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细则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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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细则篇1

小组考核细则一一、组长的职责

1、每个小组设正、副两名组长,正组长负责学习,副组长负责管理纪律和卫生等其他事项。

2、正组长要督促小组学生一起完成学习任务,给小组学生分配具体的学习任务并帮助学生确定知识的展示的方式,负责本组的上课纪律,评价本小组学生的上课表现,周末汇总报给学习班委。

3、副组长要明确小组每天的工作任务,带领和督促组员完成卫生打扫等任务,监督组员执行学生一日常规,制止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生。

二、小组考核办法

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捆绑考核。考核分三大块:文化学习、文明守纪、完成任务。采用积分制,每周一评。

文化学习包括学习行为表现(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堂纪律等)和考试成绩两部分,文明守纪指平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完成任务指完成值日、卫生打扫等任务的情况。

三、 学习行为表现考评细则

一节课一考评,一天一统计。用积分统计自己负责的5位同学一天参与小组合作学习及展示的成绩,排名次。考评共分五项:

①课堂发言:发言一次加1分,得到老师的特殊表扬再加1分;回答错误不加分。

②课堂展示:展示一次加1分,有解题方法的总结或得到老师的特殊表扬再加1分;展示错误不加分。

③组内讨论:积极参与组内讨论的,一节课1分;不积极、不参与该项为0。

④完成任务:对老师或组长分配的学习任务(课堂练习、课外作业、假期作业等),不能及时完成的扣1分,情况严重的扣2分。

⑤违纪:在小组学习过程中,讨论和问题无关的、注意力不够集中、纪律差的每次扣除1分,老师点名批评的每次扣除2分,一节课结束后由组长记录。

三、考试成绩

在各种考试中,小组一人均分与班级人均分的差值直接记入小组总积分。此项积分由老师统计。

四、文明守纪考评标准

1、在班级有违反纪律行为的每次扣1分。

2、违反纪律被学校通报(含学生会公布)的每次扣2分。

此项积分由纪检委员统计,每周末报给班长或副班长。

五、完成任务考评标准

1、卫生打扫及时、干净,保洁做得好,受到老师表扬的,相关责任人每人加1分。

2、卫生打扫不及时,保洁不好的,扣相关责任人每人1分;被学校扣分的,扣相关责任人每人2分。

此项积分由卫生委员统计,每周末报给班长或副班长。

小组考核细则二一、学习方面

1、作业:

作业完成优秀者经科任老师提出加5至10分;

作业未完成者扣10分(按科计算)包括背诵作业,

作业完成质量差者经科任老师提出扣5至10分;

抄作业或者把作业借给别人抄者,一经查实各扣10分,并写出书面反思500字,当全班同学的面公开保证。

作业未带者,按没有完成计,并责成课代表第二天收齐。

2 、课堂小测(主要针对基础知识的测试):

小组1-4号的同学90分达标,5号同学80分达标,6号60分达标,

凡达标者,为小组赢得5分,

1-4号同学考100分则双倍加分,

5号同学达到90分即双倍加分,达到100分而3倍加分,

6号同学达到80分即双倍加分。达到90分则三倍加分,达到100分则4倍加分。

如有科任老师具体规定则按老师规定执行。

对于未达标的同学

1-4号低于90分扣5分,低于80分扣10分,低于70分扣15分,不及格扣20分。

5号低于80分扣5分,低于70分扣10分,不及格扣15分。

6号不及格扣5分。

测试作弊的小组,扣小组30分,全组补考。

如有科任老师另行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3、课堂回答:

对老师课堂提出的思考性问题,抢答正确每人次奖5分,抢答错误不扣分,

而对必须掌握的规定性的题目(作业的口头提问检查),每组的1-4号同学答对得5分,

5号6号同学答对得10分,答错扣分则反过来。

4、日日清工作:

对于当天课堂提问没有完成或者习题改错没有完成的同学,课后由组长督促、课代表检查其当天完成。

推迟到第二天不完成者双倍扣分,

第三天则三倍扣分,

以此类推,直到周末将具体任务移交级家长督促,并在下周一到校检查完成情况。

5、综合性的阶段考试:

以各组成员在年级上的进退名次相加确定各小组的名次。

6、课代表:

所负责的科目中,如在每一次年级组织的考试中班级成绩取得年级前三名的,加10分,在年级前6名加5分,在7至10名扣5分,11至14名则扣10分,并责成与老师联系,为下一阶段该学科提高成绩做好工作。

课代表本人该科没有达到个人标准的则加倍扣分。

二、其他方面

1、纪律:遵守好班级及学校其他方面日常的规定:如吃饭、跑操、个人卫生,对于违规的同学,学校扣1分,小组当日考核扣10分。

2、特长生活动:参加学校活动小组的同学,每天活动为小组考核中计入5分,缺勤则扣5分,周末奖惩计10分。

3、班级学校的活动:

为班级的即时的服务性工作出力的同学,(如周末为班级板报放弃休息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的各项考试、比赛的同学,(如越野赛、拔河比赛、摄影比赛、假日里社区活动等其他一切学校组织的活动),视成绩情况分别奖或罚。

4、卫生工作:每日由卫生委员检查学生桌洞,卫生不好的学生每人次扣5分,列入小组考核。

5、总结:

小组考核每天总结一次,由小组长或者小组记录员负责即时记录,并在放学前交由纪律班长班级公示,确定当天的小组排次。

放学前不能及时上交记录情况者,则本小组轮为最后一名,负责值日,并在第二天上课前把成绩上交班级公示以备记录

做好每日记录,一周一总结,一个月一评比。

三、小组奖惩

1、每日总结:确定成绩不佳的三个小组分别分担班级室内、防区、楼梯及其他卫生区的任务。

2、每周总结:表扬前三名的小组,并为小组发放优胜红旗一面,小组成员人人有份,记入个人的擂台赛成绩。

3、每月总结:并结合当月的阶段个人在年级上的进退成绩排出名次,综合平时记录及考试成绩,按名次各小组自己选择座位。顺序按照小组的名次。

4、奖惩派送1:尊重并执行各科任老师根据各科特点做出的奖惩作业的规定。

奖惩派送2:所有小组考核成绩都是期中期末评优的参考依据。

奖惩派送3:家长委员会成员利用外出机会为学生提供外地的特产供大家分享。

小组考核细则三为规范班级学生学习行为、日常行为等,以小组为评价单位,通过小组成员互相学习监督,展开合作,发挥群体的积极功能,提高个体的学习动力和能力,实现他律与自律相结合,达到完成的教学任务的目的。

此小组合作学习评价方案以小组为单位记分,个人表现同小组成绩挂钩,每小组基础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一、课堂学习

1、早课快速进入学习状态,最快进入学习状态的每个小组加1分。值周小组负责评选记录。

2、课前按任课老师要求,预习学案任务完成和学案整理情况,按人次加减分,1分/人。

3、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成员积极参与,会的同学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并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学习,有团队合作意识。小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能倾听别人的意见。小组展示前达到全组全会,回答无误。回答完问题不管对错要说:X组X号回答完毕,上黑板展示先在最上面写下X组X号+姓名。

4、课上根据表现加减分,正确回答老师问题的,按组内号数或答题情况相应加分。

5、各科课代表根据课上老师的得分评价将得分写到《课堂量化评价表》中,并详细记录下当堂课中各小组详细得分情况。学习委员每天将各小组当天成绩统计汇总,然后记录到一周小组课堂得分表中。

二、作业

1、以小组为单位收交作业,每一成员都担任组内学科小代表,明确分工,按要求及时收交作业,凡交上的作业先检查完成情况,不做或未完退回,做好统计交于课代表。

2、课代表每天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反映给任课老师。按时收齐的小组,加5分,每少一人小组扣1分,写不完交的扣2分/人。一星期一汇总。周末汇总给学习委员。

3、若任课老师有详细规定的,按任课老师规定执行。

三、测试

期中、平时各科正式测试、期末考试成绩,前10名同学给相应小组加10分/人。小组平均成绩按排名高低加10、8、6、4、2、1分。成绩进步班内5名以上给小组加2分/人。

四、纪律

遵守班规规定中的八项要求,无论是课间、课上、午休等都按静的标准要求自己,若出现违反班规现象,按人次给小组扣1分/人。

五、卫生

1、平时卫生注意保持,小组范围内小组负责,有垃圾纸屑按数量给相应小组扣1分/个。

2、每节课前擦净黑板,不耽误上课老师上课,耽误者扣1分/次。

3、不做值日,不倒垃圾,按人次扣分,1分/人次。

以上由卫生委员注意观察,做好统计。

六、其他

好人好事、参加文体活动等,加1分/人次。特殊情况酌情加分。

七、奖评

1、每周末将上述各项小组成绩累加汇总,按成绩评出一个明星小组,颁发奖状并在展板上公布。

考核细则篇2

学校工勤考核细则一为全面加强学院行政和后勤部门作风效能建设,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考核工作,成立学院管理和工勤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分管行政、教学和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人事处、院办、监察室、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院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本办法,裁定考核争议和申诉事项,指导与协调各部门考核小组开展工作。

各部门作为一个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范围

学院在编的管理、工勤人员和人事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及以上干部分层进行考核。

(二)对管理和工勤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管理和工勤部门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考核见《教研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五、考核等级标准

备注: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考核人数的15%。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各考核小组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有关考核文件,做好考核动员工作。

(二)个人自评。被考核人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

(三)各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在民主测评基础上,形成部门考核意见和等次意见,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

(四)考核委员会对各考核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评议、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报学院考核领导组审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确定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学校工勤考核细则二学校食堂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窗口,其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为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服务全体师生,顺利开展工作,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听从指挥 服从安排(10分)

食堂人员受校长和总务处的直接领导,在食堂负责人的分工下进行工作,要坚决服从管理,服从分工(包括临时性任务),无理顶撞,不接受任务一次的,视情节轻重扣1-5分。若有意拖延,工作懒散的,不按要求做好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切配、清洗、等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5分。

二、履行岗位职责(23分)

1、按时上、下班,生病必须请假。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分,随便旷工扣5分;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

2、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料,爱护公物,爱惜粮食。否则,扣25分。

3、严禁用食堂东西做人情,拿东西送人情者,每发现一次,扣25分,并扣罚当日工资。

4、严禁外人进入加工间,否则扣2分。

二、卫生管理(30分)

1、工作服穿戴必须卫生、整齐,未载帽一次扣1分,未穿工作一次扣2分,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勿用化妆品,不随地吐痰,若出现一次扣除2分,更衣室内不准有个人生活用品。违者扣13分。

2、餐具实行一顿一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未清洗一次扣15分,未消毒一次扣15分,未作消毒记录扣2分。饭后清理卫生,餐具应摆放规范整齐,未打扫一次扣5分,摆放混乱扣12分。

3、对加工的食品存放实行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按规范操作,否则扣25分。

4、粗加工、切、配、烹调、分装、送餐等操作,流程合理,无交叉感染, 否则扣13分。

5、每周至少大扫除一次,清除卫生死角的存在。未打扫一次扣5分。 三、安全工作(24分)

1、严格执行留样制度,每餐进行留样,并认真存放在留样柜中,如有一次/样,扣15分,未入留样柜扣3分。

2、预防食物中毒,如出现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510分,并扣当月工资、辞退及追究责任。

3、在上级领导来校检查中,应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对领导指出的不足或存在的问题,要虚心接受,顶撞一次扣4分。

四、团结协作(5分)

同志之间搞好团结,不得闹情绪,不拉帮结派,不在背后说人坏话,有意见当面提出,不无理争吵,若发现一次扣25分。

学校工勤考核细则三第一条 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为了提高我校后勤管理的效率,不断深化后勤管理改革,正确评价后勤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状况,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学年结束前。

第四条 学校成立后勤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工作量 自己的常规工作和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每周记工作台帐,工作量以台帐为准。台账一周一交。(此项占总分的50%。由考核小组负责打分。)

2、服务态度

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踏实。任劳任怨,办事效率高;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师生满意率高。

3、工作能力。主要考核服务工作素质。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具有本岗位的上岗证或专业技术等级证,熟悉本岗位及学校后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掌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能胜任本职工作,有临时处理问题的能力。

4、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后勤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益。具体表现按质按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让学校师生满意自己所在岗位的工作,并且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加分项目

1、 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根据考核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加1-3分。

2、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奖励,按教师系列标准加分,依据学校相关科室登记为主。

(三)减分项目

1、师德考核依据教师系列考核标准考核。

2、出勤情况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考核标准考核。

3、未完成、或拒不完成负责领导临时布置的任务,根据负责人提供的记录和建议,1次减1至2分。

第六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自我评价。被考核者于教职工测评前填写好《教辅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交考核小组。

(二)班主任评分。

(三)各中层评分。按照《教辅工勤人员民意测评表》进行测评。

(四)后勤考核组测评。召开考核组成员会议,按照《教辅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进行测评,此表得分占总分的50%。视个人表现,依据日常记录进行适当加分或减分。

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计算总分,审定考核等次。等次按照2:6:2比例分为一、二、三等,依据等次发放考核津贴。

(五)评分的计算

①后勤人员自评分按自评分数的10%计算。

②职工代表评分。在学期结束时,教辅工勤人员各人针对自己的工作情况作以总结汇报,然后职工代表给以打分,占40%

③中层测评分。各中层领导按照《教辅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给以打分。测评分占50%。

考核细则篇3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一一、药品入库

1.药品入库时认真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进价、生产企业、有效期等信息,做到票、物相符。如有票、物不相符的情况,药库管理员应拒绝入库并退回相关医药公司。

2.药品入库同时,检查有无药品包装污损,药品破损等现象,如有上述问题,药库管理员应拒绝入库并退回相关医药公司。

3.入库药品摆放时,应将效期近的靠前,效期远的靠后。

4.在保证临床用药及时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药品库存量。

二、药品出库

1.在库药品发放时应遵循先入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2.药品出库时,按领药单核发出库药品,同时检查出库药品的质量安全。

3.出库药品运输过程中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出现碰撞,损坏药品等现象。

三、药品储存、养护

1.按药品储存的要求,分别储存于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冷冻室、特殊药品库、化学危险品库、原料药品库。

2.每天对常温库、阴凉库的温度、湿度进行记录,查看冷藏库,冷冻室的温度。温、湿度不符合要球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3.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其中①绿色:为合格药品区;②黄色:为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③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区。分区管理可将需要清退回厂家或医药公司的药品及时分类处理,减少损失,提高药品的合格率。

4.定时巡查特殊药品库、化学危险品库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上报科室主任并及时解决。

四、药品有效期管理

1.每月月末盘点药品库存,核对帐、物相符情况;若有出入,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更正。

2.每月清查在库药品的有效期,发现有限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及时通知相关医药公司,必要时作退药处理。

3.发现连续三个月以上无出库记录的药品,需列入滞销药品目录,及时通知相关医药公司,作退药处理。

五、药品价格管理

1.按国家物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药品进、销价格。

2.按当地物价局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调整药品零售价格。

3.严格执行当地卫生部门的药品统一招标、挂网价格。价格调整同时,盘点药品库存,及时通知相关医药配送公司更正由于调价造成的药品差价。避免由于调价原因对医院造成的损失。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二一、本标准及细则适用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中药商业企业二级仓库。

二、本标准分五项(第二部分65条细目),共500分。其中领导班子和精神文明建设项80分;质量管理项90分;仓储管理项170分;基础管理项80分;安全生产项80分。

三、验收采取逐条检查评分方法,每条得分等于该条基本分乘以系数。

系数分5个等级:按规定内容做得很好的为1.0;较好但尚需改进的为0.8;按规定要求勉强及格的为0.6;刚刚起步的为0.3;没有做到的为0。

四、验收得分率在80%以上(即400分以上);刚起步和没有做到的细目条款在10%以下(即不超过7条),作为管理条件合格。

五、本细则所涉条款在验收评审时一律以原始记录、各类凭证和事实为依据。

六、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中药商业企业仓库均可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商业企业二级仓库:

(一)各省(区)市级的先进(等级)仓库(包括四好仓库);

(二)具备独立核算或内部核算(内部银行)、定额管理、经济承包等核算形式之一者;

(三)在申报或考核年度内,无重大质量、伤亡、爆炸、火灾、交通、偷盗丢失等事故和因保管不善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注释附后)。

(四)五项经济指标,其中单位面积储存量、帐货卡相符率、收发货差错率、平均保管损失等四项,必须达到指标的标准。平均保管费用项必须具有月报或季报的原始台帐或汇总报表。

(五)五项管理工作标准(共计24条款),必须有20条以上(含20条)达到标准。

(六)各项申报内容清楚齐全,数据正确,实事求是,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现象。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三1.查当月门诊工作:诊疗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首诊负责制、门诊病历书写制度、处方书写制度、科室交接班制度、转诊制度等),做不到扣2分;门诊日志书写不规范、且与处方符合率低于90%扣2分;处方书写不按照四色处方和特殊药品处方使用、处方项目填写少项、无医师签名,发现一次扣2分;扣2分;传染病漏报、谎报、瞒报扣10分,无传染病登记簿、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x线室或化验检检结果登记本扣3分;并依法依规进行另外处罚。

2.设有顾客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制定病人投诉处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投诉扣2分;每月进行5名群众对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顾客满意度达不到80%以上扣2分;70%扣3分;60%扣5分;50%扣8分;50%以下0分。顾客满意率90%以上加2分,100%加4分.收到一封感谢表扬信加4分,收到一副匾牌加5分

3. 否决性指标考核标准和方法

对当月出现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医德医风败坏的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无绩效工资。

责任扣除项目:

①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当月无绩效工资:⑴依法行医,按章操作,严禁无证行医,无证行医或超出执业范围而引起的一切责任。⑵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因未及时处理、藏匿、丢失、变卖引起的罚款。⑶收款室现金被盗、丢失。⑷中西药房、护办室,药库,后勤仓库等科室所有的药品及生物制剂过期未做报废处理而被罚款。⑸药房应划价准确,误差率不超过规定标准。半年盘存短款超过500元的按两倍赔偿,超过500元的除罚款外,停职待岗。⑹医生错开处方、药房错发药、护理错误注射、输液内有异物、护理脱岗造成单位损失的。

考核细则篇4

幼儿园后勤考核细则一一、操作常规(35分)

1、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严禁一切闲杂人员进入厨房、进出要关闭好窗户、大门,未做到扣1分。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视其情节扣5-20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不允许学生进入厨房,未做到扣0.5分。如果发生学生烫伤事故,视其情节扣2-10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成品食物存放注意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未做到扣0.5分。

4、因保管不当造成食物或佐料腐烂变质扣2分。

5、无故提前或延后开饭每次扣0.5分。

6、按照要求每天进行食品留样(保存24小时),未做到扣0.5分。

7、食物要烧熟烧透,未做到扣1分。

8、加工食物的过程卫生要求,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未做到扣1分。

9、蔬菜、肉类应清洗干净,未做到扣1分。

10、爱园如家,关好节水、电、柴,未做到扣1分;节约水、电、柴、油等,未做到扣1分;掌握好师生人数和饮食量,不得剩余较多,未做到扣1分。

二、清洁卫生(25分)

(一)个人卫生(5分)

1、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未做到扣0.5分;工作服、工作帽不整洁扣0.5分。

2、留长指甲或戴戒指加工食品扣0.5分。

3、在厨房做私事扣0.5分。

4、接触食品前未洗手消毒扣0.5分。

(二)厨房卫生(10分)

1、门窗玻璃不干净扣0.5分。

2、地面有油垢、垃圾或有太多的水渍扣0.5分。

3、屋顶有虫或网瓷砖不干净扣0.5分。

4、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清除害虫孽生点,未做到扣1分。

5、随时检查、盘查食品安全,发现有鼠盗,虫爬物品,要及时清除、销毁,未做到扣1分。

(三)用具卫生(10分)

1、灶台、操作台、池子、厨柜、冰箱不干净、不整洁或不按时消毒扣0.5分。

2、炊具不干净扣0.5分。

3、洗锅、碗、瓢、盆等用具时有专用的帕子,不得与抹布混用,未做到扣0.5分。

幼儿园后勤考核细则二1 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提倡勤俭办园的精神,按照后勤各项工作规范、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从严掌握开支,依法收取有关费用。

3、加强财务管理,编制好各类财产物品的帐册,落实使用部门、班级、个人的责任制,每学期期末做检查、清理。

4、购物必须由分管领导统一办理。

5、购物必须两人以上,购来物品一律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签字。

6、购物发票必须由分管领导、购物人签字,经园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7、领物要做好出入库手续。

8、幼儿园购置一切财产必须登记注册。

9、幼儿园发放的一切固定财产和耐用物品必须落实到各部门、班级、个人专人负责保管并妥善使用,如遗失酌情赔偿。

10、对于违规操作损坏的财产必须照价赔偿,并及时汇报便作修理。

11、认真执行进库、出库、验收、盘点四个环节,加强食堂管理。

12、做到专款专用,教工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13、每月十日前,会计必须结清上月伙食帐,并结算报表上报分管领导与园长,按规定时间退费给家长,退伙单由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

14、每月10号按时向家长公布上月幼儿伙食费使用情况。

幼儿园后勤考核细则三一、后勤管理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观念,要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精神,并制定后勤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重视后勤三大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检查督促、指导评估。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从严掌握开支。按照上级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学、杂费,严格控制代办费项目,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严格财务审核,定期稽核公布帐目。

四、加强园舍、园产管理。要加强对教师和幼儿爱护公共财产的教育。制定校产分类册,落实使用部门、班级、个人的责任制,每学期作一次检查、清理。如发现校舍属于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五、建立后勤例会制,定期召开后勤会议,做好计划、总结、学习、宣传、交流等工作。

考核细则篇5

第一条2008年工会工作目标考核,设立发挥主力军作用、维护职工权益、深化惠民行动、推进组织发展和加强自身建设五项目标,按照规范合理、客观公正、奖惩分明的原则严格进行考核。

第二条本细则用于对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的工作考核。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目标任务的按时完成,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整顿和改进作风,努力推进工会机关规范化建设和效能建设,为工会工作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

第三条工作目标考核在省总工会的领导下进行。根据考核内容设5个考核组,负责初评打分。五个考核组初评后,召开联审会议全面考评,并确定重点抽查单位,经抽查后,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报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目标考核日常管理工作由省总工会组织部负责。

三、考核内容

第四条考核内容见“2008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自查自评情况申报表”(年终申报材料根据考核内容申报,并填报该表)。

第五条重大工作创新考核加分。考核内容之外,鼓励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大胆创新,尊重基层实践和首创精神,对工会工作重大创新给予加分。重大创新的标准:

㈠具有创新意义。在2008年工作实践中创造性的探索、策划、实施,形成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工会特点的工作成果;在全省为首创。

㈡初步形成机制。创新成果已在本地实施,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较为完整、可行的制度或较为规范的工作机制。

㈢具有推广价值。创新成果在本地实施取得了显著、公认的社会效果,在全省工会系统具有推广价值。

四、程序方法

第六条工作目标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日常考核主要督查工会日常工作运行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年度考核以本《实施细则》和我省“全国工会统计年报”为基本依据,以各被考核单位申报的2008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考核自查自评工作报告为基础,采取全面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抽查组的组成、被抽查单位和抽查内容由省总工会五个考核组联审会议确定。确定为重点抽查单位的,由抽查组出发前电话通知。重点抽查方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加分或减分严格按照考核内容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各被考评单位于2008年11月下旬开始对当年度工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于12月10日前将自查自评工作报告报省总组织部。自查自评工作报告须经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议或主要领导同意。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内容必须详实,统计数据以本单位报省总“全国工会统计年报”为准,如发现实际数据与上报统计数据不符,将酌情扣分。

第九条工作目标考核有关奖励,按政策规定执行。

五、否决条件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㈠截留、挪用或变相挪用工会上解经费或其他专项经费;不上解或未上解工会经费;

㈡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全局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

㈢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考核细则篇6

为了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销业务管理,推动直销业务的快速发展,通过合理的指标设定、严谨的过程考评、公平的后续兑现,充分有效地调动各级直销人员的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20年直销业务细则。

一、库销营销人员工资构成

根据客户经理工作劳动强度、贡献大小及客户不同,合理拉开吨油薪酬标准。其中,营销总监、副总监可报交通补助600元,通讯费200元;客户经理可报交通补助400元,通讯费200元。基础工资、基础量、吨油绩效标准具体如下:

级别

基础工资

基础量

吨油绩效

批发客户

工矿 油站

营销总监

总监

5000

1

副总监

4000

600

6

8

客户经理

高级

2000

800

中级

1800

700

初级

1700

600

兼职客户经理

(一)营销人员工资标准

1、营销总监工资构成

月度工资=基础工资+(客户经理总销售量×吨油绩效)。

2、营销副总监工资构成

月度工资=基础工资+(实际完成量×吨油绩效)

3、客户经理工资构成

A、未完成基础量工资标准

月度工资=基础工资+(实际完成量×当月计划完成率×吨油绩效)。

当月计划完成率=实际完成量÷基础量

B、完成基础量及超量工资标准

月度工资=基础工资+(实际完成量×吨油绩效)

4、兼职客户经理绩效

绩效工资=销售量×吨油绩效。

5、客户经理在业务运行岗学习工资构成

参照执行业务运行岗业务人员薪酬标准。

二、铁路直销人员工资构成

年底根据销售公司吨油提成情况,另行细则。

三、营销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1、新入职的客户经理试用期一个月,考核期为三个月(含试用期)。主要工作是尽快了解销售流程和开发市场和发掘客户,没有基础量考核,但必须进行日常工作管理考核:如客户资料收集、信息收集及反馈、营销日志的填写等)。

月度工资=基础工资(1700*90℅)+(销售量×吨油绩效)

2、新入职客户经理三个月后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考核合格的根据销量划分客户经理级别,公司将对客户经理下达基础量指标,根据级别、客户类型,按照以上工资结构执行。

四、库销客户开发及客户类型划分

(一)客户开发

以客户经理实际开发客户为准。

(二)客户类型

根据业务类型,公司客户划分为直销客户(工矿、加油站)、再流通客户(批发客户)俩大类。

1、加油站及工矿企业:直销客户是指所购油品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采掘冶炼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加油站等终端用户。

2、批发客户:批发客户是指取得《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发再流通客户,进行批量销售的客户。

五、库销市场区域划分

根据客户经理的客户群体及市场熟悉程度,进行市场区域划分。

六、罚则

考核细则篇7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一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我院执业医师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李良增

副主任委员:刘新涛 孙步策

委 员:宋会臻 张传友 王卫红 史春青 张 新 宋洪宽 石华序 李 强 马克强 张 丽 周晓峰

医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一)医师考核工作在医院考核委员会指导、检查、监督下规范进行。

(二)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凡考核人员与考核对象有利害关系,可以向考核部门申请回避。

(三)医院考核委员会应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对每位在职医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和执业行为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四)考核时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五)严禁参加考核的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严禁用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否则一经证实,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参加考核的,必须向考核委员会提出正当理由,由考核委员会另行安排时间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三、考核对象

(一)凡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均为考核对象。

(二)按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新进医师自进入本院始满两年开始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能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指令性工作;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个人、科研立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等;能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执业医师要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4、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考核实施与管理

(一)集中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业务水平的测评于第二年的10月至11月集中考核,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二)具体实施时间

9月10日前,医务科应将考核医师的基本信息表(连同Excel电子版)汇总、建档。

10月10日前,完成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

11月10日前,完成业务水平测评。

11月20日前,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将医师考核结果录入考核管理系统,将《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连同Excel电子版)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对有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列举情形的要提供相关材料。

12月5日前,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

12月20日前,卫生局医政科应当将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完成医师考核结果在《医师执业证书》上的记录工作。

(三)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六、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一)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1、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医院及上级部门按排的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

2、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二)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依据之一,医院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

(三)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1、一般程序为:医师根据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对其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最后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业务水平测评可采用以下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3)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4)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5)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

(6)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2、简易程序为:医师根据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不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20xx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5)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七、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进行再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四)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医师考核结果按单位汇总,填写汇总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医院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9、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1、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八、有关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医师考核工作,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二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市20XX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XX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于 3月1日启动。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考核内容为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卫生局注册医师(不含20XX年注册的)20XX、20XX两年内的执业情况。其中,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由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申请进行提前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业务水平考核应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简宜程序和一般程序。考核机构须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医师。

(一)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20xx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宜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宜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再进行笔试。

(二)对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考核机构复核,考核机构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其中,笔试时间定于4月10日上午进行,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考场;其他方式的业务水平测评由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进行。

四、考核结果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送达被考核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书样式见附件2)。各考核机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20XX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表(见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表(样式见附件4)上报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上述两种表格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也要同期上报。

考核结束后30日内,由医师注册所在机构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在其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并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考核合格字样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五、考核机构及分工

经研究决定,由潍坊市人民医院等31家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承担市卫生局的医师定期考核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潍坊市人民医院。负责潍坊眼科医院、潍坊同心医院、山东潍坊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潍坊口腔医院新华分院、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潍坊市奎文区妇幼保健院、潍坊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所、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奎文许光琴妇科诊所、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医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伊济源面神经学研究院潍坊面神经医院、潍坊东方骨科医院、潍坊肛肠外科医院、奎文李储忠医疗美容诊所、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卫生室、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口腔医院、奎文海大医疗美容门诊部、潍坊医学院校医院、奎文郑中华牙科诊所、奎文孙雷口腔诊所、奎文李月军口腔诊所、奎文魏占荣口腔诊所、奎文魏占山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大柳树分院、潍城刘承礼口腔诊所、奎文章和平口腔门诊部、高新韩晓文口腔诊所、潍城刘永胜口腔诊所、潍城周海祥医疗美容诊所。

(二)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潍坊口腔医院、潍坊哮喘病医院、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奎文长河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潍坊市脑科医院、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和平路门诊部、潍坊市潍城区妇幼保健站、潍坊市中心血站血液病治疗中心、潍坊牙科医院福寿街门诊部、奎文陈桂娥口腔诊所、奎文口腔门诊部、潍坊口腔医院福寿街门诊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区分院、潍城周庆顺口腔诊所、经济区郑福光口腔诊所、奎文赵素霞医疗美容诊所、潍城朱运祥口腔诊所、潍城周晓鹏口腔诊所、高新王业常口腔诊所、高新范新芳口腔诊所、高新王守美口腔诊所、潍坊口腔医院北宫街口腔门诊部。

(三)坊子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潍坊心脏病医院、坊子区仁康医院、坊子王素菊口腔诊所、坊子区皮肤病防治站、坊子区妇幼保健站。

(四)寒亭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寒亭区妇幼保健院、寒亭王伟林口腔诊所、寒亭李永政口腔诊所、寒亭郭兰口腔诊所、寒亭周建华口腔诊所、寒亭营春平口腔诊所。

(五)青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青州市结核病防治所、青州市皮肤病防治站、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潍坊牙科医院、青州眼科医院、青州沙作军口腔诊所、青州吴军兴口腔诊所。

(六)诸城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诸城市口腔医院、诸城曹培森口腔诊所、诸城葛济清口腔诊所、诸城张永奎口腔诊所、诸城赵荣明口腔诊所、诸城朱世伟口腔诊所、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黄清德口腔诊所、诸城张宏琦口腔诊所。

(七)寿光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寿光王增刚牙科诊所、寿光市慢性病防治所、寿光市结核病防治所、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圣城街诊所、寿光市口腔医院、寿光光明眼科医院渤海路诊所、寿光市人民医院环翠花园门诊部、寿光郑中庆口腔诊所、寿光魏光永口腔诊所、寿光魏永明口腔诊所、寿光刘培春口腔诊所。

(八)安丘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安丘市皮肤病防治站、安丘市眼科医院、安丘岳建平口腔诊所、安丘张玉武口腔诊所、安丘陈海星口腔诊所。

(九)高密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高密市皮肤病防治站、高密市结核病防治所。

(十)昌邑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邑市皮肤病防治站、昌邑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

(十一)临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站、临朐县朐山医院、临朐县皮肤病防治站、临朐县海浮山医院、临朐王绍升口腔诊所、临朐陈方明口腔诊所。

(十二)昌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乐县妇幼保健院、昌乐县皮肤病防治站、昌乐高新明口腔诊所、昌乐甄永强口腔诊所、昌乐田秀珍口腔诊所。

(十三)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海化海盟口腔诊所、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妇幼保健站。

(十四)临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院、临朐糖尿病医院。

(十五)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潍坊市肿瘤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寿光市妇幼保健院、高密市妇幼保健院、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安丘市妇幼保健院、青州市中医院、寿光市中医院、安丘市中医院、高密市中医院、昌邑市中医院、昌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

六、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对考核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三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 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并设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

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

委 员:

医师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

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结果及医师注册数据汇总,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考核对象和时限

(一)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二)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对执业注册满两年的医师进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开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送至注册机关,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考核周期内,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医院医务科通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的测评。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情况以及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等。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业务水平考核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业务水平测评分为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卫生法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考核两部分。

(二)考核标准:

1、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1)与考核医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相结合进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3)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评定意见,报人事科进行复核。

2、业务水平测评

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3)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4)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5)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

(6)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具体要求按省卫生厅医师定期考核标准进行。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实施前

1、考核办公室于考核日前60日将考核事宜通知需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同时上报医师注册机关。

2、医师注册机关在接到上述报告10日内向考核办公室提供名单内医师考核周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二)考核实施

考核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20xx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者,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所在科室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由人事科进行复核,报院考核办公室审核批准。

2、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科室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人事科复核;复核合格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三)考核实施后

1、考核办公室考核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反馈考核委员会,并通知医师本人;同时按要求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2、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30日内,向考核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考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执业行为和考核结果记录

(一)考核办公室要为被考核医师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按《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填表及归档说明建立医师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的管理由医院医务科负责。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二)每次考核结束后30日内,医院考核办公室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进行考核,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考核细则篇8

变电检修人员考核细则一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电检修工区变电检修工岗位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XX 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工区变电检修工岗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XXX 20xx--20xx 通用检查与考核管理标准

Q/XXX 3003--20xx 操作(生产)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3 职责

3.1 职权

3.1.1 行使Q/XXX 3003--20xx 中第4.1 条所规定的职权。

3.1.2 在班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管辖设备的检修。

3.2 责任

3.2.1 承担Q/XXX 3003--20xx 中第4.2 条所规定的责任。

3.2.2 协助主检修工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完成现场作业任务,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2.3 杜绝习惯性违章和不安全苗头,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3.2.4 负责保养、检修工器具,做到按周期维护、检查,并且登记建账。

4 基本技能

4.1 基本条件

4.1.1 具备Q/XXX 3003--20xx 中第5.1 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1.2 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变电辅助检修工作经历。

4.2 技术知识

4.2.1 具备Q/XXX 3003--20xx 中第5.2 条所规定的技术知识。

4.2.2 了解电力设备、电力生产过程、电力网及电力系统等专业基础知识。

4.2.3 熟悉电力设备检修工艺。

4.2.4 掌握有关变电检修专业的技术规程和安全防护技术。

4.3 能力要求

4.3.1 具备Q/XXX 3003--20xx 中第5.3 条所规定的能力要求。

5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 协助主检修工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完成现场作业任务

5.1.1 工作前,认真学习检修工作票、施工方案及有关工艺标准。

Q / XXX 3375 -- 20xx

375

5.1.2 作业前,应熟悉现场具体作业环境,检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与准备工作是否正确、完备,提出

补充及修改要求。

5.1.3 工作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工艺标准,并认真执行质量控制流程。

5.1.4 按标准化作业,检修质量达到检修工艺标准和上级要求。

5.2 参加并完成事故抢修任务,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5.2.1 参加事故抢修时,必须按上级制定的抢修预案执行。

5.2.2 对抢修有建议可向抢修指挥员及时提出,在未被采纳前,必须坚定不移的执行预定方案,不得

以任何理由拖延抢修时间。

5.2.3 消除设备缺陷前,必须仔细分析设备的技术资料,查明缺陷原因,采用适当方法予以消除。

5.2.4 对于不能具体判定缺陷原因的,应向领导汇报,按造成缺陷的最可能因素,现场采取适当的可

行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5.2.5 在缺陷处理过程中,发现具有普遍性的潜在危险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

5.3 在主检修工带领下,完成日常工作

5.3.1 根据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要求,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准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工器具、材料。

5.3.2 每日工作后,清点工器具、材料,做好统计工作,清理工作现场,达到工完场净。

5.3.3 参加班内值日,做到个人用品柜、更衣柜、工作台等处物品按要求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无杂物。

5.4 安全活动及技术培训

5.4.1 每周的安全活动要积极发言,举一反三,联系自身实际,提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5.4.2 参加技术培训及有关培训班,做好学习笔记。

5.4.3 结合具体工作,互相进行考问讲解,认真完成技术问答。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变电检修工区主任负责检查与考核,每月一次。

变电检修人员考核细则二一、 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进行工作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并按检修规程执行,否则值班员有权制止。事故抢修可以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录在操作簿内。在开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监护。

二、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方式有下列三种:1、填写第一种工作票。2、填写第二种工作票。3、口头或电话命令。

三、 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在高压设备上的工作需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2、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四、 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带点作业或在带点设备外壳上工作。2、在监控盘或低压配电箱、配电箱、电源干线上工作。3在二次回路接线上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时。

五、 检修工作领导人(签发人)的职责:检修工作命令,签发检修工作票,根据检修工作任务拟定安全措施,向检修工作负责人交待检修内容和要求,检查检修工作现场,验收后检修结束和送电命令。检修工作领导人(签发人)由电气设备主管和部门技术负责人担任。

六、 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职责:接受工作领导人的命令,负责组织和领导检修工作班成员完成检修工作。对检修工作安全和检修工作质量负责。

七、 检修工作许可人的职责:接受检修工作领导的命令,执行倒闸操作,完成检修工作票拟定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在工作票上,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后,允许工作负责人带领检修人员进入现场。

八、 工作票时允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唯一书面依据。工作票应在工作前送交变电站,工作过程中由工作负责人存放在工作地点,每天收工后交回值班员再次复工时,不改变工作内容的可重复连续使用,但仍应履行工作手续。工作负责人在未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取得工作票前或交回工作票后,均不得擅自在电气设备上工作。

九、 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共同检查工作现场,值班员撤除有关安全措施,双方签字后,有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向工作领导人汇报。

十、 工作领导人应亲自检查工作和验收工作现场,确认无误后发出重新送电命令,并在工作票上填写清楚。

十一、 检修工作进行期间,值班员应检查安全巡查,发现有不安全现象和预兆,应立即告知工作负责人处理,如发现严重威胁安全的现象,应劝阻直至停止检修班工作。

十二、 值班人员,检修人员不得任意更改工作票上所注明安全措施和足以影响安全工作的有关设备运行方式。

变电检修人员考核细则三1.变电检修的定义

变电检修是指对电网系统中运行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在电网系统中,变电检修主要是检查容易发生事故的电气设备,包括对设备自身的故障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的检查。通过变

电检修对设备的危险点进行分析,提醒人们加以防范。变电检修对电力事故具有良好的预防作用,能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进而促进电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2.变电检修的重要性

变电检修对电网系统日常运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解决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问题,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稳定的运行,保障每个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变电检修是电网系统安全运行的补充,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电力企业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由于变电检修的影响因素很多,因此在进行变电检修时,要全面地考虑到各种可能造成用电危险的因素,从而保证变电检修的全面性,确保电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3.变电检修常见问题分析

3.1 变电检修中常见危险点分析

变电检修常见危险点的影响因素有现场因素、环境因素和工作情况。工作现场能带给工作人员危险的因素有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等;变电设备周围的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物品会威胁到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在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工作操作流程、设备的操作方法等都会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运行状况造成影响。

在进行设备检修前,要根据设备的运行特点选择检修方法,然后根据以往的资料和检修经验,科学地分析设备潜在的危险,并制订合理的处理方案。为避免遗漏某个危险点,要将检修作业分成多个层次逐级分析,尽量将所有的危险点找出来,然后对其进行整理、总结。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设备比较多,工作时间比较长,工作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盲点,因此检修人员要准确地记录检修的地点和时间,尽量扫除所有的盲点、死角,从而减少危险状况的发生。

3.2 变电检修中常见问题的分析

设备工作状态检修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分析可能出现的故障,并采取预防性措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在设备的运行中,经常出现的故障有:

①断路器误动、拒动、发出奇怪的响声、过热、爆炸等;

②设备直流电压过低或过高;

③合闸回路元件出现断线、接触不良等现象;

④合闸线圈层次短路,设备蓄电池容量不够。在电网系统中,机械故障占全部故障的70%,因此,在进行变电检测时,要特别注意对电力设备机械故障的检测。

4.变电检修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措施

4.1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在电力企业中,变电检修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因此,电力企业的相关部门要加强变电检修危险点预防知识的宣传,使变电检修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注重培养变电检修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变电检修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保证变电检修工作人员能严格地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变电检修,进而保证电网设备的稳定运行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4.2 加强变电检修管理

变电检修工作人员在进行变电检修工作时,要严格地按照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检修人员在检修结束后,要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没有故障后,才能离开现场,同时还要做好设备检修的记录工作。其他工作人员不能随意更改检修设备的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也不能随意更改检修设备的运行记录。如果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特殊状况,并需要更改运行方式时,相关人员要做好记录。

4.3 提高变电检修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目前,我国缺乏专业的变电检修人员,因此,电力企业要注重对变电检修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电力企业要根据变电检修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制订科学的培训内容,并定期对检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不断提高检修人员的专业水平。变电检修人员要积极地积累变电检修工作方面的经验,努力学习变电检修理论知识,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

5.变电检修中的注意事项

变电检修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在进行变电检修前,相关部门要对检修项目、检修设备和检修人员进行统一调配。检修人员在检修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勘测,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然后跟据实际情况制订检修方案。检修人员要明确检修计划,并围绕检修计划进行检修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时间损耗和物力损耗。由于影响检修工作的因素有很多,因此,电力企业要对检修计划进行动态管理。

考核细则篇9

乡镇综治考核细则一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廉洁、公正执法。根据综治维稳工作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与各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及时、公正、妥善地处理好各类民间纠纷、行政纠纷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竭力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特别是在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构建平安xx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今年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确保两个力争:确保不发生由于处理不当、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由于工作不力、工作不实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确保全镇辖区内不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力争我镇在巩固无毒乡镇、创建平安乡镇、以及反邪教等综治维稳工作中取得全县较好水平,力争保留平安乡镇的称号。

三、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我镇综治维稳工作主要做好九件事:

1、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包保责任制。各村(街)、单位要对本辖区内重点稳控人员及有上访迹象的重点信访隐患实行干部包保责任制,本着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谁包保,谁负责。并将包保责任情况随时上报镇综治委。

2、量化分解综治维稳工作目标,各村各单位明确各自的具体任务,结合本村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切实有效措施,把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的任务和要求逐项逐条落到实处,努力做到综治维稳工作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形成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责任分明的综治维稳工作大格局。

3、积极开展专项活动,竭力破解维稳难题。重点抓好民事纠纷排查调解和信访案件的消化处理工作。

4、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坚持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重点打击杀人、贩毒、xx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露头就打,绝不让严重刑事犯罪形成气候。

5、积极投入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着重抓好三件事:一是严厉打击危及农村稳定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努力保一方平安;二是认真落实便民诉讼措施,通过开展了民情、知民意、为民办实事等活动,及时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四调联动工作,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维护我镇社会治安坚实基础。

6、完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

7、发挥司法调解工作优势,认真组织好20xx年度普法和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农村群众学法意识、提高他们的知法水平,通过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依法治镇作出积极贡献。

8、大力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查处,努力构建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不必为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清正的干部队伍,为综治维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9、结合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各法制副校长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活动,每学期到各中小学上好法制教育课。对中小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等进行全面的教育。培养学生从小养成有道德、守纪律、懂文明、讲礼貌,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孩子。为创建和谐、平安、文明的社会环境扎实基础。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中共xx镇党委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由镇党委书记周xx任主任、镇长汪x、镇党委副书记黄x同志和政法委书记束xx同志任副主任,综治维稳成员分别是詹xx(党政办主任)、张xx(镇综治办副主任)、谈xx(镇财政所所长)、程xx(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程xx(中心小学校长)、韩xx(中心学校校长)、肖x(卫生院院长)、梁xx(派出所所长)、贾xx(司法所所长)、冯xx(镇民政助理员)、蔡x(林业站站长)、孙xx(土管所所长)、张x(计生办主任)。

社会治安综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张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与县综治委办公室的联系,认真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综治维稳工作健康开展。

五、考核办法

为切实抓好全镇的社会综治维稳工作,xx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各单位签定《20xx年度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镇综治委制定了《20xx年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细则》,根据考评结果对先进村和先进个人分别予以表彰,对考评位于后进村,镇给予一票否决。

乡镇综治考核细则二一、总体要求

1、根据我市开展建设平安无锡、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意见和创建活动三年规划,本办法主要考评全市各乡镇(街道)20xx年至20xx年开展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党政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治安秩序、防范措施、驾驭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的能力以及创建活动的整体绩效。

2、考评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易于操作的原则。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纳入所在乡镇(街道)考评范围。

4、各市(县)、区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治安安全村(社区居委)考评暂行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对小区、单位按照原创三安的标准,继续抓好创建和命名,也可制定新的考评和命名办法。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当地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3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领导小组履行职责不力扣1分。

2、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4分)。无规划扣2分,无实施方案扣2分。

3、建立创建活动奖惩机制和责任机制(3分)。村、社区居委、辖区单位以及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创建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严格责任查究,按规定实施综治一票否决。未对创建活动建立专项奖惩激励办法的扣1分;抽查中发现有职责不明、责任不落实的扣1分;该实施责任查究、一票否决而未实施的,每起扣1分。

(二)治安防控队伍建设(15分)

4、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5分)。乡镇(街道)按照规定配齐综治专职干部,司法所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3人以上,落实待遇,未按规定配备、落实的扣1分;社区100%设立警务室,按实有人口每3000人配备1名社区民警,警务室运作正常,未达标准的扣2分;村(社区居委、单位)治保会、调委会组织健全、运作正常,未达要求的扣2分。

5、专职保安辅警力量建设(8分)。城市(镇)社区配备党委、政府筹资组建的专职保安标准:平均每个社区不少于6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五的标准;农村地区专职保安联防配备标准:平均每个村不少于3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的标准。专职保安联防力量配备有一个社区或村不达标准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地区按400:1,厂企单位、建筑工地按10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配备未达标的扣3分。

6、群防群治组织建设(2分)。社区建立不少于5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村建立不少于3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群众治安防范参与率达80%以上。有一处不达标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13分)

7、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机制健全(4分)。发生邪教人员3人以上公开聚集滋事的扣1分;发生邪教人员赴省滋事的每人次扣1分;发生全市有政治性影响的案件或事件的扣2分。

8、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6分)。未建立排查调处机制的扣1分;民转刑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数在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年平均发案数以上的扣2分;发生进京集访,或在敏感时期,重点控制对象去省进京上访的,每起扣3分。

9、对群体性事件预警及时,处置得当(3分)。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位、堵塞交通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每起扣2分。

(四)基础治安防范措施(35分)

10、基层安全文明创建(6分)。安全文明小区和村达标率低于80%的,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已创成市(县)、区以上安全文明小区(村、单位),长效机制不落实的,有1个扣2分,扣完为止。

11、城镇新建住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到位并建立保安防范服务(2分)。未实施科技防范和保安防范服务的分别扣1分。

12、巡逻守护(6分)。城市(镇)社区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街头路面夜间有保安联防人员巡逻;农村地区夜间有专人巡逻,各班次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有专职门卫值班。未达标的各扣2分。

13、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3分)。金融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财会室、保险箱、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按规定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发现有一处未落实扣1分,发生10万元以上财物被盗抢案件的不得分。

14、治安行政管理(7分)。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达不到上级要求的扣2分;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落户,帮教率达95%以上,不达标的各扣1分;乡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配备消防车或机动泵及相应器材设备,未建立或未配备的扣1分;加强安全生产,依法管理消防、交通、娱乐场所、危险物品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等特种行业,因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一次死3人或伤10人以上,或财产损失达50万元以上),或者治安管理混乱在全市造成较大影响的,每起扣2分。

15、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5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未建立的扣1分;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扣2分;封闭管理小区围墙、大门完好,楼宇式电控门完好率达98%以上,不达标的扣2分。

16、治安重点混乱地区(行业、场所)以及学校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3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排查不及时的扣1分;未认真组织专项整治的扣2分。存在治安严重混乱地区并长期得不到整治的,本项不得分。

17、意识防范(3分)。社区(村)未设立治安警示栏的扣1分;无专门的宣传橱窗,开展法制和思想道德宣传教育不正常的扣2分。

(五)治安防控及打击犯罪绩效(17分)

18、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5分)。按实际居住人口统计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高于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平均发案率的,扣2分。八大类刑事案件、严重暴力型刑事案件发案数高于前两年平均发案数的,扣3分。黑恶势力打击不力,坐大成势的,本项不得分。

19、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3分)。公共场所无明显涉毒、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存在上述现象而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1分。有活动窝点,本项不得分。

20、追逃工作成效显著,年内和历年在逃人员追回率分别达到70%和30%(2分)。每项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21、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值(3分)。高于平均值,每项扣1分。发生在校学生杀人案件的扣2分。

22、公众安全感达90%以上(4分)。低1个百分点扣1分。

(六)创建活动的保障(10分)

23、乡镇(街道)综治专项经费、创建活动专项经费、法制宣传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6分)。有一项未列入预算的扣2分。

24、专职保安、户口协管员、村(居委)治保会、调委会等人员的工资报酬得到落实(4分)。有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

(七)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

25、高度重视科技防范建设,高标准建成技防镇或老新村建成技防小区,受到省、市肯定的,分别加3分和1分。

26、群防群治力量抓获省以上通辑的重大案犯,每起加1分。

27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受到省、市综治委(办)总结推广的(会议或文件),分别加2分、1分。

28、建成无毒社区(村)每个加1分,建成无刑案社区(村)每个加1分。

以上四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八)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减分:

29、提供考评的情况和数据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和信息,情节一般的扣2分。

30、党委、政府给政法综治组织下达职责之外的经济指标和任务的扣1分。

31、发生凶杀案件,一次杀死2人以上的,每起扣1分。

32、存在制假、售假窝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未及时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分。

以上四项扣分累计不超过5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

33、发生六个不发生之一的。

34、考核数据和情况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重要情况,情节严重的。

35、年内被上级综治委实施综治一票否决的。

36、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取消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考评方法

1、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活动的组织实施。

2、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的考评实行申报制度,由所在乡镇(街道)自评,市(县)、区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考核。市考评领导小组复核审定。

3、各市(县)、区在当年11月15日前将需要复核审定的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报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组织人员复核审定。

4、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被考核乡镇(街道)得分达90分以上且没有被取消评比资格的,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

5、为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考评工作的严肃性,评定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不搞照顾平衡,不按地区分配名额。

6、本办法中有关数据界定的以上、以下、高于、低于等,均包括本数在内。考评中,某条款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本条款基本分为限。

7、本办法由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乡镇综治考核细则三一、制度落实(10分)

(一)制度落实,领导真抓实管(6分)

1、领导重视(3分)

①领导亲自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记0.5分。

②把综治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目标管理的范畴,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记0.5分,查计划和会议讲话资料。

③全年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6次,记1分。查会议记录,少1次扣0.2分。

④经费安排,查财税所票据复印件,3千元以上记1分,2千―2.9千元记0.8分,1千―1.9千元记0.5分,500―900元记0.3分,500元以下记0分。

2、制度落实(3分)

①乡镇与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记0.5分。

②制订了考核评估办法,记0.5分。

③年终对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记2分。查考核评估汇总表,考核结束通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缺1项扣0.5分。

(二)台帐管理(2分)

①有不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记0.5分。

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交办整改的,记0.5分。

③县里下发的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乡镇本级有关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

(三)情报信息报送情况(2分)

①重要情报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记1分。

②特护期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记0.5分,抽查无人值班的每次扣0.2分。

③按要求坚持日报制的,记0.5分,每缺1次,扣0.2分。

二、社会稳定(26分)

(一)重特大群体性事件(10分)

1、有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记1分。

2、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扣3分。

3、发生一起特大群体性事件,扣10分。

(二)集体上访(5分)

1、到县委、政府集体上访的,每起扣1分。

2、到市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

3、赴省集体上访的,每起扣3分。

4、进京集体上访的,每起扣5分。

(三)赴省进京个访(3分)

1、赴省进京个访,每3人次扣0.1分。按属地管理和双线稳控责任制的要求,以属地乡镇为主,县直责任部门为辅,属地乡镇扣0.07分/3人次,县直责任部门扣0.03分/3人次。

2、个访同比上升的扣0.5分。

(四)******及其他邪教问题(5分)

此项由县委610办负责考核

(五)其他不稳定问题(3分)

1、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政治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记1分。

2、信访交办、督办案件未办结的,每起扣0.5分。

3、有地下******或非法接收境外电视的,每起扣0.5分。

4、有涉农案件的,每起扣1分。

三、社会治安(21分)

(一)违法犯罪案件(7分)

1、刑事案件发生率。(3分)

2、劳教、判刑人员万人比率。(2分)

3、重新犯罪率(2分)

此项由公安负责考核

(二)重特大交通、火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8分)

1、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的 各扣1分。

2、发生一起死1-2人的事故,扣2分,同比增加的扣3分。

3、发生一起死3-9人的事故,扣5分,同比增加的扣6分。

4、发生一起死10人以上的事故,扣8分。

(三)重点村、难管村整治(6分)

1、出现一个重点村、难管村,扣1分。

2、未组织力量全部整改好的,扣6分。

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33分)

(一)基层组织建设(5分)

①成立乡镇综治委、综治办,查乡镇的文件,记1.5分。

②确定了2-3名综治专干的,记0.5分。

③有乡镇综治委及共办公室牌子的,记0.5分。

④综治办有专门办公场地的,记0.5分。

⑤基层组织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的十二个表格填写好,并上报了县综治办的,记1分。

⑥行政村及村民小组有综治信息员的,记1分。

(二)安全文明创建活动(10分)

1、乡镇创安率达到80%的,记5分,未达到的按比例减分。

2、创安村(社区),①有创安活动领导小组,记0.5分;②有创安工作方案,记0.5分;③有各种规章制度,记0.5分;④建立了两会一队等群防组织,记0.5分;⑤有创安活动室,记0.5分;⑥有阵地建设,记1分;⑦有牌子,记0.5分;⑧有办公桌、档案柜,记0.5分;⑨资料收集完整、整齐,记0.5分。

(三)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5分)

1、发生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每起扣1分。

2、发生干部职工吸毒、嫖娼、等问题的,每人次扣0.5分。

(四)普法工作(4分)

1、普法学习考试。

①干部参学、参考、合格率达到要求,记0.5分。

②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查花名册,记0.5分。

③学校开设了法制课,中、小学生要求参加了普法考试的,记1分。

2、普法宣传。

①乡镇大院内有专门的法制宣传专栏,记1分。

②辖区内在显目位置书写永久性标语20xx年违法犯罪现象,发生1人次扣0.2分。

2、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记0.5分。搞好衔接、安置、帮教转化工作,记0.5分。

3、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作好登记管理工作,记1分。

(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4分)

1、设立卫乡镇人民调处委员会,记1分。设立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记1分。

2、定期分析排查矛盾纠纷隐患,上报及时的,记0.5分;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成率98%,记0.5分;无民转刑案件,记1分,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扣0.5分。

(七)其他综治工作(2分)

1、按时上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款的记1分。

2、完成《长安杂志》征订任务的记1分。

五、群众评价(10分)

考核细则篇10

1. 目的

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队伍的考核机制,加大对秩序维护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秩序维护员

3. 职责

3.1项目秩序维护班长负责对本班秩序维护员进行考核;

3.2项目秩序维护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秩序维护班长进行考核;

3.3项目经理负责对秩序维护主管进行考核;

4. 程序

4.1 小区秩序维护队伍的考核工作,一是现场的业务考核(即项目负责人考核);二是专业考核(即公司其他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的考核);

4.2 考核实施实行加分、扣分制;

4.3 在考核中,对照加分标准和扣分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每加或扣1分,等值人民币5元;

4.4 对于秩序维护员的考核实施,由项目实行定期考核,对于发现的违纪违章现象,由考核人员填写扣分、罚款通知单。秩序维护部实行随时抽查的办法,并把抽查的结果和奖罚的人员进行内部通报,同时于月底进行汇总报项目经理审核,在员工的当月工资中体现;

4.5 秩序维护员在工作中,对于超出考核细则规定以外加分、扣分的条款,按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规定处理。

5. 要求

5.1 加分标准

5.1.1 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客户表扬(加1-5分);

5.1.2 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加1-5分);

5.1.3 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加1-5分);

5.1.4 勤俭节约,为部门节省开支(加1-5分);

5.1.5 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加1-5分);

5.1.6 班余经常协助管理工作,帮助后进者(加1-5分);

5.1.7 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加1-5分);

5.1.8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加1-5分);

5.1.9 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客户表扬者(加5-10分);

5.1.10 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加5-10分);

5.1.11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加5-10分);

5.1.12 抓获在小区里搞推销、散发传单、张贴广告及乱写乱画人员,并将其带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视情节严重,进行相关处理的(加5-10分);

5.1.13 收到业主、用户表扬信加(加5-10分);

5.1.14 拾金不昧者,酌情(加5-10分);

5.1.15 对改革小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加10-20分);

5.1.16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加10-20分);

5.1.17 修改质量体系文件,经实施确定对公司管理有效者(加10-20分);

5.1.18 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加10-20分);

5.1.19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加10-20分);

5.1.20 积极参加公司涉外活动,并为公司取得荣誉(加10-20分);

5.1.21 举报秩序维护员敲诈客户、索取好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架骂人、擅自脱岗、汹酒闹事、、随意检查扣押他人证件或物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经查实后,给举报人(加10-20分);

5.1.22 发现火灾事故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行动者(加10-20分);

5.1.23 收到业主锦旗(加10-20分);

5.1.24 为业主,住户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视情况(加10-20分);

5.1.25 抓获偷摩托车盗窃嫌疑人(加20-30分);。

5.1.26 抓获入室盗窃嫌疑人(加20-30分);

5.1.27 抓获盗窃汽车的嫌疑人(加20-30分);

5.1.28 抓获小区内尾随抢劫嫌疑人(加20-30分);

5.1.29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杀人放火爆炸绑架等重大刑事案件(加20-30分)。

5.2 扣分标准

5.2.1 行为考核

5.2.1.1 头发长度前额遮住眼眉,鬓角超过耳屏,脑后发超过衣领,胡须长超过1毫米,鼻毛长于鼻孔,随意脱(夹)帽、披(提)衣、敞怀、不扎领带及不穿黑皮鞋(扣1-5分);

5.2.1.2 当值期间着工作服不规范,出现纽扣未全部钮好,披衣、敞开外衣、挽袖、卷裤脚、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领带未紧束于衣领内,制服外显露个人物品,制服衣袋装过大过厚的物品等(扣1-5分);

5.2.1.3 仪容仪表不整,岗姿和巡逻形象不规范,佩戴标志不正确,言行不文明,当班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仰、伸懒腰、或不带工作证、不按制度着装上岗值勤(扣1-5分);

5.2.1.4 便服混穿、着制服穿拖鞋或着制服外出,着制服时挽裤脚(衣袖)、边走边吃、手插口袋,几人同行(着制服)时,搭肩挽背、嬉笑打闹等(扣1-5分);

5.2.1.5 遇公司领导出入未行举手礼,纠正违章未先敬礼,交接班未敬礼(扣1分);

5.2.1.6 上班严禁抽烟、吃零食、看书报、听收音机、看电视、闲聊、打手机及与外人玩耍,执勤室内及桌面存放与安全无关的物品,包括烟缸、私人物品等(扣1-5分);

5.2.1.7 上班前或当班酗酒,上班失态,精神不振,无特殊情况(急病)及未经报告和批准迟到或早退,接班人员未到,未实施交接班即擅自离岗,视作早退。交接班礼仪不规范,交接工作马虎,且推卸责任(扣5-20分);

5.2.2 业务考核

5.2.2.1 上班一周不熟悉辖区消防设施设备分布状况,上班一周不掌握辖区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上班二周不了解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班期间不按规定开启或关闭相关设施设备,上班二天不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和管辖区域情况等(扣1-5分);

5.2.2.2 不掌握辖区车辆停放、管理状况,没有按照出入口管理规定对进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控制,不熟悉辖区内业主及业主车辆情况,并对进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问好和敬礼(扣1-5分);

5.2.2.3 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或者交接班迟到,交接班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岗位交接或者是交接不清楚者,交接期间岗位卫生较差,交接班记录填写字迹潦草者(扣1-5分);

5.2.2.4 当值人员责任区域内楼道、公共道路上出现乱堆乱放而当班值班人员不知道或者没有采取相关措施;当班值班人员责任区域内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而当班值班人员却没有及时发现、上报和采取措施;当班值班人员责任区域内有闲杂人员和乱停乱放车辆及物品(扣1-5分);

5.2.2.5 未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签到及信息记录和实际不相符;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器械或夜间巡逻未按照要求佩带器械;没有按照规定对进出的来访人员和物资进行登记(扣1-5分);

5.2.2.6 巡视时责任心不强,对责任区域内的火情、偷盗、水、煤渗漏、窨井盖缺损等信息不掌握、不上报、不采取处理措施(扣5-10分);

5.2.2.7 监控人员根据技防设施所提示的信息指令通知有关人员,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或者是赶到未及时处理(扣1-5分);

5.2.2.8 车库巡逻队员未按照岗位要求及时对进入车库的车辆进行检查的,或者是检查了没有及时的告知业主;车库管理员没有按照岗位要求对对进出车辆不登记、填写记录不规范、手续不清等情况(扣1-5分);

5.2.2.9 监控、消防中心值班人员没有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现可疑情况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扣5-10分);

5.2.2.10 当值期间将相关记录资料遗失或不按规定交接给相关责任人,接受他人委托保管的物品遗失的,除按价赔偿外另(扣5-10分);

5.2.2.11 当值期间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或者自己私自处理不上报的(扣10-20分);

5.2.2.12 上班期间用对讲机闲聊、开玩笑,损坏公物,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因个人原因造成对讲机损坏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工作中对讲机呼叫不能够及时回应(属人为因素)(扣2-5分);

5.2.2.13 非工作原因使用公司电话的或不按规定使用电话(扣1-5分);

5.2.2.14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的(扣5-10分);

5.2.2.15 特殊情况(急病)及未经报告和批准迟到1小时以上按照旷工1天处理并(扣5-10分);

5.2.2.16 上班饮酒、私自调班、聚岗,接到指令或帮助请求,因怠慢导致未能及时处置情况的(扣10-20分);

5.2.2.17 明知他人的违纪现象,故意隐瞒或不积极举报,擅自使用他人电脑的,使电脑存储资料消失或破坏(扣10-20分);

5.2.3 培训考核

5.2.3.1 学习或培训考试不及格除按培训制度处理外(扣1-5分);

5.2.3.2 应知应会、专业技能等常识不能按要求掌握(扣1-5分);

5.2.3.3 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扣5-10分);

5.2.3.4 在学习或训练中连续三次受批评(扣5-10分);

5.2.4 内务考核

5.2.4.1 不按规定请销假(扣1-5分);

5.2.4.2 参加集体活动搞特殊化,造成不良影响(扣5-10分);

5.2.4.3 工作懒散、搪塞、敷衍、出工不出力(扣10-20分);

5.2.4.4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早操、劳动、整治活动、布控、堵截)(扣10-20分);

5.2.4.5 没有按照《宿舍管理规定》进行摆放和统一管理(扣1-5分);

5.2.4.6 不遵守公共秩序,在生活区内乱扔烟头和垃圾(扣1-5分);

5.2.4.7 个人物品(帽子、洗漱用品)不按指定位置摆放(扣1-5分);

5.2.4.8 在墙上乱张贴、钉钉子、挂钩(扣1-5分);

5.2.4.9 不遵守电视开放时间或开启音量过大影响他人休息(扣1-5分);

5.2.4.10 没有经过队长或班长同意,私自留外人在宿舍里过夜(扣5-10分);

5.2.4.11 在宿舍内未经过队长、班长同意私接电线用电器设备(扣5-10分);

5.2.4.12 不服从宿舍负责人、班长的安全和管理的(扣5-10分);

5.2.4.13 不爱惜宿舍内公共物品,因个人原因造成物品损坏,除按照原价赔偿的同时(扣5-10分);

5.2.5 严禁行为(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及时辞退处理)

5.2.4.1 屡次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当面顶撞领导;

5.2.4.2 故意损坏公物,浪费公司资源;

5.2.4.3 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造成事故或损失;

5.2.4.4 虚报个人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5.2.4.5 在团队中传播不利于公司发展以及不利于员工团结的各类谣言,影响公共正常秩序;

5.2.4.6 在公司范围内吵架、打架、斗殴,工作时间酗酒、滋事,聚众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5.2.4.7 聚众闹事、罢工、扰乱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

5.2.4.8 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

5.2.4.9 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5.2.4.10 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5.2.4.11 兼职于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体商业;

5.2.4.12 擅自挪用公款、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司资源从事个人活动;

5.2.4.13 消极怠工,对公司分配工作故意逃避或屡次不按要求完成;

5.2.4.14 屡次违反公司考勤制度或一月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

5.2.4.15 严禁以权谋私、营私舞弊、受贿、欺诈的行为;

5.2.4.16 严禁发生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2.4.17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5.2.4.18 严禁遇紧急事件时临阵脱逃、推卸责任;

5.2.4.19 将公共物品或者他人物品占为己有,除追回相关的物品外,给予100元至200元的罚款,同时给予及时辞退处理;

5.2.4.20 未经公司同意,个人随意检查、扣押他人证件或物品;

5.2.4.21 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收费不给票、不按票额给票;

5.2.4.22 值班期间私自脱离岗位和岗位上睡觉;

5.2.4.23 工作不努力,在适用期三个月内学习、训练、工作达不到标准的;

5.2.4.24 被业主(用户)投诉,经查属实,影响公司形象的;

5.2.4.25 自己管辖区域出现偷盗事件,扣责任人100-300元,并视情节严重做出辞退队员处理;

5.2.4.26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或无故旷工的或月累计扣分30分的;

5.2.5 秩序维护班长考核

5.2.5.1 公司相关检查,本班岗位上出现了违反公司制度的事情,班长负相应的连带责任,视情况大小(扣2-30分/次);

5.2.5.2 不能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扣1-10分/次);

5.2.5.3 发现秩序维护员违纪、不及时制止(扣1-10分/次);

5.2.5.4 处理事情不积极,推卸责任(扣5-30分/次);

5.2.5.5 不跟班作业,擅自脱离岗位(扣5-30分/次);

5.2.5.6 不按程序交接班(扣1-10分/次);

5.2.5.7 处理问题不公,造成班内不团结(扣5-30分/次);

5.2.5.8 不按制度召开班务会、实施训练(扣1-10分/次);

5.2.5.9 无组织岗前训话和班后总结及无列队交接,记录不全。未召开班务会及班务会效果不佳(扣5-10分);

5.2.5.10 无故不配合(扣5-20分);

5.2.5.11 本班纪律作风松懈,未掌握和做好队员思想工作;超出职权范围批假及本班队员请假无控制(扣5-30分);

5.2.5.12 无能力且不主动配合处理突发性事件;视轻重处理(扣10-50分);

5.2.5.13 值勤岗位和生活区域脏、乱、差,整改不力,队员形象差(扣2-10分);

5.2.5.14 无故不参加检查,考评草率了事(扣5-10分);

5.2.5.15 不带头执行制度,违反队员考评标准的,扣分分值是队员的一倍。

5.2.5.16 班队员无故不参加培训,对本班业务无指导培训,新队员无帮带措施(扣5-10分);

5.2.6 秩序维护队长考核

5.2.6.1 违反《秩序维护员考核细则》(扣10分);

5.2.6.2 无故不组织周例会、业务学习、流于形式,无质量、无效果,执行《考核细则》不力(扣10分);

5.2.6.3 不组织训练培训,效果差, 无故不配合(扣10-20分);

5.2.6.4 纪律松懈,守备点薄弱无力,队员违规行为严重,负连带责任,队员请假无控制(扣10分);

5.2.6.5 业务不熟悉、无措施无控制,不主动配合处理紧急情况和突发性事件(扣10-50分);

5.2.6.6 内务管理差,值勤区域和生活区域脏、乱、差,整改不力,队员形象差(扣10-20分);

5.2.6.7 设施和器械使用保管不当,台帐和记录材料未归档与保存(扣10-20分);

5.2.6.8 无故不参加考核检查,考评草率了事,未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扣10-20分);

5.2.6.9 消防设备无台帐;无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扣10-20分);

5.2.6.10 无制定消防演练计划与实施(扣10-20分);

5.2.6.11 日常巡视中未及时发现小区内各部位火灾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扣1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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