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人在深圳的团结协作、共谋发展,制定本章程。本会定名为“z人在深圳同乡会”,简称“z同乡会”。
第二条 同乡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国家相关法律,合法开展协会活动。本会是一个非政治、非盈利性社团组织,是一个对z有联系有感情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
第三条 本同乡会的宗旨是:团结互助、共谋发展。
第四条 本会联络处暂设:z酒业深圳有限公司地址:z区龙城南路8号电话:z
第五条 同乡会QQ群:z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居住、生活、学习在深圳的z人,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组织并能够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执行协会决议的,可以加入同乡会。
第七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本会章程,努力进步,提高个人素质和为本协会会员服务的本领。
(二)执行协会决议,带头积极参加深圳的经济建设,带动z人士为改善其在深圳的社会、经济地位而艰苦奋斗。
(三)坚持协会和全体会员利益高于一切,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本会纪律,严格保守协会秘密,积极完成本会的有关任务,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五)维护本协会的团结和统一,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协会内的一切分裂活动。
(六)随时保持和协会组织的密切联系,及时向协会反映各种信息和要求,维护z人在深圳的正常权益。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协会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接受教育及培训。
(二)在协会会议和活动中参加讨论并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三)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分享信息,得到协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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