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通知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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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通知篇1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年7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按照《准则》要求,自2012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卫生工作者既是健康的维护者,也是健康的倡导者,必须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部队后勤部《关于2012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48号)和省卫生厅、省爱卫办《关于2012年起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实施意见》(卫发〔〕29号)以及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关于2012年起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通知》(宜卫〔〕114号)精神,切实履行《公约》和《准则》,现就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实行全面禁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成立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局长、县爱卫办主任任组长,卫生局副局长、县爱卫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疾控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县健康教育所所长熊伟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健康教育所。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健康教育所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禁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烟履约工作的职责,将其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实行全面禁烟的具体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禁烟活动,到2012年,全县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均要成为无烟单位。

二、广泛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控烟政策、吸烟与被动吸烟危害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控烟意识,提高对烟草危害的知晓度和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禁烟的认知度,自觉维护自己身体健康、不受烟草烟雾危害的权利。同时,广泛动员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烟草危害控制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控烟的大环境,推动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

三、落实禁烟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全面禁烟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并结合卫生创建等工作加强控烟宣传,所有公共场所不得设置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所有室内公共场所要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无烟具。医疗机构内设置的商业网点不允许出售烟草。各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室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主动劝阻吸烟者,不得使用烟草接待宾客。

禁烟通知篇2

为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推进我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建设工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指导,以提高全民健康质量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活动。依法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公民拒绝吸烟、控制吸烟,促进全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质量,优化城市文明形象。

二、禁烟区域

禁烟、控烟工作的重点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以下场所禁止吸烟:

(一)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均为无烟区,除室内吸烟室外,禁止吸烟;

(二)单位公共活动场所,包括卫生间、走廊。

三、工作内容

(一)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文明城市”为目标,认真贯彻国家控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广泛动员和鼓励所有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活动,减少烟草对公众健康的危害。要在会议室张贴禁烟标识,会议桌上要放置禁烟提示、不得放置烟灰缸,不向对方敬烟。电子显示屏在滚动播出提示时,要有禁止吸烟提示。要落实控烟监督员,对在公共场所不文明吸烟的行为,监督员要及时劝阻,尤其是办证大厅等场所要做好劝阻吸烟工作。

(二)带头创建无烟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办厅字[2013] 1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14]8号)及《永平县公共卫生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永爱卫会发【2020】1号文件精神,要带头创建无烟单位。

创建“无烟单位”。局机关全体要在控烟、禁烟中发挥先锋作用,带动全社会推进控烟、禁烟工作。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不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要建立控烟管理制度,设置明显禁烟标志,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

(三)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宣传

要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和控烟履约工作新形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向全县人民群众发放控烟倡议书,向社会发放控烟宣传海报、禁烟标识、禁烟标志,组织举办控烟知识讲座,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公益广告宣传。通过控烟宣传,普及控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烟草产品危害的认识,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7月25日)

1. 制定《XX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局机关控烟工作。

2. 各股室全面开展控烟宣传,要通过电视、显示屏、宣传栏等途径营造良好的控烟宣传氛围。突出吸烟对妇女和儿童健康的危害,开展“不吸人生第一支烟”主题宣传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6日-8月10日)

1. 举办控烟培训。控烟监督员进行控烟知识培训。

2. 在室内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志。

3. 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禁烟相关制度,对禁止吸烟场所要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制止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15日-8月30日)

要组织人员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对不足之处加大力度进行整改,对不按规定执行控烟禁烟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到吸烟对国民健康素质的危害,高度重视卫健系统禁烟工作,要实行领导负责制,成立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局长任组长,专职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药械股,成员由局办公室及药械股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控烟工作方案,完善管理机制,开展控烟宣传,设立控烟监督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领导班子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会客接待不敬烟,非公共场所自觉限制吸烟,在禁烟、控烟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控烟宣传,运用宣传栏、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舆论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控烟规定。

(三)加强督查,强化落实

要加强监管力度,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控烟工作,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办公室定期对禁烟活动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屡促不动或行动迟缓的单位,给予通报,情节严重者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

禁烟通知篇3

山西:说到全年禁燃,不得不提山西。山西自2020年10月起颁布规定,要求全省禁止生产、运输、运营、储存烟花爆竹和全年禁燃;

邯郸:与山西的规定一样,也禁止生产、运输、运营、储存烟花爆竹,全年禁止燃烧。同时,邯郸还强调,如果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将受到相关治安处罚;

河南:河南只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会有很多村干部来回巡逻值班,公安车来回大喇叭宣传,有的地区甚至会用无人机监控烟花爆竹是否燃放。所以如果在河南,春节期间要老老实实,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石家庄:禁止在该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打击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非法企业和个人。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黑龙江:从2022年1月到3月,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省内销售或者秘密销售烟花爆竹,违者将被追究责任;

沈阳: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底,省内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沈阳市有关部门要坚决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杜绝烟花爆竹燃放;

吉林:从2022年1月至3月底,全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发现偷偷燃放的将按规定处理;

内蒙古:2022年1月至3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可面临100-500不等的罚款;

安徽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

重庆:春节期间禁止各地排放烟花爆竹,对各街道进行监控管理,确保无烟花爆竹燃放,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的打压力度;

湖北:将新县原有的禁燃范围扩大到阳新县中心城区。严格控制禁燃范围内,全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浙江:重新划分一些重要地区的禁燃区,重新改变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燃放时间改为8:00-22:00。元旦和春节期间,禁止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

福建:春节期间,只允许除夕、初一、正月十五、十六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禁止燃放;

四川: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济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区按当地规定定点定时燃放;

北京

根据北京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市禁止放烟花爆竹。如果属于度假区,经许可后可以进行烟花表演。此外,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全市都禁止放烟花爆竹。

内蒙古丰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3日,内蒙古丰镇市通知,全市各地禁止烟花爆竹。

安徽省亳州

安徽亳州涡阳县明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禁放令。

辽宁铁岭市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辽宁省铁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事实上,从已经的省市来看,基本上可以明确,春节期间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目前,虽然只有少数省市了规定,但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更多的省市跟随这一趋势,禁令。

一般来说,燃放者将被处以100-500不等的罚款,而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处罚将更加严重。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除没收全部收入外,还处以2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禁烟通知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和健康县城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活动。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公民拒绝和控制吸烟,促进全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改善全县公共卫生质量,优化县城文明形象。

二、禁烟区域

禁烟、控烟工作的重点放在医院、学校、机关、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以下场所禁止吸烟:

(一)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办事大厅和通道、电梯、卫生间等内部公共场所。

(二)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病房区及走廊。

(三)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学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外活动区域。

(四)档案室、图书室。

(五)商场、书店、邮政、电信、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的对外营业场所。

(六)茶艺馆、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会、足浴)等休闲服务场所。

(七)影剧院、酒吧、歌舞厅、网吧和室内体育公共活动场所。

(八)候车室、售票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电梯间内。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四、工作内容

(一)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各类控烟场所要达到“三有三无”(有禁烟标识、有专人负责、有宣传氛围,无人吸烟、无烟具、无烟蒂)标准。

1.有禁烟标识。禁烟场所(建筑物入口、等候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重点区域内有明显禁烟标识,有条件的单位和场所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禁烟标语。

2.有专人负责。全县各有关单位和场所要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并将控烟工作纳入本机构工作计划,明确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及时发现、有效劝阻吸烟行为。

3.有宣传氛围。结合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如展板、宣传栏、海报、折页、标语、主题活动等)。

4.无吸烟者。各禁烟单位和场所室内区域无人吸烟。

5.无烟具。禁烟区域不得放置烟灰缸。

6.无烟蒂。禁烟区域内地面无烟蒂。

(二)禁止设置烟草广告

1.禁止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等媒体烟草广告。

2.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室、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3.禁止户外设置烟草广告。

4.加强对全县所有烟草销售企业、烟草销售点监管和宣传工作,引导公民拒绝和控制吸烟,减少烟草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和孕妇销售香烟,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三)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宣传

爱卫办、卫健体委要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和控烟履约工作新形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向全县市民发放控烟倡议书,向社会发放控烟宣传海报、禁烟标识、禁烟标志,组织举办控烟知识讲座。通过控烟宣传,普及控烟知识,提高居民对烟草产品危害的认识,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6月9日—2019年6月14日)

1.制定《汝南县建设无烟公共场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全县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2.成立汝南县建设无烟公共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

3.全县各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要结合各项控烟工作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普及控烟知识,提高居民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推动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15日—2019年11月30日)

1.落实控烟措施,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大中型餐饮企业、超市、商场、宾馆等主要公共场所都要在室内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有电子滚动屏的要积极宣传控烟知识。要建立健全控烟相关制度,对禁止吸烟场所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制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

2.组织举办控烟知识讲座、培训,发放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标识及吸烟有害的健康教育资料。

3.要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宣传烟草的危害,提倡健康生活。

4.教育局要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控烟宣传活动,重点介绍吸烟对儿童、青少年健康的危害,动员学生劝导家长控烟、戒烟。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2月以后长期坚持)

全县各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要组织人员进行控烟工作开展情况“回头看”,对不足之处加大力度进行整改。爱卫办将控烟工作成果突出单位进行宣传表彰,组织对各有关单位控烟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不按规定开展控烟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全县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吸烟对国民健康素质的危害,高度重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成立相应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控烟工作方案,设立控烟监督员,确保控烟工作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公共场所不吸烟,会客接待中不敬烟。

禁烟通知篇5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广南县关于创建无烟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八宝镇中心学校的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全面开展创建无烟校园工作,到2021年4月30日前达到《无烟学校标准》要求。

二、创建内容

1. 以《无烟学校创建工作指引》为蓝本,建立健全控烟组织机构,制定控烟工作制度,明确控烟工作人员和职责,广泛进行控烟宣传和培训,全面开展无烟环境建设。

2. 对照《无烟学校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自查和完善,确保2021年4月底创建达标。

三、具体措施

(一)健全禁烟控烟组织机构和人员。

1. 成立学校禁烟控烟暨创建无烟校园工作领导小组。以王开福校长为组长,宋发军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学校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禁烟办在学校办公室处,刘云改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学校禁烟宣传和教育,检查监督日常工作的开展。

2. 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1 )控烟监督员由禁烟控烟暨创建无烟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禁烟控烟工作。

(2 )控烟巡查员由禁烟办、少先队、各班班主任及班委会全体人员组成,负责加强巡视和规劝。

(二)制定控烟计划和实施方案。

1. 将建设无烟校园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 建立健全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1 )将创建工作与学校日常工作和管理相结合,实行学校、科室两级管理。

(2 )制定禁烟控烟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

(3 )制定控烟监督员及巡查员职责,定期检查记录禁烟控烟落实情况。

(4 )明确全体师生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三)规范无烟校园建设。

1. 召开创建“无烟校园”启动动员大会,发出控烟倡议,公布无烟制度,在整个学校掀起创建无烟校园的热潮。

2. 统一无烟环境布置。

(1 )学校入口处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走廊、楼梯、卫生间、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室内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告知师生及来访者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2 )校园内禁止设吸烟区,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四)开展禁烟控烟知识宣传

1. 利用网站以及例会等形式,向师生进行控烟宣传。

2. 设立禁烟控烟宣传栏,走廊张贴宣传语(画),向来访者开展宣传。

3. 适时安排戒烟讲座及培训。

(五)无烟校园监督和巡查

1. 禁烟监督员加强对各办公室的禁烟控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控烟巡查员加强巡视及劝阻吸烟。

2.禁烟办要认真做好创建无烟校园日常工作,每月组织 1 次无烟校园的监督与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及时通报结果。

(六)进行总结评估和申报。

1. 对照《 无烟学校验收评分标准》,对开展创建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总结。

2. 认真整理资料,接受县教育局、县健教办的评估验收。

禁烟通知篇6

一、戒烟难的表现形式

禁烟对象是那些最不愿意做出改变的人中国疾病控制中心、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中国预防医学会等机构在专家座谈会上公布了一项调查结果:我国男性医生吸烟率47.3%、男性教师吸烟率50.2%、男性公务员吸烟率61.0%。这三类人群中,男性公务员吸烟率最高。吸烟的公务员中有52.7%表示从未戒烟,仅有37.3%表示近期有戒烟愿望。[3]由此可见,在党政机关吸烟符合大部分男性公务员的利益需要,那些对吸烟进行劝阻、制止和监督的行为肯定会受到来自领导干部职权的压力。所以,禁烟行动单凭行政干预较难取得成效。禁烟行动需要社会营销。社会营销是运用相关营销原理与技能来影响目标对象,使他们为了个人、集体或社会的利益而自愿接受、拒绝、改变或放弃某些行为,从而达到改善生活质量的目的。在健康领域,许多国家运用社会营销来宣传戒烟、增进口腔健康、提倡全民健身运动、控制艾滋病的蔓延。此外,社会营销还在宣传预防伤害和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效果显著。[4]

二、运用营销学中的目标细分策略、竞争策略、4P策略、品牌策略来策划禁烟活动

1.将领导干部细分为高、中、基层,针对不同的目标群体制订行动方案不同层次的领导干部在需求、价值观、态度等方面存在差异。比如,基层领导干部最需要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质量。中层领导干部希望展现才干和成绩,比较注重社会关系交往,从而获得晋升和提拔。高层领导希望获得社会更多的认同和尊重。掌握这些信息后,我们完全可以针对不同的领导群体,采用完全不同的策略来减少其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例如,开展“在公共场所吸烟就开罚单”的活动就对基层干部比较有效。因为,首先,基层领导比较容易受到群众和舆论监督。成立一个监管机构,通过宣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的投诉。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用手机将违规吸烟的行为拍摄下来,作为证据提供,还是比较容易做到的。其次,基层干部对这种经济性的惩罚手段比较敏感。因为本来收入就不多,再经常被罚款的话,个人和家庭的消费都会受到影响。要想避免不受惩罚,只有强迫自己不违纪吸烟。再者,买烟的支出和看病的费用减少了,收入相对增加,生活质量自然得到改善。对于中层领导干部,我们可以开展“违纪吸烟与政绩挂钩”的活动。因为,中层领导干部比较注重仕途发展,违纪吸烟会影响到晋升和提拔。对于高层领导,我们可以开展“违纪吸烟就曝光”的活动。如果一个具有社会知名度的高层领导违纪吸烟的行为被曝光,其领导行为将不会受到下属的尊从,其政策不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再大的官也当不长久。2.识别竞争对手,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约束竞争对手的行为会对禁烟行动造成极大的障碍,为了提高不违纪吸烟人数的占有率,我们必须对其采取限制措施。在最狭隘的层面上,我们通常会把烟草产业链上相关的组织和个人界定为竞争对手。因为,如果没有烟草种植、加工生产、包装等经营体存在,吸烟者就无烟可抽。如果没有高档次高价格的烟草产品销售,也不会有人买来送礼或为建立关系而进行公款消费。如果没有变相推广烟草制品的广告,其品牌知名度就不能迅速打开。如果没有24小时的便利店和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产品,其销售量可能会减少。但是,在社会营销学中,为了看清隐匿的竞争对手,通常会把所有给公益活动带来威胁的对象都当作竞争者来看待。例如,一些商业场所为了吸引和留住客人,特别是象领导干部这样的VIP,会对违规吸烟的行为采取纵容的态度。一些人为了讨好领导干部,还会主动地送烟、敬烟和劝烟。一些监管人员为了避免得罪领导干部,也不愿意批评与惩罚他们。因此,我们要尽可能多地收集竞争对手和他们的相关信息,在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方面对他们的竞争行为进行管制和约束。3.在产品策略方面,应该对烟草的种植、生产和流通进行配额限制,控制烟草制品的供给。加强烟草企业的社会责任,参与禁烟公益宣传,建立公共环境与健康基金用于相关的公益事业。强制要求烟草企业将“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放在包装显眼的位置,并且要占到一定的面积比例。鼓励烟草企业进行经营转型,研发无害于健康与环境的烟草替代品,创造新的收入来源。严厉打击制造与贩卖私烟和假烟的行为。鼓励企业研发高性能的智能网络化的烟雾报警装置,在公共场所普遍安装,增强自动化监控能力。在价格策略方面,对烟草产品价格进行管制,将烟草制品从奢侈品市场中剔除,避免将烟草产品作为送礼与公款消费的对象。例如,在欧盟,香烟属于低档品,不管什么香烟,都不准超过5欧元一包,根本不会产生香烟上的腐败问题。在渠道策略方面,限制烟草产品的销售渠道。比如,在公共场所周边一定面积内禁止销售烟草产品,不允许运用自动售货机和网络销售烟草产品,禁止夜间售卖烟草产品。在促销策略方面,首先,把握领导干部的核心利益,重新定位宣传内容,避免使用“吸烟危害健康”的说教宣传。过去,绝大多数的反吸烟公益宣传强调吸烟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带来伤害,这样的信息对吸烟者的影响甚微。因为这样的宣传缺乏针对性的影响力,大多数烟民对有关疾病和死亡的信息根本就不重视。其次,在权威性媒体的黄金时段间断播放禁烟公益广告。启用形象健康、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领导干部作为公益活动的形象代言人,增强意见领袖的说服力。再者,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各党政机关开展公开签名承诺活动,并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相关部门要大力推广各地开展禁烟活动的成功案例,起到示范学习的作用。此外,禁止企业变相推广烟草产品的促销行为。这些行为包括:借宣传企业文化来提高产品知名度的行为,借宣传品牌来提升产品价值的行为。最后,限制烟草企业广告的宣传场所。4.为了保障禁烟活动能获得持续而深远的成效,彻底根治遗风陋俗,必须将禁烟活动塑造成公益品牌首先,为禁烟活动设计品牌元素,主要包括:给禁烟活动起一个有趣的名称,设计禁烟活动的平面标志,以及禁烟活动的口号、承诺或标语。其次,在媒体和公共场所充分展示禁烟活动的品牌元素,强化领导干部和公众的认知水平和介入程度。再者,组织相关的部门对公众进行活动满意度调查和跟踪。畅通群众抱怨和投诉的渠道,鼓励民众献言献策的行为。对活动当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汇报、调整和纠偏。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社会营销的组合策略,我们不仅能有效地开展领导干部的禁烟活动并收获成果,而且还能将活动延伸拓展到家庭禁烟、公众禁烟等领域。真正实现全国、全民禁烟的伟大目标。

作者:李松 单位: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禁烟通知篇7

[关键词] 未成年人;吸烟;禁止;法律规定

[中图分类号] D922.183 [文献标识号] A

一、我国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相关法规评析

综观我国目前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法规,可以发现以下特点:

1.国家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从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到各种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这些法律规定注重国家、社会、有关单位和学校对未成年人吸烟危害的宣传教育,倡导大、中、小学生不吸烟,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的责任,并且希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教师通过表率行为影响学生不吸烟。

2.仅有个别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规定了处罚条款。在笔者所梳理的有关禁烟的法律、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仅有两部法规规定了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条款。《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于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这明确了售烟者的警示义务和核查身份义务,而且确认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的基础上,明确了处罚的合法性。但遗憾之处是没有落实相关责任机关,缺乏具体实施措施和相应的监督、惩戒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对销售给未成年人香烟者,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三千元罚款;对没有在出售香烟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或悬挂有吸烟有害健康内容的告示者,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罚款。这是唯一一个明确相关责任机关和个人具体责任的地方性法规。

3.绝大多数法规规定过于笼统、概略,实践操作性不强。现行预防、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条款虽多,但在操作性、实践性、监督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对于相关责任机关和个人缺乏具体实施措施和相应的监督、惩戒办法,执行起来很困难,具体体现在:

首先,对于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者没有规定明确的处罚主体。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是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重点所在。但是,对于该销售或提供行为大都没有明确处罚的执法主体,没有具体的配套规定。因此,在执法实践中,导致各个机关权责不明,无法可依。另外,尽管法律禁止任何经营场所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但在生活中,未成年人买到烟草依然轻而易举,小商小贩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司空见惯,鲜见要求买烟者出示身份证件,尤其售烟摊位向未成年人禁售烟草的警示牌更是难觅踪影。在调查中,83%的吸烟学生说,没有遇到因年龄太小而买不到烟的情况。[1]

其次,没有明确处罚的方式和幅度。对于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贩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等在现有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是吊销还是暂扣营业执照、或者罚款,行政机关对于执行处罚这类违法事件没有处罚标准,无法可依。

再次,没有明确规定相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履行义务的程序。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人作为行政相对人,在其遭遇到不利于其的行政处罚时,其有知情权和抗辩权。所以,除了用法规的形式告知其不可以向未成年人出售或提供烟草外,还要告知其如何行使这一义务,哪些行为是不合法的。譬如对于如何核实未成年人的身份和年龄要做出细致的规定。

最后,没有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和权利。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因此,对于未成年人吸烟,其监护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对于向未成年人出售或提供烟草者,监护人享有哪些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法律没有作出细致规定。

二、各国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法律保障措施

很多国家采取法律措施预防、禁止未成年人吸烟。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制定了完善的禁烟法律,吸烟率正以每年平均1.1%的速度下降,尤以美国、瑞典、挪威等国家下降幅度明显。这些国家有关的立法经验值得借鉴:

一些国家制定专门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法律。例如日本在1900年出台了《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法》,后来又经过多次修改。法律规定,对于不满20岁①的未成年人吸烟,要没收其烟草和吸烟用具,父母知道孩子吸烟不管不问要受到处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者要被处以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等。目前日本政府已制定了到2010年为止未成年者吸烟为零的目标 [2]。

一些国家通过其他法规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规定了严格的罚则。例如韩国政府禁止向青少年(19岁以下)售烟,否则将被罚款10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大约6.9万元)或入狱两年。意大利禁烟法规定,向16岁以下儿童出售烟草者处100万里拉罚款。在新加坡,政府禁止售卖小包装的烟草,以减少青少年烟民增加。

一些国家采取了其他配套措施预防、劝阻未成年人吸烟。1995年美国总统宣布的烟草管制新措施规定:禁止在学校和学生活动地区设置烟草售卖机;卖烟者应先查明顾客确已年过18岁;烟草公司每年应缴纳1.5亿美元用于制作劝阻吸烟的电视广告。

三、完善我国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法律保障措施

“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和禁止未成年人吸烟,不仅是出于社会道义上或是国内法层面上的考虑,更是国际社会的共识。2003年5月,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该公约于2005年2月28日生效,这是在世界卫生组织主持下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条约第十六条专门规定了向未成年人销售和由未成年人销售的行为,要求每一缔约方应在适当的政府级别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或其他措施②禁止向低于国内法律、国家法律规定的年龄或18岁以下者出售烟草制品。公约对向未成年人免费分发烟草制品、分支或小包装销售卷烟、利用自动售货架出售香烟、制作成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等都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我国政府已于2003年11月签署了该公约。作为缔约方,我国亦受该公约的约束,应采取和实行有效的措施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应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或其他措施,包括对销售商和批发商实行处罚,以确保遵守其义务。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从烟草来源入手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吸烟,落实各相关机关的责任。购买是未成年人获得烟草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是使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根本,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或提供烟草并且制定相应罚则十分重要:

(1)响应和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切断未成年人吸烟的途径。法律要明确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烟草的违法性,在《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规上规定烟草制品要注明“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字样。禁止分发免费试抽小样,禁止广告,禁止使用促销现金券等方式;要求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标志由烟草专卖局制定格式);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出台配套性措施,细化处罚条款,落实各相关机关的责任。首先,处罚幅度具体化。通过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对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规定;对于情节严重者,可以考虑在刑法中增设“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违禁物品罪”罪名。

其次,处罚主体要落实明确。明确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或每包烟草的罚款为500-3000元不等;对不按照规定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者,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建议工商管理部门作出停业整顿、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再次,对于变换花招吸引未成年人购买烟草的,如买一送一、拆卖等行为应从重处罚,增加其违法成本,挫败烟草经营者打未成年人的主意。

2.明确监护人的责任以及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预防未成年人吸烟,一旦发现孩子吸烟,要进行劝阻,没收所持烟草及烟具。如果知情不管甚至纵容未成年人吸烟的监护人,法律应该明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3.注重发挥学校的教育作用。主管部门、学校要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加强对未成年人吸烟危害性的宣传,让中小学生知道吸烟的危害性,不仅对身体严重毒害,还且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使其从内心里自觉抵制。学校、家长要建立联系平台,一旦发现学生有吸烟行为要及时沟通。

4.规范广告宣传法律,创造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社会环境。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字样;在街头做室外广告时,不得在距学校所在地不到500米的场所设广告牌;广告须用10%以上的面积注明“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和“吸烟有害健康”等警示性文字;在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在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及距离以上场所200米以内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零售店等。

推动和完善立法,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细化社会、学校、家庭、医院的责任,唤起社会各界对烟草伤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问题的关注,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依靠完善的法律手段切实遏制未成年人吸烟率上升的趋势,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参考文献]

[1] 尹小俭等.日本人的吸烟现状与控烟对策[J].现代预防医学.2006,(6).

禁烟通知篇8

2017年11月28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决定》规定,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区人民政府决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时间,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为充分落实《决定》和市领导在12月11日全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宣传贯彻推动会上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全力做好2018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及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审批关口

各区负责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审批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决定》、《烟花爆竹企业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等要求,严把审批关口,在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一律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点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在审批过程中要确保零售点与禁止燃放区域保持一定的距离。

二、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

各区要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烟花爆竹订货及库存,保证安全投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企业本质安全。一是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市供销合作总社及批发企业要确保基础安全设施水平,定期检查红外线报警、视频监控等设施的运行状况,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配备烟花爆竹专业运输车辆,使其与销售能力相适应,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车辆运输烟花爆竹。二是要依法依规经营。各批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要求规范经营行为,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且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中及时准确填报烟花爆竹产品的出入库情况;严禁非烟花爆竹专用车辆进入库区。三是要完善长效机制。各批发企业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专人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要切实搞好企业自身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长效机制。

三、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各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专项治理,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长期零售点及临时零售点逐一进行排查,严肃查处不符合《决定》、《烟花爆竹企业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要求、临时零售点集中连片经营、经营者违规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经营不符合国家和我市要求的烟花爆竹一律予以罚没。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督促批发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如实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采取禁售、禁运措施。

四、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各区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严查城乡结合部、厂房库房、地下车库、仓储物流、集贸批发市场、出租房屋、出租大院、出租场地、老旧房屋、远年住房等场所,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立即予以封存查处;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决定》、《烟花爆竹企业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等要求,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暂扣许可证、停止销售烟花爆竹。

五、做好禁售后续学习工作

各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北京不能去,天津不能聚”的方针,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商户的稳控工作,确保事态不激化,群众不上行,维护天津的稳定形势。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往年从事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的商户认真学习和贯彻《决定》,了解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商户贯彻落实《决定》中存在的问题,妥善解决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商户合理诉求,引导临时零售点从业人员从事其他工作,防止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禁烟通知篇9

优秀热门控烟工作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推动我中心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干部职工远离烟草危害,减少因吸烟引发的各种疾病的发生,提高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现将我中心20xx控烟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根据单位人事调整,进一步明确单位控烟领导小组组成和职能,中心成立由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潘郴华任组长,曹品中、李洪斌任副组长,陈强、喻华、李波、何克非、许槐英、雷行涛、袁勇、曾柏华为成员的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分工,各科(部)室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把控烟工作纳入中心的总体工作计划,确保控烟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把创建“无烟单位”作为我中心的年度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控烟措施。

  二、落实各项控烟规章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中心控烟制度,并加强制度的宣传与落实,每个科(部)室安排一名兼职控烟监督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将科(部)室控烟情况与科(部)室绩效考核结合起来。

  三、切实开展各项控烟活动

  1、营造控烟氛围。将单位控烟工作计划,控烟制度等利用单位网站、城投简报进行公示,使全体干部职工都知晓并自觉遵守。在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单位醒目位置设立“请勿吸烟”等标志,随时提醒干部职工和外来人员不要吸烟。

  2、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中心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烟草产品的认识,有效降低吸烟率。

  3、将控烟工作纳入单位健康教育课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关于控烟工作的健康教育讲座,并将此作为健康教育课程内容确保落实到位。

  4、加强检查。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单位各科(部)室的控烟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优秀热门控烟工作计划范文   为配合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全面实施禁烟工作的开展,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关于20xx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xx]48号,以下简称《决定》),加强对我院禁烟工作的领导,特制定我院全面实施禁烟工作计划。

  一、各阶段目标

  到20xx年10月底,全院所有科室全面实施禁烟,80%以上的科室建成无烟科室。

  (一)20xx年2月底前,为全面禁烟工作的筹备阶段。主要工作是:建立禁烟工作领导组织、明确禁烟工作职责,制定禁烟实施方案,开展禁烟宣传动员。

  20xx年3月起,配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启动禁烟工作,按照要求使医院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达到禁烟要求。

  (二)从20xx年起,各科室禁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三)20xx年上半年,医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全院各科室禁烟工作组织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20xx年底在医院全面实施禁烟。

  二、工作步骤

  (一)组织建设。成XX医院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公共卫生办公室,负责全院各科室禁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二)管理原则。全院各科室全面禁烟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原则。临床各科室的禁烟工作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行政各职能科室的禁烟工作由行政办负责。

  (三)组织实施。禁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健康教育、指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整改。

  (四)考核评比。无烟科室考核评选,按照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

  [20xx]15号)要求,由医院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负责,年终评选出优秀科室和个人,医院进行表彰。

  三、具体措施

  (一)各科室要成立以科主任、护士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禁烟工作。结合科室实际,制定控烟履约工作规划、禁烟工作计划、阶段目标和工作方案。本单位医务工作者做好控烟表率,积极劝阻病人、病人家属及来访者不在医院内吸烟,主动做好控制吸烟的宣传工作。

  (二)在门诊、病房、候诊大厅、楼梯、洗手间、会议室等重点区域张贴禁烟标识;利用本单位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控烟知识。在医院入口处树立禁烟提示牌,向社会公示本单位内所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不允许在医院范围内有烟草出售;不提供招待烟,不摆放烟缸烟具。

  (三)院领导小组要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积极宣传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重要意义,并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推动医院禁烟工作的开展,带动患者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在禁烟区域设立醒目控烟标识,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不设烟具。

  (四)按照省卫生局的要求,在门诊部设立戒烟门诊,为有戒烟愿望的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和健康咨询。

  优秀热门控烟工作计划范文

  一、创建无烟企业目的'

  1、为全体职工和来访者创造健康良好的工作环境;

  2、提高员工戒烟意识,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降低员工的吸烟率,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3、完善企业控烟制度,建立科学的企业控烟模式,推动企业控烟工作持续开展;

  4、为履行《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准备;

  5、总结企业控烟经验,为国家推广控烟政策及在全社会推动控烟工作提供依据。

  二、创建无烟企业目标

  1、企业职工率先戒烟,创造企业无烟环境,并积极参与社会控烟工作; 2、2012年6月份达到《“无烟企业”评估标准》。

  三、目标人群

  1、重点干预对象: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目前吸烟的员工。

  2、一般干预对象:来访者

  3、宣传覆盖对象:员工、员工家属及来访者

  四、实施步骤及办法

  (一)准备阶段(2xxx年3月)

  1、企业成立创建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创建无烟企业实施方案;

  3、召开创建“无烟企业”控烟工作动员会,部署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xxx年3月—12月)

  1、建立各部门工作小组。划分各部门责任企业,指定部门负责人为控烟主力人员;

  2、企业设立控烟宣传员、控烟督导员和巡视员;

  3、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4、建立检查考核系统,将控烟工作纳入员工考核体系中;

  5、企业控烟措施

  1) 企业内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2) 企业内不出售烟草制品;

  3) 企业内所有的室内不摆放烟具、烟灰缸;

  4) 企业职工、及家属和来访者不得在办公室、会议室及户内吸烟;

  5) 结合“世界无烟日”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6) 利用企业内局域网、宣传栏、期刊、展板、等载体进行控烟宣传教育;

  7) 向员工发放《控烟知识宣传材料》、《控烟指导手册》;

  8) 对员工进行控烟知识、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

  9) 企业设立户外吸烟区;

  五、评估与总结

  按照实施方案与无烟企业标准进行评估与总结,并将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禁烟通知篇10

一、抓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7月省市禁烟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县卫生局高度重视,决定把禁烟工作纳入全县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多次召开局党委会议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于11月份召开了由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卫生系统禁烟工作动员会议,会上明确传达了省市卫生厅(局)关于在全省(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禁烟工作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灵台县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卫生局局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灵台县卫生系统禁烟领导小组,设立了控烟办(具体设在县爱卫办),业务指导由县爱卫办负责进行;会上县卫生局长对全县卫生系统禁烟工作进行了具体详细地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的任务要求、时限规定、工作措施。通过会议的召开,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认识到,禁烟工作不是一个个人行为,而是社会性的长期任务,禁烟工作不是喊在嘴上,而是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会后,各单位均先后召开了本单位控烟工作动员会议,制定印发了各自的禁烟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了单位的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明确了工作职责,靠实了工作责任,为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宣传作为禁烟工作的先导,确保做出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开展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工作安排后,各卫生单位都普遍召开了禁烟工作动员会,组织单位职工认真学习了省市领导讲话及文件精神、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公共场所禁烟的相关规定等材料;在禁烟宣传教育中,各单位做到了每季度至少出一期控烟宣传橱窗、开展一次控烟讲座或座谈、给吸烟者发送一份宣传材料,大力宣传烟草的危害、戒烟的益处、戒烟的技巧和方法及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爱卫月”、“世界无烟日”期间,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禁烟氛围;县爱卫办在全县健康教育巡讲活动中,在医疗卫生系统专题举办了3期控烟教育讲座,印发控烟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的控烟能力。并在“5.31世界无烟日”在街道设点开展禁烟宣传,展示健康教育、控烟知识展板10面,分发控烟宣传资料1000多份、举行了控烟知识问答抽奖活动等,向全社会大力宣传烟草给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知识以及戒烟的方法和技巧等,公众反响良好。

二是开展调查,掌握烟民情况,采取相应戒烟措施。各单位对本单位吸烟人员开展调查,对吸烟人员的烟龄、吸烟量等情况进行详细的造册登记,针对不同情况重点进行培训、劝阻,帮助戒烟。在开展禁烟后,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普查,掌握职工吸烟、戒烟情况,加强宣传引导,巩固控烟效果。同时,利用业余时间、节假日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热爱生命,远离烟草,使有吸烟史的烟民在一个无烟的大环境下慢慢戒除手中的香烟。

三是落实各项禁烟措施,强化禁烟效果。各单位尤其是各医院在办公区主要入口处设置了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在办公室、大厅、候诊室、病房等重点区域都张贴悬挂了“请勿吸烟”等明显的禁烟标识及“吸烟危害健康”等警示标语牌,提醒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不得在室内吸烟;在门诊、住院患者指南中告诫病人、家属和来访者禁止在非吸烟区域内吸烟;导医台、门诊候诊处、护士站等处免费提供控烟宣传册(单)、健康处方,宣传烟草的危害和控烟知识(如吸二手烟的危害、戒烟的益处、戒烟方法与技巧)。各单位在办公室、接待室等工作场所不设烟具,各会议室均设置为无烟会议室,开会期间严禁吸烟;在办公楼外设置了室外吸烟区、烟蒂收集容器;各单位在禁烟制度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和所有职工都有劝阴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单位内设置了控烟巡查员和监督员,并培训上岗,明确责任区域,负责指导、监督和劝阻辖区内控烟工作,并建立工作记录,每季度向禁烟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保证了各项控烟措施的落实。按照禁烟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医院、中医院都设立了戒烟门诊、戒烟

医生。其余卫生院均设立了戒烟咨询室,开通了戒烟咨询电话,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对有戒烟需求的吸烟者进行烟草危害、戒烟的益处、戒烟过程可能遇到的障碍等方面的宣传咨询和指导,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成功戒烟。经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和落实相关禁烟措施,提高了职工的控烟意识,使全体职工能够自觉遵守单位控烟工作制度,不在室内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主动戒烟或减少吸烟量,保持室内、室外良好的工作和服务环境;广大医务工作者自觉履行义务,在医疗服务期间对病人及家属进行了健康教育和戒烟宣传和劝导,为创建无烟单位典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抓制度,细化工作措施。

健全的制度是工作的保障。各单位把禁烟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禁烟措施、加大禁烟力度的重要手段,建立并完善了禁烟工作制度、禁烟责任制度、禁烟巡查督查制度、禁烟考评奖惩制度等,并且张贴上墙,用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同时,制定了本单位的禁烟计划,排出了禁烟工作的时间安排表,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主要责任人,确保了禁烟工作有序推进。在工作的落实上,各单位都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奖罚标准,实行严格的考核考评,真奖实罚。对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吸烟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对在开展禁烟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戒烟成功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具体根据控烟巡查员和督查员平时检查记录的情况,按月或季度进行通报,落实奖罚。在完善的制度下,单位领导率先戒烟,同时号召、鼓励全体职工,特别是医务工作者要做控烟模范,主动戒烟并劝阻他人戒烟。领导带头戒烟,职工互相监督,形成了较好的禁烟氛围,为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抓督查,不断整改完善。

为了促进禁烟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禁烟成果,我们在禁烟监督管理上围绕一个“优”字加强督导检查。年内,县卫生局、县爱卫办分阶段组织开展了三次禁烟工作督查,对各单位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各项禁烟措施落实情况、卫生单位开展戒烟门诊、戒烟咨询工作情况、无烟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单位职工的吸烟状况等各项工作进行一一检查、调查,及时总结,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有力地巩固了禁烟成果。10月底县禁烟领导小组对年内申报创建无烟单位的11个单位的禁烟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完成了创建评分工作。经过检查,今年创建的11个单位均达到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尤其是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等单位在禁烟工作上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措施到位,禁烟成效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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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通知篇1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年7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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