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或1名以上的专任或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
2.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后勤工作中各岗位工作者为岗位责任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由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督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进货渠道、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贮藏、内外环境卫生、硬件设施设备、师生伙食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乡镇中心学校应当与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签定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应当与食堂商店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签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管理,规范日常行为
3.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必须建立《学校食堂商店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学校食堂商店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
4.完善工作台帐。各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对进入校园的大米、面粉、肉类、禽蛋、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冷冻品等大宗食品都必须要求供货商提供票据、《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并留存复印件备查;对进入校园的桶装水必须索取每批次检测报告,并整理存档;必须坚持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必须坚持餐饮具消毒保洁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必须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定期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保存培训材料;必须规范食堂财务收支管理,保存好财务收支票据;必须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制定细则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健全从业人员管理档案。
5.严把进货关卡。严禁学校采购土豆、四季豆等因操作不当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及易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学校制售凉菜、卤菜等。学校食堂食用猪油必须自炼,不得采购成品桶装猪油,严禁采购“地沟油”和三无食品,严禁商店向学生出售烟、酒、槟榔等违禁食品。
6.规范工作流程。采购员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食品,验收人员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食品的质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使用方法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食品,才能交付加工或入库保管,并进行登记。冰柜、冰箱应当定期化霜清洗消毒,冷冻食品应当自然解冻。肉类、水产类、蔬菜类、大米等食品应分池清洗,粗加工用具、操作台荤素必须分开,食品应当分区加工,分类存放。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热。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操作结束后,调料应当加盖,应当对加工场所、工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学校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7.保持卫生整洁。学生食堂应当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地面卫生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食具每餐用后要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餐用具摆放应当整齐。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当戴口罩、穿工作服。
三、严格准入,确保资质合法
8.严格经营资质。学校商店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9.严格从业管理。学校食堂和商店从业人员必须每年办理健康证,按时参加由县疾控中心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使用有压锅炉的学校必须按时进行锅炉检测,司炉工必须办理锅炉工证,按时参加由县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10.严格准入制度。对为学校提供食品、饮用水和进入校园进行广告宣传、产品促销的食品经营者要实行准入制度,采用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及备案管理方式。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步审查大宗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向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经营者颁发准入证。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宗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入校园宣传或洽谈业务的,学校应当拒绝。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颁发准入证的生产经营者,学校应当予以优先准入。鼓励学校建立食品供方评价体系,选择诚信、合法的供货方。坚持公益性原则,学校开办的食堂、商店(含与学生食品有关的项目)严禁对外承包。
四、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
11.及时维护维修。各学校必须筹措经费对食堂及时进行维护维修,适当添置设施设备,保证师生安全、卫生用餐所需。使用有压锅炉的学校必须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后再使用,超过服役期经检测不能使用的有压锅炉必须淘汰,鼓励学校使用环保、节能炉灶。
12.加大改建力度。对不符合学校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堂必须进行新建或提质改造,新建或提质改造的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图应当经过县卫生监督部门审批,争取一次性建设到位,达到学校食堂卫生标准,避免重复建设。所有新建和提质改造的学校食堂应当在当年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13.严格硬件配备。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按照《县学校食堂硬件配备标准》(见附件)的要求配齐基本硬件设备,力争达到“星级食堂”硬件配备标准。
14.完善饮水设施。饮水困难的学校应当争取政府重视,多方筹措资金发掘水源,保证师生用水需求。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必须加强水源防护,安排专人专锁管理,每学期末必须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应当对水质进行1次检测,确保饮用水健康安全。使用直饮水的学校,必须严格直饮水设备管理,每期不少于2次检测,确保水质达标。使用桶装水的学校,严禁使用未经教育局准入的桶装水。
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15.制定应急预案。各单位必须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16.科学处置事故。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在30分钟内将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别等有关信息上报教育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停止食堂食品加工经营活动,保留造成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同时要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严格奖惩,落实责任追究
17.加大示范奖励。我县学校食堂开展“星级食堂”、“县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学校)”评选活动,当年被评为“星级食堂”、“县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学校)”的学校将授牌,目标考核给予适当加分。
18.强化督查考核。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强化过程管理,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凡在督查工作中被通报的学校,未按要求整改的或整改未落实的学校,将严格按照《责任状》的要求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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