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篇1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条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的规定进行,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第二章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第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一)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八条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者股东权益,下同)分类分项列示。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资产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二)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负债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负债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三)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所有者权益应当按照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
第十条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利润表应当按照各项收入、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其中,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在利润表上,收入应当按照其重要性分项列示。
(二)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利润表上,费用应当按照其性质分项列示。
(三)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在利润表上,利润应当按照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利润的构成分类分项列示。
第十一条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下简称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应当按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类分项列示。其中,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在现金流量表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按照其经营活动特点分项列示。
(二)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上,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
(三)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上,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
第十二条相关附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充报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对实现净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或者亏损弥补的报表。利润分配表应当按照利润分配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
第十三条年度、半年度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第十四条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四)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五)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六)企业合并、分立;
(七)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八)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九)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
(一)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二)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三)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四)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编报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企业不得违反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违反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条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一)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二)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
(三)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四)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五)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六)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企业通过前款规定的清查、核实,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各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等。企业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年度中间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结算款项进行重点抽查、轮流清查或者定期清查。
第二十一条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一)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二)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三)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四)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五)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在前款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第二十四条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二十五条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按照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
第二十六条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相应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七条企业终止营业的,应当在终止营业时按照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进行结账,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清算期间,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清算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其个别会计报表外,还应当编制企业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
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是指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
第四章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第二十九条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定期向监事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要求企业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的,应当向企业出示依据,并不得要求企业改变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第三十四条非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企业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
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企业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的,企业有权拒绝。
第三十五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下列事项:
(一)反映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包括: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和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的发放、使用和结余情况,公益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利润分配的情况以及其他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信息;
(二)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
(四)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
(五)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十六条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不得提供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七条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第三十八条接受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应当对其内容保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企业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
(二)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
(三)提前或者延迟结账日结账的;
(四)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的;
(五)拒绝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会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条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对企业可以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一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要求企业向其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财务会计报告的具体编报办法。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篇2
【关键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社会责任
一、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对于企业来说,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就必须要对其企业财务制度进行变革及完善,进而将其扩大至整个国民经济管理的范围中,并将企业的财会核算范围扩大到企业社会成本及效益中。具体来看,企业具有其社会价值,因此务必要对其社会责任进行履行,并维护整体的利益,如果在企业财会工作中仅对其资本收益进行重视,忽视了社会多数人的利益,必然使企业和社会格格不入,这不仅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对其长远的发展也非常不利。因此,充分认识到企业财会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是我们的一个重要任务。
二、当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财会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1)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竞争益发的激烈,而以此为背景,很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缺乏社会责任意识,这种思想上的问题使得财务会计人员往往会采取很多会计手段进行钻营,一味追求资本收益,使企业的社会责任得不到有效的发挥。(2)相关法律不健全。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财会制度方面,虽然当前也有一些相关的法规,但客观来看,这些法规中的内容往往比较的笼统,而且整体的可操作性比较差,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尚没有对不承担社会责任的处罚进行明确说明。(3)社会责任财会核算内容不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话题,本身内容就并不是很明确。传统的财会制度多是以企业利润作为核心内容,而社会责任财会制度则主要是对企业社会成本以及收益进行计算和记录,进而对企业的社会贡献及损害进行反映,整体的出发点存在差异,因此核算的内容也必然不同。(4)计量方法体系不健全。当前,企业社会责任财会计量问题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计量方法体系,这也是导致这一制度得不到有效实施的一个直接原因。(5)社会责任财会报告多以非财快基础型。具体来看,当前企业社会责任财会报告的形式多属于文字型,也就是使用大量的文字进行描述,没有对具体的会计方法进行量化,使得整体会计专业信息比较少,不仅对于政府的宏观调控非常不利,也很难满足报告使用者的要求。
三、完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意见
(1)转变传统思想。对于企业财会制度来说,其实最根本的目的应该是促使企业对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更好的履行,并对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进而实现对资源的最佳配置,提升社会总体效益,使社会经济能够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因此,我们应摆脱传统财会观念的束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优势进行大力宣传,使企业意识到其履行社会责任财会制度不仅对于社会有益,对于其自身的发展也很有帮助,这样才能够使企业自发的对这一制度进行执行。(2)对相关法律进行完善。对于我国目前来说,关于企业财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法律规定尚比较缺乏,使得很多企业并不会公开其社会责任信息。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务必要加强这方面的法律建设,强制性要求企业对这方面财会信息进行披露。(3)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财会准则。具体来说,我们可以对当前企业财会准则的制订方法进行参照,进而成立相关的小组,吸收企业界、会计、财务以及一些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员对其进行讨论,对有效社会责任财会准则进行协调和补充,并对社会成本及收益的具体内容、财会报告形式等进行明确的规定,进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地控制监督体系、核算报告体系、预测计划体系、分析考核体系等,为这方面工作提供助力。(4)构建社会责任财会核算体系。对于不同的行业来说,其社会责任的内容会有很大的差别,这对于其社会责任财会信息的比较很不利,不过对于统一行业不同企业来说,其社会责任往往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采取这一措施是完全可行的。具体的工作中,我们要确保计量单位以及计量方法的灵活性,使其实现多元化。(5)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质。企业在履行其社会责任财会制度的时候,对于企业财会人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来看,在新的背景下,财会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方面的知识,还要熟悉政治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学等多个方面知识,因此我们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使其综合素质得到有效地提升。
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财会制度必然会越来越完善。本文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虽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还希望各位同行能够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共同促进社会责任财务制度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参 考 文 献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篇3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 现代企业 财务管理 策略
多元化的市场条件下,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日益复杂,进一步优化企业财务管理,是新会计制度下企业财务管理改革发展的内部要求,也是推进企业内部控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新会计制度一方面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优化创造了良好的内外条件,为深化企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企业财务管理发展的着力点在于创新,在于整合新会计制度理念,创新管理理念,优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一、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财务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可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从实际而言,企业在财务管理中仍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财务管理决策不到位,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会计信息失真,缺乏透明度;会计机构不完善,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因此,财务管理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财务管理在企业内控中的重要作用。
(一)财务管理决策不到位,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随着现代企业的不断改革发展,财务管理在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也逐步受到企业管理层的重视。但是,在财务管理决策方面,财务管理决策不到位,表现出较大的随意性。一方面,企业管理层缺乏对财务管理的正确认识,财务管理表现出一定的隐蔽性,以至于工作的开展与落实过于强调领导的个人决定;另一方面,财务管理尚未形成完备的工作机制,“重发展、轻内控”的管理形态,也加剧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随意性。
(二)会计信息失真,缺乏透明度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基础,透明的财务信息,也是规范财务管理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经济利益的追求,财务信息的保密性与管理的隐蔽性,这都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不利于工作全面而有效地开展。在实际中,一些企业为了逃税或审查,通过做假账的方式,逃避责任、获取不法利益,不仅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会计机构不完善,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
为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企业都设立有会计部门,由专业人员复杂企业日常财务管理等工作。但是,企业对财务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认为财务管理技术资金收支与账目记录等管理工作,而对于优化会计机构建立重视程度不够。于是乎,企业财务管理流于表面,无法满足下奶企业的发展需求。而财务管理制度的缺乏,也加剧了财务管理问题的出现。无论是财务管理的开展,还是财务管理的狠抓落实,都需要制度的有力保障,制度的缺乏显然不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开展与落实。
二、新会计制度下优化企业财务管理的策略
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出台与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对于优化企业财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工作的优化,关键在于推进管理理念创新,并逐步建立健全制度,让企业财务管理成为战略性发展的重要支柱。
(一)创新财务管理理念,提高财务管理的主观能动性
多元化的市场环境,强调企业在战略性发展的进程中,切实推进财务管理理念的创新,确保财务管理落到实处。首先,企业要针对新会计制度,实现财务管理理念的创新,确保企业更好的适应新的制度环境;其次,企业管理层要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实现财务管理的全面铺展。特别是形成良性的联动机制,各部门之间合作沟通,让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科学化,确保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夯实财务管理的内部环境
企业财务管理的优化,其重要的着力点在于管理制度的建立,并依托完善的管理制度,夯实企业财务管理的内部环境。企业应立足于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让制度规范并引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与落实。特别是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的公开化与透明化,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在新会计制度下,对财务权力模式进行优化,通过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提高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对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严格控制财务项目,夯实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部环境。
(三)抓好财务人员教育培训,迎合新会计制度的实施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增加了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及能力要求。因此,企业一方面要抓好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对新会计制度的系统学习,强化对新会计制度的认识与理解,以便于更好的践行新会计制度理念;另一方面,要着力于人才引进工作,通过引进综合型财务人才,壮大企业现有的财务管理队伍,为财务管理的优化与发展创造重要的推动力。
三、结束语
在新会计制度下,企业深化财务管理改革,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一方面,问题的出现强调财务管理的优化,应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确保财务管理在企业站理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新会计制度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优化夯实了基础,营造了良好的内外环境。为契合新会计制度,实现财务管理的优化与发展,应强化财务管理理念的创新、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以及财务人员能力的培养,从本质上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改革发展。
参考文献:
[1]段世芳.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探讨[J].企业经济,2013,(03).
[2]查黎媛.新会计制度背景下如何创新企业财务管理[J].时代金融,2013,(12).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篇4
[关键词] 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会计制度
加入WTO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规范意义深远,它标志着我国市场将与国际市场接轨,当下中小企业面临的将会是更加严峻、更加激烈的生存环境。从财务方面来讲,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也变得更为复杂了。这就要求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务实企业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以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和效率。
目前,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严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财务理念淡薄,管理观念陈旧
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是从“小作坊”、 “夫妻店”、“日杂店”做起来的,经营者也大多是昔日的一些城镇个体户;文化教育水平低下,管理素质不高,对财务管理知识也没有系统的概念,对会计报表中的各种指标没有基本上的认识,更谈不上财务管理了。
(二) 会计基础工作不到位,财会人员整体水平偏低
l、存在“任人唯亲”的思想,对财会人员的选用不能够做到人尽其才
有很多中小企业都是家族式管理,不信任外人。财务经理、会计、乃至出纳等岗位都由自己亲信的人员担任。对于外来的财务管理人才很难与家族势力公平竞争,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完全在这种家族式企业文化的制约下。
2、财会人员学历层次、职称不达标,没有发挥会计主管的职能
有些中小企业根本不设会计机构,而另一些中小企业虽然设有会计机构,但岗位职责不清,财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屡见不鲜。目前,有非常多的中小企业存在成本费用核算不实、控制不严、各类报表口径不一、计量不准。甚至忽视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成本控制方法,而是通过压缩差旅费、水电费、材料消耗费等来进行成本控制;中小企业必须注重科学合理的事前预算,严格的生产过程中成本控制,与使技术进步与经济效益等实现有机结合。
(三)企业融资能力较弱,融资渠道狭窄
由于企业信用度过低,想要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融通资金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依靠自由资金或者在高于国家法定利率很多的民间进行资本拆借。目前,国内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不到三成,有一成的中小企业从未向金融机构借过资金。
这种很少吸收社会资金入股,而只是以自我积累为主的融资方式。使得融资数量小、成本高,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壮大。
(四)财务核算制度不健全,内部会计控制薄弱
在的中小企业中,在财务核算制度上主要存在着会计机构不健全,账目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做假账或设两套账、乱挤乱摊成本与费用,任意减少利润或增加亏损等问题。财务内部控制机制薄弱主要表现有:有些企业不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设立了的又存在着层次不清、分工不明等弊病。即便是大得中小企业在会计职能上的分工明确了,但没有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审核程序,也无法形成有效、严格的财务管理体系,容易造成企业资产内部盗用和流失。
对于改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今的状况,提出下几点建议:
(一)从自身出发,全面提升中小企业家的管理水平
首先,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要依据当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企业财务实际状况,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要在全面考虑企业内外部各个方面因素的前提下,围绕企业最终目标,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建立并完善企业财务责任指标体系。最后,财务管理部门要按照财务预算目标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措施,以财务预算和财务制度为依据对经济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与控制。
(二)提高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健全企业财会基础工作
1、强化财会人员素质教育,有以下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首先,要重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改善会计队伍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如经常进行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其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同时要落实会计委派制,保障财会人员的职责和权益。
2、完善用人机制,摒弃任人唯亲人的人员任用观念
首先,中小企业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在财会人员的任用中,一定要舍弃家族化、亲缘化等不利不企业发展的体制。要在竞争中选拔人才,尽量选拔优秀人才,做到人尽其用。其次,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激励机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去激发和调动员工的创造力与积极性。最后,企业还应该为人才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培养员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竞争能力,从而提高整个企业管理管理工作的效益。
3、健全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制度
中小企业必须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同时企业还应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最终达到会计基础工作的全方位规范化。
(三) 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企业融资能力
1、塑造良好企业形象以加强企业的融资能力
企业形象所产生的公信度直接关系到融资的难易程度。所以,企业应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作账,增加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同时,中小企业还应积极寻求灵活的融资方式。
2、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
第一,我们应该积极倡议国家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国家应督促商业银行尽早建立和完善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并且能探讨和分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抢先占领市场,从而促进金融业和中小企业的协同发展。第二,国家应加强宏观调控,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国家可利用低税率、放低利率以及再贷款、再贴现等方式,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额度、放宽中小企业的贷款期限和贷款条件、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创新,改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方式和手段等。
(四)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机制,发挥财务管理作用
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完善内控机制:
l、加强中小企业管理者的内部控制意识
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管理者的重视程度决定着一个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程度。倘若连管理者都不重视会计内部控制机制,那么任何内部控制都难于施行或落到实处。因此,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管理者进行内部控制作用和意义方面的教育。让管理者注重内部会计控制机制的构建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施行,使企业会计人员都将内部会计控制机制的建设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执行。
2、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首先,严格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规定。然后,合理设计财务会计相关工作岗位,明确区分职与责,并对相关职权建立制约机制。再者,对涉及“授权批准”这一会计相关工作的责任范围、程序等内容作明确界定,统筹分配各部门授权批准的权限。要以《会计法》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准则,建立符合本企业目前状况的会计制度,规定各种会计证帐的标准处理程序,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不断完善会计档案以及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对会计人员岗位施行责任到人的追究制度,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总之,现有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应考虑从提高管理者素质、财会人员对财务管理的认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中小企业融资出发,提出对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补救办法。如果中小型企业可以提高他们的整体财务管理,企业就能应付未来的挑战,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钱桂萍.企业财务制度研究,2006
[2] 李秀英.中小企业财务制度问题对策研究,2005
[3] 李林军.会计制度变迁与政府治理结构,2007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篇5
关键词:财务会计 制度 改革
财务会计制度对企业而言至关重要,不仅应当着眼实行和改革,同时也需要结合市场经济实际情况来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因为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需要结合国家政策的相关制度法则,并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作为最主要的目的。因此,新时期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改革迫不及待。
一、财会制度改革的背景及意义
回顾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走上了经济建设的道路,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同时推动着各项制度的发展,财务会计制度也同时得到了升级,但随着改革时间的推移,市场经济的日渐活跃,经济活动很快就形成了利益网络,证券及股票市场相应出现,股份制、租凭制企业的大量涌现,对外贸易的快速成立等方向的出现。而企业会计制度作为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展现出市场的必然要求,不仅需要展现会计行业的独特性,还要展现经济活动相互联系的特点。但是,我国所实施的会计制度大多数是从国外引进,虽然至21世纪以来开始有所转变,逐渐发展成为现代化的会计制度,但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有着明显的不足。因此,财会制度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随着改革步伐的推进,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基础会计制度上进行修订完善的企业会计制度,其诸多问题已经逐渐显现出来。其主要表现为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的门类日渐增多,经济种类的差异使得企业对会计制度的需要也逐渐出现了差异。同时,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某些部分存在不规范的情况,非常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尤其限制了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总而言之,现行会计制度有较多的地方需要进行进一步完善。
当前的制度中分部门、分行业的统一会计制度中有非常多的方面有问题,首先在会计信息的比较上来看,表面上而言,各行各业均有其各自的会计制度办法,但国家却很难通过综合汇总对该行业的具体进行掌握,并且通过经济杠杆来进行宏观调节。其次,现行的制度严重缺乏灵活和主动性,仍然非常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多变且充满活动的趋势。
二、新时期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就财务会计制度而言,第一,应当将改革放到首位上,结合经济体制的改革趋势,对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创新改革,使其更加符合企业发展的需求,符合时代进步的需求。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不仅需要结合实践操作的需要,同时也需要重点加强理论学习,最为重要的是要将两者合二为一,才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第二,对会计核算模式进行有效的改革,通过对核算原则进行改革,并能够通过会计平衡公式推行制造成本法,同时还应当将会计报表的体系进行改革。就以上面方面而言,会计准则应当符合我国各行各业的需要,对各个企业均能够非常适用,并且能够使各企业有更加明确的方向,具备驾驭所有会计制度的能力;同时会计核算的原则也明显展现出来,其能够有效统一和协调各个行业的核算办法,使各行各业的会计信息资料更加具有可比性;在进行改革时,应当结合“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公式,使会计信息在多方面均能够满足其他的需要;大力推行制造成本法,这更加有利于理顺会计信息的投入和产出的关系,能够更好地为经济政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信息。同时能够充分展现保护投资的需求,在以往长期的过程中,多将国家税收等作为主体的方式,使得投资关系得不到明确,因此会计准则的改革应当尽可能地将各个方面协调起来,使企业能够根据自己的特点进行其各自的会计核算。另外,从内部财务管理开始着手进行改革工作。重点从管理及核算方式上进行,逐步建立起资产联结的会计主体。并且采取分别管理、本别统计等方式,再通过各种数据进行汇总处理。
三、企业财会制度改革的影响
(一)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开展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是将银行推向市场的改革方式,能够将银行带领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向上来,使其能够更加独立。财会制度改革能够转变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同时也能够使各类型的金融企业有更加公平的平台,使银行业务逐渐走向国际。同时也更加便于进行资本的筹集,既能够成功对投资者权益进行保护,也能够使企业的资本更加流动,使企业资金的运转更加正常。
(二)对国有资产保增值的影响
新时期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能够为国有资产创造更加优秀的环境,搭建更好的增值平台,并且也有利于财务政策的合理化和公平化。此外,还需要充分考虑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境地,通过财务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来完成补偿事项,以此来提高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篇6
关键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是一项有企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参与的为了保障企业达到经营目标(Business Goal)而采取的管理措施,这个目标又可细分为经营业绩目标(Performance Goals)、盈利目标(Profitability Goals)和资源安全(Safeguarding of Resources)。
一、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的内涵
内部控制是与企业经营的风险联系在一起的。为了达到上述经营目标,一个有着有效内部控制程序的企业,相对来说经营风险比较小,或者说在可控范围以内。而一个缺乏内部控制程序的企业,其经营风险就会比较大,比如员工偷盗行为的发生就会给企业带来潜在的风险,如果不加以控制,势必对企业带来损失。但是我们必须要理解的是,内部控制只是一种保障手段(Assurance),而并不能保证(Guarantee)企业一定达到其经营目标。即内部控制的作用是尽可能地减少风险,但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应以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度为核心,包括财务会计部门工作制度、财务会计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工作规范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成本费用核算制度、费用报销制度、财产保管盘点清查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轮换、交接、培训、奖惩等制度。
二、企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人为错误。内部控制系统发挥作用的有效程度取决于员工的认真执行。然而,员工在执行控制职责时一般很难始终正确无误。员工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身体不适、理解错误、判断失误、曲解指令等都会造成控制失效。例如,对方发票总金额计算错误未被发现,发货时未索要提货单,签发支票时未审查支付用途等等都可能使企业遭受损失。
2、管理越权。任何控制程序都只是管理工具。再完善的控制程序也不能全部发现和防止那些负责监督控制的管理人员或不正当使用权力。在现实中,或者是出于欺诈的目的,或者是由于时间或成本不利因素的压力,总存在着管理人员避开或指示其下属避开某些预定程序的可能性。在某些情况下,企事业单位管理当局本身可能权力过大,以致可以逾越控制。管理当局的干预一直是导致许多内部控制失效的一个重要因素。
3、修订跟不上变化。一般地说,单位已有的内部控制一般都是针对那些重复发生的业务类型而设计的,因此可能会对偶然性的或未能预料到的业务失去控制。在现代社会里,许多单位都是处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之中,为了便于生存和保持竞争能力,势必要经常调整经营策略,或进行内部组织架构调整,或收购其他单位,或在异地开办分支机构,或增设分部、部门、生产线等等,这就会导致原有的控制程序的效用减弱或失去。
三、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的建立
为了保护财产的安全和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采用的方法和手续,包括各项营业交易的批准手续和记账责任,应与财产保管责任分开。
第一,任何重要经济业务不能由一个人完全掌握。每一项重要的经营活动都要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工作,在处理过程中一个人的工作对另一个人的工作可以起复核和监控作用。
第二,管理现金和其他贵重财物的人员,不能同时兼管现金或贵重财物的会计记录,必须贯彻账款分管和账物分管原则。
第三,职工必须具有工作能力,熟习其所承担的工作,并了解为什么必须这样做的道理,加强工作的责任心,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第四,选择可靠且有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的职工,承担内部控制制度中的关键性位置(如复核)。每个职工每年有规定的假期,在某一职工休假期间,应指定其他职工接替,这样做也可以起一定的监控作用。
第五,每笔经济交易都必须有足够的合法的书面凭证或文件作为根据。
第六,企业本身产生的凭证都应事先编就顺序号,如采购订单、销货发票、银行支票等等,并应留存副联或存根。
第七,应保持便于审计工作溯查的线索。如在日记簿上设,“凭证号码”专栏,以便分录与凭证相联系;在日记簿上设“分类账页次”栏,分类账上设“It记簿种类和页次”栏相互联系。这样做,使每笔账都能顺利地溯查至其根源。会计凭证作为重要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在规定期间内负责妥善保管。归档后,非经指定人员批准不能随意调用。
第八,在采用电子计算机或机械手段处理时,应按会计电算化或机械处理的要求,将控制过程纳人处理程序。
第九,指定内部审计人员负责考查和分析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向企业高层领导人员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不管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作多么妥当,它仅能就单位目标的达成,对管理阶层提供合理的保证。因为,内部控制即使有效,就不同的目标而言,其有效程度也不相同。有效的内部控制可帮助管理阶层知道单位经营活动的进展,但无法合理保证目标本身将被实现。就单位任何一个目标而言,内部控制均无法提供绝对的保证。合理保证当然不是在暗示内部控制会经常失败,多种控制措施都可以用来强化合理保证,降低单位无法达成其目标的风险,但不能保证一件无法控制的事项、一个错误或一件报道错误的事件将永远不会发生。换句话说,即使内部控制有效,也可能会发生失败。任何依赖于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容易受设计不当、判断或解释错误、疏忽、误解、倦怠等因素影响。对设计与操作系统人员所要求的能力与忠诚,虽可通过选择与训练来控制,但也可能因利益导向和内外部压力而被扭曲。甚至,若未能正确了解或疏忽了控制过程的功能,则无论员工如何能干,其所执行的控制也可能无效。
结论
总之,企业组织的变动与管理的方式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此项控制的个人具有深远的影响。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不断地复核及更新内部控制,详细说明变动所在,并建立一套能够不断自我完善的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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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沈晶. 基于如何完善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思考[J]. 商场现代化,2013,18:179-180.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篇7
一、财务风险的类型
根据实际的分析,我们可以将企业的财务风险区分为三种,也就是企业资金风险、企业投资风险和企业经营风险这三种。下文就对这三种类型的财务风险作具体的阐述。
(一)企业资金风险
谈到供电企业财务风险,首先要讲的就是资金风险,其一般是由供电企业举债经营的原因而出现的风险。电力企业的资金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更应该引起供电企业相关财务工作人员的注意,因为供电企业不但有一定金额的银行贷款,甚至还有其他更多不良的途径的担保。由于这个原因的限制,企业借入的资金越多,供电企业财务风险也相应的越大。
(二)企业投资风险
因为不确定的对外投资的因素而导致的供电企业资金的变动,就叫做投资风险。如果投资预期的收益率越偏离期望的收益率,那么投资风险就越大,反过来也是这样。近几年,我国各种规模的电力企业飞速发展,随着城乡改造工程逐步深入,我国城乡电网的普及也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在这种背景下,供电企业的投资额逐步增大,因此这些企业所承担的实际投资风险也相应的增加。
(三)企业经营风险
在供电企业实际的经营之中,企业遇到一些不确定的情况是很有可能的,这些情况就是指经营风险。一般对一个供电企业来说,其经营风险包括三个方面:在供电市场上,电力结构是不是受到市场体制的限制,电力负荷是不是能够做到满足绝大部分民众的需求等,这是首先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其次,在企业的市场营销需求的层面上,企业售电的实际平均单价的定位,企业营销的手段以及企业给大众提供的服务,以及企业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客户平均的单位时间内的投诉以及索赔的相关问题等;最后是当企业面临改制或者是主副分离的改革变更的过程时,企业遇到的外借的具体债务清偿的问题。
二、防范风险的实际措施
如果某家供电企业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上文中提到的几种财务风险的类型,甚至程度还比较严重,那么这家企业就很有可能表现为企业的经济效益较为低下,经营的资金不足以及资产的负债率过高,其最终结果必然是供电企业实际经营中的盈利能力大幅度下降,企业运行中的财务状况的恶化程度加剧等,总而言之,对企业的财务风险,将财务的会计方面作为切入点来进行集中讨论,并采用有效的措施,是保证企业良好运作的基础之一。
(一)重视信息质量
在进行一项重要的决策时,供电企业的领导者一般都会参考会计的各种渠道的信息资源。会计职能相当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反映供电企业的经济活动,其信息质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管理者的经济决策。决策者如果参考了不实的会计信息,就有极大的可能对企业经营做出不正确的战略决策,导致企业在下一步的市场竞争中变得被动,给企业的声望以及地位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重视基础工作是提高会计的信息质量的基本与前提,而重视会计的基础工作也就包括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的普遍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的普遍提高,监管人员能力的普遍提高等。要求会计在信息方面尽可能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尽管现阶段的企业财务部门能够总结整理出的信息并不能全面科学地反映出整体经营的状况,但是他们提供的信息仍然是决策者目前能看到的比较可靠的信息的来源。
(二)强化内部审计
对于供电企业的会计系统的管理来说,内部审计就是其正常运转的保证。供电企业会计系统的内部审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内部的牵制制度,明确工作人员间的任务联系;二是在内部全面实行监督与责任的体制,确保每个独立的员工都可以对自己肩负的工作责任做到清楚、明白,三是严格按照内部的审计制度执行,对于五万元或者是更大笔的开支,相关的工作人员就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进行细致的审计工作,只有这样,才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地确保业务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
三、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应用
要想充分发挥到会计的具体职能,供电企业就必须建立起会计内部控制的制度,并且将其不断补充健全,从而形成在细节上相对完善的约束制度来管理会计内部机制,这主要从内控结构以及具体方式这两个具体实际的方面进行。
(一)内控结构
供电企业会计单位的内控结构的主要内容就是控制内、外部基本环境,控制会计系统这两方面。控制内、外部基本环境,也就是以下几个具体组成部分:管理者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的工作作风,管理人员具体担负的实际职能,以及在人员的管理上的有效制约方法以及可能会对本单位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的外部交往关系等。而控制会计系统,也就是指供电企业的财务监管以及控制部门在实际发挥作用的工程中总结出来的会计核算制度,及财务监督业务的手段。
(二)具体方式
内部控制的具体方式有:管理单位的决策控制、实施单位的授权控制、会计预算的财务控制、采办单位的实物控制、造价单位的成本控制、会计单位的审计控制等等。而在这些具体方式的实施中,都涉及到了职务不相容原则。这项原则在实际应用中就要使某一些互不干涉的职务得到有机协调的分离,以核对工作为例,需要安排两人甚至以上的工作人员以便他们能够相互监督,互相牵制,防止财务漏洞的产生。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篇8
一、现代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现状
(―)财务会计体系不完善
当今的企业财务会计体系不够完善,相应的管理业有待提高,这就给财务会计制度的落实造成了困难,最终导致财务会计管理效果不尽人意。另外,还有一部分财务会计人员在运用企业资金时没有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使用,没有计划的使用企业的资金,最终使得企业的投资成本偏高,扰乱了财务会计的市场秩序。
(二)财务管理意识不高
现在,大多数企业对成本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同时企业相关的财务管理监管力度不够。例如,一些企业在招标的过程中,由于没有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导致最后招标得来的任务无法给企业带来利润,甚至会使企业亏本,增加了企业正常运营的难度,不得不进行借贷、抵押等方法缓和企业紧张的氛围,这样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债务,而且加大了企业财务会计的工作压力。还有一些企业在运营决策的时候,不进行足够的市场分析,缺乏最基本的管理常识,使得无形中增加了大量的无效成本,并且由于财政监管不力使得事前预测和事中控制的能力无法发挥,最后只能被动的被市场的浪潮所冲垮。
(三)财务管理权责不明
企业的财务管理责任不明确,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的自觉性越来越差,即使企业本身已经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仍然有很大一部分人没有严格按照章程办事,况且也没有监督部门来确认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在工作,这样就使得财务管理的责权不分明,当出现问题的时候找不到专门的人对此负责,并且财务管理人员的惰性也会导致其办事效率地低下,执行能力较差。
二、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改革的创新方法
为了使财务会计制度更加适应我国企业的发展需求,我们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人手,对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创新:
(一)调整管理职能
在我们针对当前企业财务会计加以改进的工作中,必须要进一步强调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借助政府对于会计管理工作的调控,可以合理建设财务会计今后的前行方向,精确的了解会计行为的切实方向。因此,对于政府而言,必须要进一步加大对于采取会计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改进,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秩序化开展,同时对于企业财务行为做好相应的监督与管理。要想达到财务管理法制化建设的目标,作为企业,在进行财务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尽量的选择运用多样化的合理措施,满足企业财会工作的法制化开展需求。同时确保它能够和当前企业发展多元化的趋势特点相符合,持续改进和财会体制所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另外还要一步一步的组织建设和企业发展模式相适宜的财务管理体系。要想确保会计管理体制能够和企业本身的切实需求更为吻合,就要号召企业和财务工作者充分的参加到体系的建设工作中去,从而最大可能的展示出企业财会体系的法制化、合理化以及系统化特征。
(二)进一步增强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水平
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最关键的一点在与提升相关人员的素质水平。因此作为企业,要选择通过多样化的手段去实现对财务工作者综合素质的提升,不仅要实现培训渠道的多样化,同时还要针对财务工作者的实际工作内容,针对性的增强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让财务工作者能够拥有热爱工作岗位,为企业所奉献的精神,从而确保财务工作者其本身的服务价值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对于企业来说,要进一步的改进与健全财务工作者的管理体系,在企业中组织与建设起一只高素质的财务人才队伍,并对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以改革,以确保更好的推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
(三)建设并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监督管理体制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想要降低在运营过程中的风险性,就必须要拥有科学系统化的财务管理体系。所以,必须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及实际发展规划,组织建设起完善的财务会计监督管理体制。
三、结束语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篇9
一、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概念范畴的界定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财务总监可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派驻企业的财务总监;一类是国有企业内部机构的财务总监。本文所探讨的是第一种意义上的财务总监,具体即指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并授权对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及所属大、中型国有企业整体财务(包括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专业、专职财务监督的人员,他以国家所有者代表人的身份进入企业,向所有者负责,独立行使财务管理监督权,以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权益。
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成的区别
1、设立的法理依据和适用范围不同。总会计师制度是根据我国统一制定颁布实施的《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设立的。多年来在全国各类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得到普遍实行;而财务总监制度在我国仍处于探索试行阶段,仅在一些省市的国有试点企业中(主要限于未改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已改制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推行,国家并未制定统一的法律依据,而是由所在的各地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精神,自行制定相应的《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来实施和推行。
2、任职条件不同。总会计师主要是根据《总会计师条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来选拔。而财务总监的特殊地位和职能,决定了在遴选财务总监时,必须符合更高的选拔标准。具体而言,两者均须具有高尚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原则,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应有深厚的会计、审计、计算机技术的基本功,精通财务管理和现代化企业管理监控知识;熟悉财经、税务、工商政策法令。而对财务总监来说,尤为强调必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包括有相当时间的财务领导经验,有高水平的政策把握能力,并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考核程序。与选拔总会计师相比,财务总监应筛选更严。
3、任命方式及负责对象不同。总会计师作为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之一,由厂长或总经理任命,并对其负责;从当前各试点的实践来看,财务总监一般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委派(以深圳、四川、湖北等为代表),或经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后由企业的董事会聘任(以上海为代表),主要对委派机关或董事会负责。显而易见,财务总监首先是对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负责,其次才对经营者负责;而总会计师直接对经营者负责,对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没有明确的直接义务。
4、工作独立性不同。为确保财务总监的独立性,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隶属于派出机构,任免、考核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也都由派出机构集中管理和负担;其作为企业董事会成员,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同时规定财务总监应设专职,不得由董事会正副董事长、经理班子成员或财务、会计、审计部门负责人兼任;财务总监直接受派出机构领导并对其负责,定期向派出机构汇报工作,并实行定期轮换制;这就使财务总监在人事利益和经济利益上完全独立于企业,为其超然独立地行使财务监督权,确保监管的客观公正性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相比之下,总会计师的独立性就不如财务总监。一方面,他由企业负责人任命,在其领导下开展工作,只能处于助手的地位;另一方面,由于其人事行政关系隶属于本企业,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均由企业决定,在这样休戚相关的利益关系驱动下,决定了总会计师很难超然独立于厂长、总经理之外。他们在面临国家和企业利益发生矛盾时必然就会进退维谷,难以取舍,这也是造成当前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严重,国有资产流失惊人,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
5、职权和工作重点不同。财务总监的职权主要为:(1)督促企业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支持企业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制止、纠正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活动,必要时可向委派机构报告;(2)督促、指导、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监督制度;(3)审核企业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的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与总经理共同确认后报企业董事会和委派机构;(4)参与审定企业财务方面的重大经营计划、预算、方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5)支持企业抵制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6)监督企业重大的经营活动,检查企业重要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对超过一定限额的重大财务收支实行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厂长)联签制度;(7)定期向委派机构报告任职企业的国有资产运作和财务状况等。由此可见,财务总监的工作重点是对企业领导行为和企业行为进行财务监督,防止企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以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而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要求,总会计师作为企业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主要职能是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精打细算,开辟财源,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方面成为厂长、总经理的得力助手。其工作重点是要贯彻企业领导的意图,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6、责任不同。财务总监的主要责任包括:(1)对委派机构或企业董事会负责,保证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活动健康运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对所审核的企业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与企业领导共同承担责任;(3)对参与拟订或监督的预算、计划、决策以及重大经营活动的失误所造成的企业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4)对企业违反国家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现或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等。由此可见,财务总监是具有财务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的有机统一体,维护所有者的权益是其首要责任。总会计师尽管也具有双重性的责任,但主要是协助企业领导进行经营管理决策,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财务上的支持和帮助,从而确保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但由于其直接参与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执行经营者的指令,故对企业财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负有直接责任。
7、监督效力不同。会计监督依附于会计核算,会计人员是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完成会计监督的,总会计师的监督也是如此。因此会计监督更多的是一种事后结果的监督,其主要功效是“治”,“防”只是由此而派生的功效,难以真正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相反,财务总监通过对企业财务计划的制订有参与权,对财务计划的执行有监督权,对重大资金的调拨有联签权,突出了对将要和实际发生的财务收支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从而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的违法乱纪行为。这样的财务监督基本覆盖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主要方面,是一种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可谓“监督之总”,其监督效力无疑要大大优于前者。
8、性质不同。归纳以上各点,可以认为,财务总监制度和总会计师制度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制度形式:前者是从企业外部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进行监督、制约,主要是为切实有效地规范约束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服务的;后者是在企业内部代表企业经营者进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和从事理财,主要是为促进企业搞好经营,提高企业自身经济效益服务的。
三、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度的联系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比较不难看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制度尽管有许多不同之处,但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他们都有权对国有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通过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监管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从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实际工作中,两者是互相支持和配合的:财务总监既能通过外部监督权的行使,弥补总会计师内部财务监督乏力的缺陷,形成对企业内部监督的补充和完善;又能从科学、高效的理财角度出发,积极为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协助总会计师建章立制和改进工作,有效地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在总会计师方面,由于过去企业普遍存在重生产经营管理而轻国资管理的问题,财务总监的派驻,使企业自身的压力加大,国资管理、处置和财务审批方面的随意性受到了约束,从而促使他们注意及时掌握和自觉遵守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财务核算意识和资本营运意识大大增强,总会计师等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亦会得以提高。
另外,财务总监作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代表,其职权的到位可协助总会计师抵制方方面面的不正当干预,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减少企业经营的非市场干扰。试点实践表明,不少单位的总会计师不仅经常向财务总监咨询沟通有关问题,而且当对厂长经理的财务行为有不同意见时,也愿意寻求其支持与合作;同时,财务总监也经常在检查评价企业财会工作标准和业务质量的基础上,利用总会计师的工作成果,与总会计师默契协作,从而提高各自的工作绩效,避免重复劳动,减轻企业的负担,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总之,三方面,总会计师为财务总监提供基础性的工作;另一方面,财务总监为总会计师工作提供保障。他们之间并非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篇10
1.1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简介
企业单位网络化管理可分为两大部分:①战略资源管理、财务状况管理等,彼此间相互独立,各自执行各自的功能,最后由企业单位的最高层管理与控制,位于核心区域,而其中的财务会计组织在此组织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②由不同的对象包括产品、区域等构成的柔性立体网络。其随着对象的改变而改变,其中财务会计组织则是充当了评判的角色,用于评判业绩等,而财务会计控制处于此组织的核心位置。网络化组织的技术部门依据市场和对象的特性来分配不同的程序及流程,其中财务会计部门就在于资金的运转、财务会计管理与控制等。网络组织由于矩阵制与企业单位中的财务会计组织有着较大的区别。其中,矩阵制的特点在于其双方面的控制,要受到许多方面的领导,其权力有重叠部分,相互约束,还起着交流与传播的作用,其成本也较高。而网络组织与矩阵制相比则是单方面的,企业领导层主要任务就是攻克与探讨财务会计的策略和方案、保障内部资源发挥其最大的优势,并且详细规定了企业内部员工的责任与业务,运用权责制来进行管理,以保障员工都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矩阵制最大的优势是在科学、准确实施其流程的前提下,运行相关的战略,并利用其系统的建立与研究分析,则能使企业高效运转。而矩阵制的缺点是严格按照结构流程运转,不能加以人为创造,缺乏灵活性。因此,控制环境这一要素是财务会计内控制度中最基础、最基本的要素。控制活动则是为领导层做相关决策时尽量降低风险,保障决策能够顺利的继续下去。并向企业内部组织人员传达相关的决策信息,予以实施。
1.2加强企业会计内控的重要作用
首先,加强企业会计内控可以有效控制企业成本。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就是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其中,降低生产和投资成本就是一种最直接的方式。企业会计内控之所以能够节约成本,就是因为企业能够通过各种会计手段,对各项业务活动所需的资金状况进行评估和预算,并能够随时根据实际的经营活动对预算进行调整,从而实现对企业成本有效控制。其次,加强企业会计内控有助于保障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实现社会效益,促进国家的法制建设。因为企业通过会计内控,就能够及时发现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漏洞和问题,尤其是徇私舞弊、假公济私等活动,保障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法律。最后,加强企业会计内控能够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经营水平的整体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发展的机遇增多,但是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也在增加。通过企业会计内控就可以有效预防这些风险带来的财务危机。
2.我国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现状
2.1会计内控体系不健全。会计内控系统不健全主要是从会计相关人员和制度实际操作两方面来分析
企业会计人员不能够只要求数量,而不讲求质量,再加上没有相应的监管机制进行约束,使得工作不到位,效率底下。再加上会计人员本身素质普遍不高,使得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落后,也就造成了企业会计内控制度构建、运行受到了限制,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同样也使得企业内部会计的本身功能和作用得不到发挥。
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建立,通常并没有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充足的调查和研究,也就使得制度不切合实际,不能够真正满足企业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企业不对企业会计内控制度进行及时地调整,无法根据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进行修正,使得企业会计内控制度无法形成动态的控制。
2.2理念落后,对会计内控不够重视
企业建立会计内控制度是为了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而我国的企业对于会计内控制度的益处认识不足,使得对此不够重视,也就对制度的执行力不足。企业对内控制度的不重视,会使得会计内控制度流于表面,无法对企业发挥应有的约束力,也就无法正确处理相关风险,造成企业内控制度失控严重。
3.建立健全会计内控制度的原则
加强对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研究,对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而健全的企业会计内控制度,又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在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应该要遵循一定原则。
3.1 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发展规模也逐渐壮大。企业管理人员在决策过程中,必须要依赖于企业的财务信息。企业会计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完整和可靠,避免系统误差,提高企业决策者决策的科学性。
3.2相关政策要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
企业的管理层是企业政策和计划的制定者,在企业之外,还有很多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行为进行限制。企业的会计内控制度必须要遵循企业的政策,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遵守企业内部的规范是为了更好地配合企业的生产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则是为了避免受到法律的制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的措施
4.1完善企业内部运行的管理
要想制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执行,须完善企业内部运行基础的管理。企业内部治理机构是内控制度得以实施的源泉和基础,是内控制度实施的保障。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大多数企业内控制度流于形式的现象,就必须改变我国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中的不合理的部分,比如对管理者进行培训,更新观念,让管理者真正认识到一个企业最大的责任是争取利润,利益至上。制度是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要改变过去那种人情大于制度的观念,塑造制度的无上权威,实现企业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范围,生产者就是负责生产,经营者就是负责经营,监督者就是负责监督,决不能出现越权的现象等,为制度建立和实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内部会计控制人员要改变思想,改变过去那种传统的内部控制的思维模式,把以前的那种只是年底才检查财务错误的方式,变为现在的会计信息化系统。建立财务处理和业务处理的一体化模式,转变过去的那种事后补救,变为现在的事前预防和实时监控,确保会计控制制度效能的发挥。
4.2提高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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