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编名家全集”感言

文/ 方鸿儒 时间:

  “入编名家全集”感言

  方鸿儒

  方某被国内某知名文化网站荣幸赐予“副会长”(见图片一)的乌纱帽尚未戴上,日前居然又收到京城某文化发展中心快递来的“入编通知”登记表。

  展阅之下,笔者大为吃惊地发现:一觉醒来,方某俨然一饮誉国内外的名家大师,“三不朽”的传人,被特邀入编《中国文化艺术名家全集》(见图片二),并授予“中国文化艺术名家”荣誉称号,真乃金玉满堂,鸿儒中举,让人慨乎言之!

  当下世道真正是黑白颠倒,是非混淆,罗刹海市,一塌糊涂。“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孔子),“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李白)。两千来“淡迫名利”从来是中国士阶层的凛然品格,傲然风骨,修身座右铭。遗憾的是:在当今社会,早已被金钱这门大炮瞬间摧毁,“追名逐利”成了人皆混世的唯一信仰。

  日前偶见一文,是为某企业家做的“广告文字”。其“头衔”之多令人眼花缭乱——什么“协会副秘书长”啦、“联谊会副会长”啦、“中心发起人”啦、主任、理事、委员,还有五花八门,虚实难辨的所谓“荣誉称号”,林林总总,多达二十余顶“高帽”,极具观赏价值。

  世人对“头衔”之追逐,膜拜,近乎痴迷、癫狂。“大师”与“名家”早已如过江之鲫。乱戴高帽,乱赐“头衔”,“高帽与头衔齐飞,谀人与自诩一色”,实乃“名利场”之一大景观。誉风日盛,对不虞之誉,受之如饴。笼罩在“头衔”光环下的肮脏交易,无论你如何想象都不会过分!

  古有“影附”一说,借头衔而升天,图个虚名,或借别人头衔自抬身价。清人平步青《霞外捃屑》:“昔在苏州,见一家举殡,其铭旌云:皇明少师文渊阁大学士申公间壁(隔壁)豆腐店王阿奶之灵柩。”“铭旌”即死者棺材头上所刻或灵前旗幡上所写的官衔、姓名。死者家属用这种方法无端影附,被称为“同里(同乡)铭旌”。

  终究是鲁迅先生,对“美誉”见得清醒,对“头衔”论得幽默:“‘不虞之誉’,也和‘不虞之毁’一样地无聊,如果生平未曾带过一兵半卒,而有人拱手颂扬道,‘你真像拿破仑呀!’则虽是志在做军阀的未来的英雄,也不会怎样舒服的。”(见鲁迅《我和<语丝>的始终》)。

  确然!“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无论是“官衔”、“学衔”,查一部文学史,倒并未被“头衔”绑架。诸子百家,史家绝唱,诗仙诗圣,四大名著,流传千古,凭借的到底是作品本身的实力与辉煌,而非一串串令人恶心的“头衔”,“皇帝的新装”!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则应是舞文弄墨者铸牢于内心的底线理念。在方某执念中: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作文,参赛作品发表与否,无所谓“优先”,按文字质量取舍即可。凡各类大赛,亮喉的、泼墨的、书写的、竞技的,摒除人脉干扰,金钱买通,暗箱操作,是为正道。或许笔者此见“迂”了点,但做人太过“聪明”易栽跟斗,作文太多“投机”陷于平庸。

  至于笔者,除却区区“中教一级”的职称,聊以“破帽遮顔”外,便再无甩得出手,说得出口的“头衔”。人生履历表中“担任过什么职务”一栏则永远是“空白”。

  炫人耳目的“名家登记表”,须填什么“职务、职称”,参加过什么“协会、学会”,得过什么“金奖、银奖”云云,方某只能“原件”退回,无可奉填,因为在笔者看来,真金白银,买个虚名,失财事小,失节事大,人生还是“留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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